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止计提应付福利费后职工福利核算
《》及修改后《》规定,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后不再计提应付福利费。但不允许企业计提应付福利费并不是禁止企业发放福利,只是要求企业发放的福利费不再通过应付福利费核算,而是直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同时,发放职工福利标准不再是14%,而是根据企业效益或成本承受能力实施福利计划。
[例1]2008年1月,甲公司当月发放应付工资100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6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0万元,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人员30万元。根据上年企业实际发放的职工福利情况,公司预计2008年应承担的职工福利义务金额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福利受益对象为上述所有人员。
借:生产成本 612000
制造费用 102000
管理费用 306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0000
——职工福利 20000
二、非货币性职工薪酬处理
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职工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按该产品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但由于非货币性福利也是职工薪酬的一部分,作为职工个人所得应按规定计算职工个人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从当月发放的工资中扣除。
[例2]甲公司为一家电制造企业,共有职工200名,2008年1月除了发放工资外,还为每名职工作为春节福利发放液晶彩电l台,每台彩电成本2000元,不含税价格为3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200名职工中:车间工人100名;车间管理人员10名;行政管理人员90名。根据有关规定,企业根据职工工资收入情况计算,因发放彩电应交纳个人所得税63400元。
(1)发放职工福利
借:生产成本 351000
制造费用 35100
管理费用 3159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702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70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
(2)实际发放彩电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00
贷:库存商品400000
(3)代扣职工个人应交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63400
贷:应交税费——直交个人所得税 63400
三、长期合同发放的职工薪酬处理
企业以低于取得资产或服务成本的价格向职工提供资产或服务时,应将低于成本的差额在长期合同期内分别处理:规定了职工在取得该资产或服务后最低工作年限的,企业应将该项差额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根据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未规定职工在取得该资产或服务后最低工作年限的,企业应将该项差额作为企业对职工以前提供服务成本的一种补偿,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3]甲公司为一家电制造企业,共有职1200名,2008年1月公司为职工购买200套全新公寓以优惠价格卖给职工。假定其中车间工人100名,车间管理人员10名,行政管理人员90名。公司为车间工人购买住房平均每套50万元,按40万元卖给职工;为车间管理人员购买住房平均每套100万元,按80万元卖给职工;为行政管理人员购买住房平均每套150万元,按130万元卖给职工。售房协议规定职工自取得住房后必须在公司服务10年。
(1)公司出售住房时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4000+800+11700)万元]165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1000+200+1800)万元]30000000
贷:固定资产[(5000+1000+13500)万元]195000000
(2)出售房屋的10年间,分10年摊销
借:生产成本 1000000
制造费用 200000
管理费用 18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00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300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 3000000
四、辞退福利交纳个人所得税核算
《》规定,为保障职工权益,企业与其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的经济补偿属于企业法定义务。该辞退福利按《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对实行离岗(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离岗(内部)退养等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离岗(内部)退养等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离岗(内部)退养等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或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除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并由原任职单位负责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