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lCPA和APB的初始尝试。石油天然气资产计价方法的选择问题,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受到美国会计职业界和会计准则机构的重视。1964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委托普华国际会计公司的一位合伙人罗伯特·E·费尔德研究采掘行业中使用的各种方法,以便为AICPA的会计原则委员会(APB)起草一份意见书提供建议。该项研究成果被AICPA以“采掘行业的财务报告”为题,作为会计研究公报第11出版。
APB的采掘行业委员会按照APB的指示准备了一份文本,于1971年秋以“石油行业的会计与报告”为题出版。该文本建议以油田作为成本中心,资本化所有与油气储量直接相关的储量发现前(prediscovery)发现后(postdiscovery)生的成本,包括对最初作为费用核销而后来确定找到油田的勘探干井成本的恢复资本化。以此文本为基础,APB于1971年11月22和23日举行了两天的公众听证会。在此听证会上,APB的建议文本遭到了完全成本法和成果法支持者双方的反对。
AlCPA和APB的初步尝试尽管因APB的被替代没有走出很远,但它们力图解决石油天然气会计实务问题的勇气和初步的基础性探索是不可否认的。
(二)FASB的努力与SFAS No.19出台,1973-7-1 FASB代替APB成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民间制定机构。在1973年最初的技术日程安排中,FASB并没有安排采掘行业的会计与报告这一议题。但是,该年的国外石油禁运导致了世界石油价格的大幅度上涨,使石油天然气行业从美国公众和联邦政府那里得到了巨大的利益。基于其他能源法规的颁布和美国国会对石油天然气会计问题的积极考虑,FASB决定给予石油天然气生产公司会计以优先考虑。1975年10月,
FASB在它的技术日程上加上了“采掘行业的财务会计与报告”这一项目。
1975年12月,福特总统签署了公共法第94一163号——能源政策与保护法案“,该法案第五部分第503段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为石油天然气生产者制定规则,或确认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准则,并要求准则在1977年12月22日以前开发出来。在”能源政策与保护法案出台之后,FASB加紧了为石油天然气生产者制定会计准则的工作。
1977年12月,FASB正式颁布了第19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 No.19)——天然气生产公司的财务会计与报告,要求从1978年12月5日以后的财政年度实施。SFAS No.19在美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至今为止争论最大的几份财务会计准则之一。
SFAS No.19包括引言、适用范围、财务会计与报告准则、所得税会计、生效日期和过度期、表决结果及其说明、附录A -背景材料、附录B——结论形成的基础和附录C——词汇表九个部分。不包括表决结果及其说明,总共275段,其中财务会计和报告标准是该准则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成本发生时的会计、资本化成本的处置、矿权转让与相关的交易、揭示等内容。
(三)SFAS No.25对SFAS No.19的修正。1979年2月,FASB发布了第25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 (SFAS No.25) —— 暂停石油天然气生产公司的某些会计要求 对FASB第l9号公告的一项修正。主要在于不定期地暂停SFAS No.19将成果法作为石油天然气资产计价的唯一方法之要求。SFAS No.25的颁布,标志着FASB试图为石油天然气资产计价建立统一方法努力的破产。
FASB在SFAS No.19中要求所有的石油天然气生产公司按照成果法计量石油天然气资产,此举引发了大量中小石油天然气生产公司的游说行为,导致SEC于1978年8月31日发布253号会计系列文告 (ASR No.253)—— 关于石油天然气生产活动的财务会计与报告实务的要求,接受完全成本法为向SEC报告的可接受的备选方法,由此导致了SFAS No.19与ASR NO.253的冲突。由于SEC的权威地位和FASB的民间性质,FASB颁布了SFAS No.25,使其声誉遭受了一次重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