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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期活动会计与公允价值计量

2015-09-18 14:3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进入金融期货市场的不外乎两类人,一类是为自己已有的风险敞口套期避险,另一类则是利用远期价值的不确定性,凭藉自己的期望投机冒险。在会计处理上,后者是按常规程序进行的,即按期货价值的波动来确认各个会计分期的损益,直至平仓转手或结算为止(1):但为了在会计记录中展示套期活动的保值效应,却采用了有背于常规程序的特殊处理,这是会计准则之所以要对适用套期活动会计条件严加规范的重要原因。

  一、套期的会计定义和套期关系的认定

  从会计角度而言,套期(Hedging)是指指定一项衍生金融工具或非衍生工具(只是在很少的情况下(2)),作为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全部或部分抵销。就套期活动会计的实际效果而言,“Hedging”有“互抵”、“对冲”之意,即买入或出售一项或几项套期工具,令其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变动方向与被套期项目正好相反,从而可以有效地抵销(全部或部分地)特定风险所导致的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可能带来的损失。因此,在套期活动会计中,要对应地确认套期工具和相关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对当期净损益的影响。

  企业自身的权益性证券,不是企业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因而不能用作套期工具;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项目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地计量的,也不能作为套期工具。从而,应用套期活动会计最早和最普遍的领域,是为抵销汇率变动风险而对外币资产或负债进行的套期保值。

  与套期工具一起构成套期关系的被套期项目,是指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变动或未来现金流量变动风险影响(即具有风险敞口)的资产、负债、确定承诺或预期未来交易。如果说,对已确认的资产、负债项目以及虽未确认但履约可能性基本上可以肯定的“确定承诺”运用套期活动会计,是比较合适的;那么,对“预期交易”套期,应该说缺乏客观的法定依据,因为对预期交易这种尚未发生的事项,没有确保其在未来必定发生的法律保障手段(不像“确定承诺”那样如不履约会构成违约的法律责任)。

  应用套期活动会计,其前提是认定套期关系。概括地说,其必要条件是:关系明确,预先指定,可计量,确实有效。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必须制定正式的文件,预先指明套期关系以及企业进行此项套期活动的风险管理目标和策略。内容应至少包括:套期工具的认定,相关的被套期项目或交易,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企业如何评价套期工具在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敞口或被套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变动敞口的有效性等;而且,套期的有效性是可以可靠地计量的,也就是说,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以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都是可以可靠地计量的;对于套期的有效性,还必须在持续的基础上进行评价,以确切地确定其在整个报告期内都是有效的,对于无效的部分则不能适用套期活动会计,而要按常规的会计程序处理;当套期活动失效时,例如套期工具逾期、被出售、被中止或被执行时,则要停止采用套期活动会计。这正是套期活动会计在实务操作中的复杂之处。

  二、三类套期关系及其会计处理程序

  以上的论述中已经提到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这两类套期关系,还有一类是对国外实体投资净额的套期。

  (一)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的资产或负债或是这些资产或负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我们举一个大家熟悉的为外币交易的汇率变动风险套期保值的例题,来说明其会计处理程序(3)。

  [例题一]美国出口商于200×年5月31日向英国进口商销售商品,货款按英镑(GBP)结算,计£32000,偿付期为60天。当天即期汇率为US$1.63112/£1(US$以下简称$)。美国出口商为规避汇率变动风险,于同日与外汇经纪银行签订了一项按60天远期汇率$1.63362/£1把£32000兑换为$52276的外汇远期合同,设会计年度终结于200×年6月30日,当天的即期汇率为$1.64088/£1,结算日(7月30日)的即期汇率为$16468/£1.会计处理程序如下:

  1、确认应收外币账款(被套期项目)和应付外币远期合同(套期工具),将应收本币远期合同款按60天远期汇率锁定,应付外币远期合同款按即期汇率折算,并递延因汇率差形成的套期(升水或贴水)损益(例中为利得)。

  0×05.31

  应收英镑账款(£32000)$52196

  出口销售收入$52196

  应收美元远期合同款$52276

  应付英镑远期合同(£32000)$52196

  递延升水损益$80

  2、年终按期末汇率确认应收外币账款和应付外币远期合同款的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汇兑损益都计入当期损益,以反映对冲(互抵)效应;同时,摊销递延套期(升水或贴水)损益。

  0×06.30

  应收英镑款(£)$312

  汇总损益$312

  汇总损益$312

  应付英镑远期合同(£)$312

  递延升水损益$40

  升水损益$40

  3、确认收到的应收外币账款,用以偿付应付外币远期合同;确认收到早已按远期汇率锁定的应收本币远期合同款,所形成的汇总损益的对冲效应反映在当期损益中;同时,摊销递延套期(升水或贴水)损益。

  0×。07.30

  银行英镑存款(£32000)$52698

  应收英镑账款(£32000)$52508

  汇总损益$190

  应付英镑远期合同(£32000)$52508

  汇总损益$190

  银行英镑存款(£32000)$52698

  银行美元存款$52276

  应收美元远期合同款$52276

  递延升水损益$40

  升水损益$40

  从以上程序中可以看出,套期活动会计之所以能在会计记录中反映对冲效应,是采取了背离常规程序的特殊处理方法,表现在:(1)套期工具(例中是应付英镑远期合同,用以对冲应收英镑账款的汇率变动风险)的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因为它是可以可靠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期末账面价值应调整为期末公允价值,由于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损益,应在当期损益中确认(而不论套期有效与否);(2)与套期工具相对应,被套期项目的期末账面价值也要相应地调整为期末公允价值(而不论被套期项目原来的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还是历史成本,例中的应收英镑账款为持有至到期日的金融资产项目,是应按历史成本计量的),其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未实现损益,也应在当期损益中确认,这样,就凸显出对冲效应;(3)这种会计处理程序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它提前确认了被套期项目的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

  为了对比说明进行套期保值和不进行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程序的不同,我们再举一简例。

  [例题二]设某投资者于200×年1月1日买入债券$100000(归类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项目,故其计量基础为公允价值);同日,投资者为购入债券的60%进行套期保值,与债券经纪银行签定了按$62000锁定的承诺出售债券$60000的远期合同(衍生金融工具),这项远期承诺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年末,套期工具有利得$1200,而全部债券的公允价值则降至$98000.

  1、确认购入的债券投资

  0×01.01

  债券投资$100000

  银行存款$100000

  2、对签定的承诺出售债券的远期合同进行初始确认

  0X.01.01

  应收出售债券的远期合同款$62000

  出售债券远期合同$62000

  3、确认用以套期保值的出售债券远期承诺上的利得

  0×12.31

  出售债券远期合同$1200

  套期损益(计入净收益)$1200

  4、确认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减少形成的损失

  0×12.31

  债券投资损益(套期部分计入净收益)$1200

  债券投资减值(未套期部分计入权益)$800

  债券投资$2000

  从以上的会计处理程序中更能清晰地看到,未进行套期保值的那部分债券($40000),因市价下跌而形成的未实现减值,应计入权益而不确认为当期损失;而进行套期保值的那部分债券($60000),则要提前确认其未实现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以反映与债券投资未实现损益(利得)的对冲效应。这正说明在套期活动会计中,采用了与常规程序不同的提前确认被套期项目的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的程序;例题中未进行套期保值的那部分债券,其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则按常规程序计入了权益,需待至债券出售确认其已实现损益时,才从权益中转入那一期间的净损益。

  (二)现金流量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套期,它可以是与预期交易(如预期的购买或销售)相联系的特定风险;以企业报告货币表示的以固定价格买、卖资产的未确认的确定承诺,虽然承受的是公允价值风险,但为了遵循现行实务中不将确定承诺确认为资产或负债项目的惯例,按照国际会计准则(IAS39)的规定,也要把它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处理(4);我们将举两个例题分别加以说明。此外,可以与已确认的资产或负债项目相关的特定风险(例如浮动利率债券的全部或部分未来利息支出的变动风险),也属于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例题三]20×1年11月1日,某公司预期将在4个月后购买现价为$50000的固定资产,同时为规避价格可能变动的风险,在期货市场上签定了出售等值的同类资产的4个月期的远期合同,假设此项远期合同未发生成本。20×1年12月31日,该项资产跌价$2400,远期合同则增值$3000.假设在20×2年3月1日,预期交易发生,该项资产再跌价$400,远期合同则增值$500.又设该资产使用期限为4年,不预计残值,用直线法折旧。

  1、对签定承诺出售资产的远期合同,在实务中往往不进行初始确认,而采用结算日会计(5)。

  ×1.11.01无需作任何分录(对于只是可能在未来发生的购买资产的预期交易,当然不作任何记录)。

  2、由于期货市场上购入和售出该类固定资产的价格涨跌幅度不一,在套期效应上形成了有效和无效的部分。年末,对套期有效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应予递延,故计入权益;无效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根据常规程序);同时,应调整(6)套期工具的账面价值;对被套期项目(预期交易)的账面价值则不作调整,因所购资产的价格已被锁定(且对预期交易不作记录)。

  ×1.12.31

  出售固定资产远期合同$3000

  递延套期损益(计入权益)$2400

  远期合同损益(计入净收益)$600

  3、预期交易发生,一方面,再次调整套期工具账面价值,确认套期损益和远期合同损益;另一方面,购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早已锁定的价值入账,累积的递延套期损益应转为本期的套期损益。

  ×2.03.01

  出售固定资产远期合同$500

  递延套期损益(计入权益)$400

  远期合同损益(计入净收益)$100

  固定资产$50000

  出售固定资产远期合同$3500

  银行存款$46500

  递延套期损益$2800

  套期损益(计入净收益)$2800

  4、年终,按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计提20×2年全年折旧(假设该公司上半年购入的固定资产均按全年计提折旧;下半年购入的固定资产则不计提折旧)。

  ×2.12.31

  折旧费$1250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250

  然而,预期交易毕竟不同于确定承诺,如前述,没有什么法律保障手段确保它必然会在未来发生。因此,也可能出现企业基于各种原因取消这项预期交易的情况,则第3项以下的会计记录,都不再发生,对预期交易的价格风险敞口的套期活动,也就终止。现改作第3、4项的会计记录如下:

  3、假如在20×2年1月1日,公司决定取消此项采购计划,套期活动终止,应将套期工具的递延损益从权益转入当期收益。

  ×2.01.01

  递延套期损益$2400

  套期损益$2400

  4、与此同时,公司必然会选择时机,在期货市场上转手这一承诺出售固定资产的远期合同,假设在20×2年1月5日,此项期货的平仓转手价格为$2500*(7)。

  ×2.01.05

  银行存款$2500

  远期合同损益(计入净收益)$500

  出售固定资产远期合同$3000

  以下再举一个大家比较熟悉的为外币承诺套期保值的例题。

  [例题四]现改设例题一中的美国出口商于200×年5月31日与英国进口商签定一项在远期交货的购销合同,价格固定为£32000.美国出口商将在7月30日收款交货,为了规避此项外币确定承诺的汇率变动风险,在签订远期购销合同的同时,又与外汇经纪银行签定了一项按60天远期汇率$1.63362/£1把£32000兑换为52276的外汇远期合同,当日即期汇率为$1.63112/£1;年终(6月30日)和结算日(7月30日)的即期汇率也一如例题一中所设,分别为$1.64088/£1和$1.6468/£1.套期工具(金融工具)的结算日也就是被套期项目的交易日。会计处理程序如下:

  1、对签定的远期交货合同,遵循不确认确定承诺的现行惯例,无需作任何记录;仅需对签定的外汇远期合同(套期工具)进行初始确认,套期(升水或贴水)利得则需按现金流量套期处理,递延到购销交易成立之时,才去调整销售收入。

  0×。05.31

  应收美元期汇合同$52276

  应付英镑期汇合同$52196

  递延升水损益$80

  2、年终,按期末汇率确认应付外币期汇合同款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汇兑损失,同样要递延到购销交易成立之时,才去调整销售收入。

  0×。06.30

  递延汇总损益$312

  应付英镑期汇合同$312

  3、结算日记录收汇,确认销售收入,按当日即期汇率$1.6468/£1折算为£52698;将收到的外币付出,终止确认已履行的外币远期合同并确认汇兑损失;同时兑得早已按远期汇率锁定本币账款。

  0×。07.30

  银行英镑存款(£32000)$52698

  出口销售收入$52698

  应付英镑期汇合同(£32000)$52508

  汇总损益$190

  银行英镑存款(£32000)$52698

  银行美元存款$52276

  应收美元期汇合同款$52276

  4、结转因对此项外币确定承诺进行套期保值而形成的递延套期损益、递延汇兑损益以及汇兑损益,调整出口销售收入。

  0×。07.30

  递延升水损益$80

  出口销售收入$422

  递延汇总损益$312

  汇总损益$190

  由此可见,在对外币确定承诺进行套期保值后:

  以本币计量=按结算日即期汇率±递延至结算日和在结±递延至结算日的销售收入=折算的销售收入±算日确认的汇总损益±的套期损益$52276=$52698-($312+$190)+$80

  调整后的出口销售收入$52276,正是按签约时日(套期工具交易日)的远期汇率折算和锁定的本币价值($32000×$1.6336/£1)。

  从所举的这两个例题的会计处理程序中,可以归结出现金流量套期的套期效应,表现为:

  1、对于套期工具的未实现损益,应就其是否有效地冲抵被套期项目的现金流量变动区分为:(1)套期有效部分的未实现损益应予递延,在权益中确认;(2)套期无效部分,因套期工具一般属于衍生金融工具,其未实现损益应立即计入当期净收益。以上不同处理参见例题三第2点所作分录;在例题四中套期全部有效。

  2、对于被套期项目,应视预期交易的发生和确定承诺的履行是否导致资产或负债的确认而定。(1)如果预期交易的发生导致资产或负债的确认(如例题三中导致的对所购固定资产的确认),应将在权益中递延的套期工具的未实现损益转入当期损益,实际上由于在递延期间已调整了套期工具的价值,也就计入了所形成的资产或负债的价值或金额(参见例题三第3点中的两笔分录)。(2)如果预期交易的发生或确定承诺的履行未导致资产或负债的确认(如例题四),对在权益中递延的未实现损益,应在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影响报告收益的期间(如例题四中已承诺的外币购销交易发生的期间)调整被套期项目(参见例题四第4点所作分录,例中为销货收入),从而也会随收入或成本的结转计入当期净收益。

  3、从以上论述可见,在现金流量套期中,其会计程序的特征是递延套期工具的未实现损益,直到预期交易发生或确定承诺履行。

  (三)对国外实体投资净额套期

  对国外实体投资净额套期是指对报告企业在国外实体净资产或净负债中所享有或承担份额的汇率变动风险的套期。以简例说明其会计处理程序:

  [例题五]设某法国母公司为其美国子公司在20×1年12月31日的预期年终美元净资产额US$100000进行套期保值,在11月1日与外汇经纪银行按60天期的远期汇率FRF6.0125/US$1签订一项应付US$100000的远期合同,当日即期汇率为FRF6.0046/US$1,12月31日的即期汇率为FRF5.9846/US$1.美国子公司200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上的实际净资产额则为US$98000.

  1、采用交易日会计,在签约日(金融工具交易日)对外汇远期合同进行初始确认。

  ×1.11.01

  应收法国法郎期汇合同款FRF601250

  应付美元期汇合同(US$100000)FRF600460

  递延升水损益FRF790

  2、年终(结算日)履行外汇远期合同:支付美元,并将交易日与结算日间的汇率差确认为递延汇兑损益;收取早已按远期汇率锁定的法国法郎。

  01.12.31

  应收美元期汇合同款(US$100000)FRF600460

  银行存款(US$100000)FRF598460

  递延汇总损益FRF2000

  银行法国法郎存款FRF601250

  应收法国法郎期汇合同款FRF601250

  3、同时,将套期有效部分的递延损益转为折算调整额,计入权益,因为它是由于以外币净资产(US$98000)进行套期保值而形成的,例中为(递延升水利得FRF790+递延汇总收益FRF2000)×US$98000/US$100000=FRF2734;套期无效部分的递延损益FRF56(FRF2790×US$2000/US$100000)则应转入净收益(按常规程序)。

  01.12.31

  递延升水损益FRF790

  递延汇兑损益FRF2000

  折算调整额FRF2734

  净收益FRF56

  从以上程序可见,对国外实体投资净额(外币净资产或净负债)的套期效应,也是通过递延套期工具的未实现损益来体现的。

  三、套期活动会计的特征

  (一)套期活动会计背离常规程序

  总括以上的论述和例解,可以清晰地看出,为了在会计记录中反映套期效应,套期活动会计是一种背离常规程序的特殊处理。从套期交易本身来说,必须把对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确认和计量关联起来,才能反映套期效应。套期活动会计的创导者正是以此来否定常规程序,认为如果按照常规程序处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无论在确认上和计量上都是“脱节”的,从而不可能在会计记录中反映套期效应;这当然是有道理的。

  1、在公允价值套期中,为了做到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它是按公允价值计量的)的计量基础相一致,对被套期项目也实行公允价值计量,不论其原来的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还是历史成本这样,就提前确认了被套期项目的未实现损益,使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的逆向变动,在当期损益中能凸显地反映其对冲效应(参见例题一、二)。

  2、在现金流量套期中,这种效应反映为未在会计中确认的被套期项目所形成的未来现金流量变动(按公允价值计量),通过递延,最终将被套期项目的价值锁定在进行套期时的价值基础上(参见例题三、四),以实现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确认上的一致;对国外实体投资净额套期也是如此(参见例题五)。

  (二)套期活动会计存在的问题

  1、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的基础。套期活动会计着眼于套期交易中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确认和计量上的相关性,却不可避免地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基础:无论是套期损益的提前确认或递延确认,都会影响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的列报基础。而按照常规会计原理,财务报表的基础是不能任意调整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的不同项目的确认标准应该保持一致,套期活动会计却背离了这个原则。因此,瞩目于套期效应的相关性,就要背离财产报表列报基础的一致性,反之亦然。这是一个“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问题,也是一个“非此即彼”的深层次问题。

  2、相关准则规定和实务操作都相当复杂。在准则规定和实务操作方面,套期活动会计中包括的套期关系认定、有效性评价、相应的账务处理和披露等,涉及面广,处理方法复杂,技术难度大,列报成本较高,而且,报表使用者对套期活动会计也难以理解。

  3、企业管理层仍有较大的操纵空间。尽管会计准则对套期活动会计、尤其是套期关系认定和有效性评价的标准制定了相当严格的判定标准,但由于企业奉行的风险管理策略不同,也由于套期和投资之间的界限并不是泾渭分明的(可参阅例题三中预期交易被取消时的会计处理及注⑦中的相关说明)等原因,企业管理层所作的主观判断仍有较大的操作空间,特别是对预期交易。

  四、以全面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取消套期活动会计

  对于套期活动会计的是非得失,国际会计界早有争论。在金融市场十分发达的国家,对用作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实行全面的公允价值计量已是大势所趋(尽管在计量可靠性上尚有待突破的难关),采用全面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后,套期活动会计将被取消。

  我们将以例题一为例,加以说明(8)。例题一改按应付外汇远期合同的公允价值变动确定分期损益额。除原来设定的情况外,增设200×年6月30日(年终)30天期远期汇率为$1.64218/£1.

  1、按交易日即期汇率$1.63112/£1确认应收英镑(外币)账款(被套期项目);按交易日期汇市场上的60天远期汇率$1.63362/£1确认应付英镑(外币)远期合同(套期工具)和应收美元(本币)远期合同款,后者将按远期汇率锁定。

  ×1.05.31

  应收英镑账款(£32000)$52196

  出口销售收入$52196

  应收美元远期合同款$52276

  应付英镑远期合同(£32000)$52276

  由于对套期工具也按远期汇率、而不是按即期汇率折算,就不会形成递延套期损益。

  2、按年终即期汇率$1.64088£1调整应收英镑账款,按年终30天远期汇率$164218£1调整应付英镑远期合同款,将两者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未实现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1.06.30

  应收英镑账款(£)$312

  汇总损益$312

  外汇远期合同损益$274

  应付英镑远期合同(£)$274

  按常规会计程序处理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汇兑利得和外汇远期合同损失的金额,就不能反映等额对冲(互抵)的套期效应了。

  3、按结算日即期汇率$1.6468/£1确认收到的应收英镑款,用以偿付应付英镑远期合同,分别确认各自形成的已实现汇兑利得和外汇远期合同损失;收到早已按交易日的60天远期汇率锁定的应收美元远期合同款。

  0×。07.30

  银行英镑存款(£32000)$52698

  应收英镑账款(£32000)$52508

  汇总损益$190

  应收英镑期汇合同款(£32000)$52550

  外汇远期合同损益$148

  银行英镑存款(£32000)$52698

  银行美元存款$52276

  应收美元远期合同款$52276

  同样地,由于按常规会计程序处理两者公允价值变动分别形成的已实现汇兑利得和外汇远期合同损失,就不能在当期损益中反映等额的对冲(互抵)效应了。

  然而,按照以上的程序,外币交易带来的汇率变动影响为汇兑利得$502($312+$190),应付外汇远期合同带来的汇率变动影响为远期合同损失$422($274+148),最终导致的正是套期(升水)利得$80($502-$422),只是,在会计记录中不能在分期损益确定中凸显出对冲(互抵)效应而已,但却保持了财务报表列报基础的一致性。

  需要强调的是,以全面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取消套期活动会计,并不是取消对风险敞口的套期保值活动,也不等于漠视企业管理层为套期保值所作的努力和获取的业绩,而只是要取消对财务报表列报基础的一致性的背离。这样,对于套期保值效应的表外披露,就更要适当加强。

  注释:

  (1)当然,在实务中,还要处理在期货交易所建立头寸,通过保证金存款进行净额结算,以及“初始保证金”的追加和退回以保持“保持保证金”等具体业务。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常勋:《财务会计四大难题》(第一版)第十章第五节,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年4月版。

  (2)只有在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之时。例如,可以不采用签定外汇远期合同的方式,而去举借一笔固定利率外币贷款(非衍生金融负债)为一笔未来应收外币账款保值,或是购入一笔固定利率外币存单(非衍生金融资产)为一笔未来应付外币账款保值。

  (3)关于对外币交易和以下对外币承诺以及对国外实体投资净额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的详细论述,可参阅《财务会计四大难题》(第一版)第十章第二、三、四节。

  (4)美国FASB则在FAS133中确定,仍需按公允价值套期处理。

  (5)在金融资产分类的基础上,对初始确认的时点,除企业源生的应收账款(和贷款)一般都在金融工具的交易日外,其余三类金融资产即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为交易持有的资产和可供出售的资产的初始确认地点,都可以选择在交易日或结算日。可参阅《财务会计四大难题》(第一版)第二章第三节和第三章第一节。本文[例题一]中采用的则是交易日会计(参见该例题中第1点所作的第2笔分录)。

  (6)例中因对出售资产的远期合同未进行初始确认,实际上是把此项合同在期货市场上的公允价值变动入账,作为其账面价值。实际上,如果此项期货合同平仓转手,正是以此作为转手价格的(这是在实务中所以对它采用结算日会计的主要原因)。

  (7)这时,这一承诺出售固定资产的远期合同,其性质已转变为“为交易持有的资产”,持有的目的已从套期保值转为投机牟利。例题中是获取了$2500的利得,因为,当时期货市场上此项资产的预期售价为$52500,故期货合同的平仓转手价格为$2500.但是,也可能出现预期售价下跌、比如说跌至$48000的情况,则这一期货合同的平仓结算价格为-$2000,结算时公司将付出$2000,所作分录如下:

  远期合同损益(计入净收益)$5000

  银行存款$2000

  出售固定资产远期合同$3000

  就整个过程看,为此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而签定的承诺出售资产远期合同,在套期有效期间因年终公允价值上升而形成的利得为$2400(套期有效部分)+$600(套期无效部分),计$3000;套期终止后,由于这一期间远期合同公允价值变动为跌价$5000($53000跌至$48000),损失了$5000(这在性质上属于投机损失);就整个业务过程来说,最终的结果为净损失$2000($3000-$5000)。

  (8)对于其他四个例题,同样可以比照文中说明的程序处理,读者可以自行演练。只是,对于例题四、五,要增设年终时30天期的远期汇率数据。

  期货套期保值

  套期保值(Hedging)又译作“对冲交易”或“”海琴“等。它的基本做法就是买进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交易数量相当,交易地位相反的商品期货合约,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卖出或买进相同的期货合约,对冲平仓,结清期货交易带来的盈利或亏损,以此来补偿或抵销现货市场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实际价格风险或利益,使交易者的经济收益稳定。

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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