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会计电算化管理现状
电子计算机在会计信息处理中的应用,加快了会计信息的处理速度,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减轻了会计人员处理大量数据的负担,为加强会计内部控制提供了有利条件。但随着会计电算化的飞速发展,利用电算化系统的弱点进行的舞弊违法犯罪活动也有所增加,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会计电算化过程中的舞弊是指某些人员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利用业务便利或者不按操作规程或未经允许上机操作,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破坏、恶意修改、电子偷窃和人工偷窃等故意行为。概括为:非法改动业务数据,在经济业务数据输入计算机之前或输入过程中,通过虚构、修改、删除等手段来达到个人目的;非法改动财务软件应用程序或文件;非法修改、销毁输出报表、将输出报表送给公司竞争对手或利用终端窃取机密信息等;其他非法操作,如冒名顶替、盗取密码或磁卡非法进入、仿造或模拟等。
二、会计电算化过程中舞弊现象的原因
(一)会计电算化过程中所应用的软件本身并不完善,存在一定的技术性缺陷
会计电算化过程中安全性与保密性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不足,如:许多软件缺乏操作日志记录功能,对操作人、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没有具体记录,出现问题不便于追究责任;数据库缺少必要的加密措施,可以很方便的从外部打开修改等等。这些都为舞弊提供了便利。
(二)会计电算化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1.缺乏有关的操作管理制度和系统维护管理制度。会计人员操作计算机不正确造成系统内数据的破坏或丢失,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2.财务人员分工模糊,没有严格的授权制度。实行电算化后,一些传统的核对、计算、存储等内部会计控制方式均被计算机替代,如总账和明细账都由计算机根据审核后的会计凭证自动登记和归集,取消了手工条件下两者的核对工作等等。而不少单位没有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新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此加以约束,操作人员有可能超越权限或未经授权的人员有可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浏览全部数据文件,篡改、复制、伪造、销毁企业重要的数据,以达到个人目的。
3.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储会计档案的磁盘和会计资料不能及时归档,或已经归档的内容不完整,没有及时制定相应的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人员职责,造成会计档案被人为破坏和自然损坏,乃至单位会计信息泄密。
(三)财会专业人员计算机知识欠缺
会计电算化要求会计人员既要掌握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还要掌握相关的计算机知识和财务软件的使用技术以及保养和维护。而一般会计人员对财务软件的应用方法掌握的不够透彻和熟练,对软件的认识有局限性,对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对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
(四)审计不力
主要是企业内部审计不力,不能及时发现问题,使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解决;审计人员对会计电算化的工作本身不是太了解,对计算机不熟悉,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
三、针对会计电算化过程中舞弊现象的防范措施
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舞弊虽然隐蔽且智能化较高,但只要针对性地采取正确的防范措施,就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一)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选择适合的财务软件,从源头上进行控制
企业在购买软件时,应结合自身特点,购买市场上开发比较成熟的软件,注意系统权限设置、安全性和保密性等关键因素;购买后,应先进行试用,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联系,进行系统完善。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指出:“开展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包括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硬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1.制定有关的操作管理制度和系统维护管理制度。包括: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操作密码的严格管理,预防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入机内账簿;保存上机操作记录,防止各种非法人员上机操作,建立操作日志制度。一旦出现问题,顺藤摸瓜,可以查清责任者。
2.实行严格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