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会计电算化的推动
2015-08-04 10:0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我国会计电算化从七十年代末起步,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发展,加快了步伐;九十年代更是万象更新、蓬勃发展;如今,21世纪的到来,我国会计电算化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飞速发展的阶段。回顾历史,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与我国政府的大力推动是分不开的。
一、各种各样的宣传和发动
为推动我国的会计电算化,使其能够适合我国国情健康地发展,财政部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下大力气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发动,并采取了很多措施,如向全国普及会计电算化基础知识等。
1991年,由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中国财政杂志社《财务与会计》编辑部、北京用友电子财务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会计电算化知识普及有奖读书活动”,历时六个月,推动会计电算化知识普及和提高,增进广大财会人员对会计电算化的认识,共收到答卷7088份。
1994年9月21日到9月25日,由财政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会计学会联合举办的首届会计电算化成果展览会在北京民族文化宫隆重举行。参展单位共100多个,观众达数百万人次,是检阅我国会计电算化丰硕成果的一次盛会。参展单位既有管理会计电算化的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实际应用的基层单位,也有为会计电算化服务的软件、硬件公司和从事会计电算化科研、教学的单位。展览会比较集中展示了会计电算化技术、应用、管理单位和部门的丰硕成果。为了推广这些成果,鼓励先进,展览会组委会组织了“会计电算化事业贡献奖和鼓励奖”评奖活动。山东省财政厅、广州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万能公司、用友公司、远方公司、安易公司等16家单位获得贡献奖。大连市财政局、金蝶公司等获得鼓励奖。展览会上,中国会计学会中青年会计电算化分会同时举办了会计电算化学术研讨会,10名会计电算化专家报告了他们最新的研究成果。展览会上鉴定的财务软件销售合同200多万元,意向性协议2000多万元。
从这次展览会的全面胜利召开并取得丰硕成果来看,我国企事业单位已经普遍意识到会计电算化对于企事业单位发展的重要性,实施会计电算化的意识得到了极大的增强,在财务软件的设计方面有新的突破。从这次展览会上,我们也看到了国外的财务软件公司正凭借自己雄厚实力虎视眈眈的紧盯着中国巨大的财务软件市场。
1995年3月15日,中国会计学会中青会计电算化分会与计算机世界报在在北京联合召开《财务软件技术发展研讨会》,与会代表围绕我国财务软件技术的发展趋势的问题,从软件开发平台的选择、财务软件功能和技术的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对于提高财务软件的质量,不断进步,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同年11月24日,财政部会计司组织向全国推荐的安易、万能、华正、用友等15个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教学软件和6本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教材。
1996年4月北京召开的“会计电算化发展研讨会”上,与会者一致同意,在进一步提高我国“核算型”财务软件水平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我国“管理型”财务软件,并就开发和运用“管理型”财务软件中的各个方面提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会后一些财务软件专业公司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都为开发和应用“管理型”财务软件投入了一些力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1999年4月在深圳召开了有各省市财政部门管理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同志参加的会议,会上提出了财政部和各省市财政厅(局)不再组织商品化财务软件的评审和替代手工记账验收等建议,并形成了“关于改进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会后,进一步酝酿和建立在新形势下会计电算化管理体制,推动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向规范化、制度化、市场化方向发展。
二、政策与法规
作为财务软件管理部门,财政部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对会计电算化作出了政策指导和支持。1987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国营企业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工作中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文件规定:“凡企业开展会计电算化需要购置的微型电子计算机,应尽量先用企业发展基金解决,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对单个系统价值在5万元以下,可分项摊入生产成本。”在当时国营企业成本支出管理严格,计算机价格又相对较高的情况下,这一规定无疑对于推动会计电算化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1988年在上海召开了会计电算化工作会议,对制定各省(市)计算机在会计中应用规划、实施对财务软件的评审等工作作了统一部署。随后,又把会计电算化列入我国“会计改革纲要”,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会计改革的重要内容。可以说,这次会议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会计电算化的发展。
1988年8月在吉林市召开了“首届会计电算化学术研讨会”「注3」,会上提出了实现财务软件通用化的几项措施。后来实践证明这套方案是可行的,不久按这些方案开发设计出了一批适用于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的通用化财务软件,并相继成立了几百家专门开发与营销商品化财务软件的专业公司,形成了庞大的财务软件市场,促进了我国财务软件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计算机在我国会计工作中的推广应用。
1990年,财政部正式成立了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我国企事业单位在实施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同时,必须使用通过财政部门评审的软件。由于境外软件的本地化偏弱,因而要通过评审并不容易,这无形中就形成一个壁垒,这也在一定程度给了我国财务软件一个成长壮大的时间。「注2」
1994年,财政部又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意见》,对培训、长远的发展目标提出了要求。「注4」
2000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新《会计法》,更是对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各企业单位使用财务软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以上这些政策、法规的推出,都在社会舆论方面形成了一定的推动力,为财务软件业提供了极好的发展契机和较好的外部环境。
同样,我国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从1989年起,财政部先后发布了《会计核算软件管理的几项规定(试行)》(1989年)、《关于会计核算软件评审问题的补充规定(试行)》(1990年)、《关于加强对通过财政部评审的商品和会计核算软件管理的通知》(1991年)、《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评审规则》(1994年)、《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1994年)等法规。这些法规对会计核算软件的开发、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会计电算化的发展非常快,使得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常处于不能适应会计电算化形势发展需要的情形,管理制度也就面临着经常修改与变换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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