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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美国会计师与律师的区别

2015-07-09 10:0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作者:朱伟一   来源: 正义网
 


  

  会计师和律师是两大专业人士,经常结伴而行———至少在公司业务方面如此。会计师在前面记账、查账,律师在后面解释、发挥。会计师与律师是既合作又斗争。但两者之间的斗争首先是抢占市场。 

  全球化的口号就是争夺市场的信号枪。枪声一响,西方中介机构纷纷上场。他们总的宗旨就是要把业务做大。英国律师先动起来了,搞起跨国合并,争抢国际业务。美国律师则较为保守。英国律师要向市场的广度进军,美国律师则坚持向市场的深度发展。华尔街的百年老所基本上按兵不动,只有罗杰斯一家律师事务所被英国律师拉下水,为同行所不齿。按美国律师的理念,只要业务精,不怕没有客户上门,专业化才是出路。世界三大投资银行美林、摩根·斯坦利和高盛都在美国,所以美国的顶尖律师事务所大可不必舍近求远,搞什么跨国兼并。 

  美国人不无道理,律师是地域、文化背景很强的行当。各国法律相差甚远。即使在同一国家,法律在各地的适用也大相径庭。美国律师认为,要是在外地或国外有业务,最好请当地律师去做。 

  国际会计事务所没有这么多的顾忌。会计业务不分国界,无论走到世界何处,会计师都可以凭专业找到自己的朋友和同志。现在已经有人开始研究国际会计准则了。国际会计事务所业内的兼并已经完成,十大会计事务所合并为五家,声势大振,开始蚕食律师事务所的地盘。五大会计事务所早就收编了不少律师,提供税务方面的法律咨询。 

  这样一来,不仅是发展中国家的专业人士紧张,连美国的律师也坐不住了。全美律师协会坚决反对律师与会计合流,坚决反对多种经营业务,而且将此问题上升到职业道德的高度。在此情形下,美国证交会(美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主席莱文特发话,意欲禁止会计事务所向同一客户提供多种服务。按他的说法,如果会计事务所向客户提供各种服务,则会计事务所存在业务方面的利害冲突,至少是给人这种印象。会计师的独立性会受到影响。美国最高法院也出来帮腔,要求会计师向公司债权人负责、向公司股东负责、向众多的投资者负责。 

  在莱文特和法官的夹击下,五大会计事务所稳不住阵脚了。安达信公司内的咨询部首先倒戈,要求另立门户,而且已经脱身而去。五大会计事务所以前提供一条龙服务,从管理、公司融资、技术咨询、个人理财、税务服务,甚至到人才招聘,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证交会并没有明确,会计事务所不能从事那些非会计业务,但五大会计事务所的多种经营已受到根本动摇。 

  相比之下,律师舒服多了。会计师头上有道紧箍咒,而律师头上却有把保护伞,即,所谓的“律师—客户特权”。 

  律师-客户保密特权有其实际意义。证券业的一个问题是,如果中介机构发现其客户有违法、违规行为,中介机构是否有责任揭发。律师不必揭发,因为他们必须保密,而会计师就没有相应的特权。 

  从技巧上说,法律是文字游戏,而会计或审计是数字工作。文字游戏的回旋余地远大于数字游戏。律师常说,“经调查,未发现重大问题”。这样说,看上去像是没有问题,只表明未发现重大问题,并非没有重大问题。 

  其实,美国律师多少受到偏袒。美国律师在政治上很有势力。法官全是律师出身,其亲朋好友中不乏律师。所以,他们主观上想客观,但客观上又难免主观。证交会主席莱文特不是律师出身,但被律师层层包围,他的几位副主席和手下干将都是律师。律师决不愿作茧自缚,断了自己的生财之道。到头来,受委屈的是会计师兄弟,用一句戏言:请君“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 

  说到底,这也是专业使然,无奈的选择。但美国会计师与律师之间的竞争,也许会给我们带来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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