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采取国际趋同路径,引入“公允价值”理念,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有学者认为这是中国商法的突破性改革,是一个世界性的突破,但是也学者认为其大量的操作规则建立在金融预期和估计的基础之上,与税收法规彻底分离。对于以上渚多争议,本文拟采取史论结合的研究范式,从考察国际会计准则的演进历程出发,在对其理论观点简要分析的基础之上,认为我国会计准则是否有国际趋同的必要性值得商榷,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国际会计准则的演进历程
(—)?际会计准则的媞生起少除段是1973年至1995年国际会计准则(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s)的发起组织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sCommittee,简称“IASC”),该组织是由各个不同国家的十六个会计师协会提议,并在1973年成立的一个联合会,这些国家主要有: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墨西哥等。其总部设在英国伦敦^在当时的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在其他国家推行非常顺利,而在美国这个世界最大的资本市场推行时却遭遇了来自于IASC组织结构的缺陷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AccountingStandardsBoard,简称FASB)两方面的挑战。这样造成的后果是,在1995年以前,国际会计准则在世界范围内并没有形成影响力,处于艰难时期,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方面,国际会计准则缺乏实质性的权威认可。因为〖ASC组织是一个国际性的会计组织,它们的成员主要来自会计事务所或者会计职业工作考。虽然IASC会员数量在不断增加,截止到2000年的时候,其成员已经覆盖到了112个国家。但是,国际会计准则既缺乏像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enerallyAcceptedAccountingPrinciples,简称“GAAP”)得到证券交易委员会(U.S.SecuritiesandExchangeCommission,简称“SEC”)那样权威机构支持;在一些国家也缺乏法律制度和行政方面强制性的保障,因此,国际会计准则的推广受到各个方面的制约,得不到有效的实施,其权威性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在很长一段时间,美国对IASC的努力并未表现出多大兴趣。就美国而言,他们认为自己制定的一般公认会计原则(GenerallyAcceptedAccountingPrinciples,简称“GAAP”)是历史最为悠久的,也是最为完善和详细的会计准则,准则制定程序也最为公开和独立。在这个全球最大的资本市场,美国凭借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最“髙质量”为借口,以自己强大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不断阻碍国际会计准则在其资本市场的推广。在2001年前,美国也仅仅以观察员身份参与了IASC的理事会,但并未真正为国际会计准则的全球推广、实施做工作。
(二)玫组光善阶段是1995年立2001年
国际会计准则逐步发展完善的时间是1995年至2001年。其标志是国际资本市场信息披露核心准则的制定。即在1995年证监会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ofSecuritiesCommissions,简称“IOSCO”)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来共同完成的,从此,国际会计准则真正走进了国际舞台。随后在2000年,I0SC0组织对IASC的四十项核心准则进行了评估并通过。至此,国际会计准则正式成为一套由证监会国际组织(I0SC0)向全球各大证券市场推荐使用的公众公司(即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三)全球推户阶段是2001年至今
随着证监会国际组织对国际会计准则的进一步推广,美国证监会及其资本市场感到了压力,于是不得不转变立场,对“国际会计准则”持支持态度。2001年4月,美国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机构依照特拉华州公司法成立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IASCFmmdation),并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为“国际_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sBorad,简称“IASB”)。
改组后该组织不再是隶属于会计职业界的机构,而是仿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形式,重新设计,改造成为了一个独立的民间机构,但是由IASC基金会直接管理和任命负责人。此外,美国也不再对IASC冷淡,真正参与到了其各项工作中。具体表现在改组后的高层中,美国人不仅担当了受托人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主席等要职,还在IASB的十四个席位中占据了五个席位,从而取得了“主发言人”的地位。另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还把自己拟定的准则称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其发言人表示,他们制定的是全球会计准则(globalaccountingstandards),并向全球不断推广和实施,提供给全球资本市场的从业人员高透明度,髙质量的会计信息。从这以后,IASC准则终于成功的实现了自己的目标,成为一种国际会计准则,但显然却贴上了“美国制造”的标签。
二、国际会计准则的理论基础
国际会计准则发展至今,虽然也有其特色所在,但基本还是沿用和效仿美国资本市场的一般公认会计原则,自身的原创性理论甚少。因此,要分析国际会计准则,抑或全球会计准则的理论基础务必从“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人手。
在美国证监会的控制下,从1938年到1973年期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完全掌握了其证卷市场的会计规则的制定,其下属的会计原则委员会和会计程序委员会分别来负责公布制定的会计原则。会计原则委员会在1962年到1973年期间共发布了三十一分名为“意见书”的公认会计原则,而会计程序委员会在1939年到1959年期间共发布了五十一分名为“会计研究公报”的公认会计原则。而在197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五家证券市场从业组织共同设立了财务会计基金会(FinancialAccountingFoundation),这五家证卷市场从业组织分别为:财务经理国际协会,美国会计学会,注册金融分析师协会,证券行业协会和管理会计师协会。这些证卷市场从业组织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该基金会组建了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73年7月1曰正式接手公认会计原则的制定工作并一直延续至今。其所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tatementofFinancialAccountingStandards)迄今已经公布到168编号文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以上所有历史文件,凡未被公告废止者皆被笼统地称作“一般公认会计原则”。虽然准则制定机构准则名称在不断变换,但是万变不离其宗,这些准则从根本上来看都是由公共会计师行业牵头制定,并为证券行业所共同接受的金融分析规则。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根据前文列举的相关史实,我们可以知道国际会计准则并不是国际先进经验,也不是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是把会计导人了金融分析规则的逻辑通道。因此,国际会计准则只能说是代表了资本市场参与者的利益,也只能作为资本市场的披露规则,并不能代表大多数国家的利益,成为一种国际法,并不适合充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计法规。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公允价值会计。也不是历史成本会计,而是将公允价值会计楔入历史成本开机之后形成的混合物,他在理论上不够成熟,在实践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因此。为解决遵循法律法规和谋求国际趋同之间的矛盾,建议在财务报表中分别列报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信息,这种二者兼顾但加以区分的方法应该优于将二者混合起来的现状,不失为一种权衡折中的政策选择。
北京市西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 张倍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