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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金流量若干问题的思考

2015-09-12 10:2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财务丑闻的曝光,人们对会计利润的可靠性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疑问,现金流量信息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在研究现金流量与财务管理的关系问题上,很多学者主张以现金流量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他们主要从分析现金流量与企业各种财务管理活动的关系中得出结论。笔者注意到,这些论述虽然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是研究的出发点仍然是企业的各种财务管理活动,即先将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分为筹资、投资、分配、业绩评价等方面,然后再考察现金流量在这些活动中的应用。这种分析思路给人的感觉,似乎现金流量只是一种评价指标,显然与其作为财务管理核心的地位不相称。基于此,本文以一种新的视角,提出现金流量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资源的命题,并以此为基础,对企业各种财务活动进行解释。

  一、现金流量的本质

  长期以来,现金流量被定义为现金的流入与流出。殊不知这种认识还只停留在表面层次上。现金流量分为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和现金净流量三个部分,笔者认为它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资源。现论述如下:

  1.现金流量是一种经济资源。现金流量实际上是现金的流动和结存,属于劳动创造的物质财富,是一种资源。经济资源作为一般资源的子系统,是指在人类的经济活动中一切直接或间接地为人类所需要并构成生产要素的、稀缺的、具有一定开发利用选择性的资财来源,可分为自然资源、人力资源、资本资源和信息资源四大部分。显然,现金流量构成资本资源的一种,因此它也是一种经济资源。

  2.现金流量是一种特殊的经济资源。从上面有关经济资源的界定中可以看出,一般的经济资源都具有有用、有价值和增值等属性,而现金流量作为一种经济资源,除了具有上述一般经济资源的共同属性之外,还具有如下的特点:一是综合性。与其他类型的经济资源如固定资产相比,现金流量这种经济资源可以更加综合地反映一个企业的实力。相对于其他会计报表项目而言,现金流量具有更高的信息含量。二是灵活性。现金流量可以便捷地与其他类型的经济资源发生转化,比如用结存现金(现金净流量)购买设备,从而转化为实物资源。三是客观性。这主要是针对会计利润而言。会计利润具有较强的主观随意性,而现金流量可以有效地避免主观性。

  现金流量是个宽泛的概念。具体地说,现金流量可以分为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和现金净流量三种,据此可将现金流量这一经济资源划分为动态资源和静态资源两类。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属于动态的资源,现金净流量则属于静态的资源。

  二、现金流量主体与企业分配

  任何资源都涉及主体即所有者问题,现金流量资源也不例外。现金流量资源具有不同的主体,各主体显然有着各自的利益。主体把拥有的现金流量资源投入企业,目的是为了获取回报。一个最基本的回报方式就是,企业将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以一定的方式返还给投资主体。那么如何返还?各个主体在返还时分别处于什么地位?这便是企业的分配问题。由此,企业的分配行为受制于不同的主体,可以看做是对不同主体的利益协调。

  现金流量资源各主体的地位来自于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投资(包括债权投资和权益投资),如作为主体的债权人和所有者就是使用这种方式;另一种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做出贡献,如作为主体的劳动者、国家和企业就是使用这种方式。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对企业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国家则是通过行使社会管理功能为企业的经营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其贡献是间接的,却是不容置疑的;国家为企业的经营提供一个大的环境,企业作为一个特定主体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小的环境,也对企业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做出了贡献。广义地讲,第一种方式与第二种方式虽然存在差别,但它实质上也可以归为第二种方式。因为债权人和所有者正是通过投资对企业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产生贡献。因此,现金流量资源的主体地位来源于各主体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贡献的大小。这样,将企业的分配行为理解为对现金流量资源不同主体间的利益进行协调,又与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了。

  事实上,对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这种经济资源,各个主体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比如国家,它参与企业的分配有其强制力作为保障。即使企业只存有账面利润而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或者账面上出现亏损,仍可以借助于国家的强制力以税收的方式从企业那里分得现金流量资源。劳动者也一样,由于劳动者被认为是弱势群体,他们的利益会受到有关法律的保护,从而分得现金净流量资源,不会因为企业盈利与否或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是否为正而产生大的差异(指基本工资部分)。债权人与所有者的地位是不同的,债权人在企业的分配中的利益能得到更多的保障。风险和收益的关系总是对应的,承担风险较大的所有者在企业的分配中享有剩余索取权也是理所当然的。企业本身也是参与分配的主体之一,如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就可以视作对企业的分配。

  至于分配的对象,有学者提出广义的分配概念,将企业分配从狭义的对税后利润的分配扩展到广义的对息税前盈余的分配。我们也可以将分配的对象定位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资源。这种做法的一个明显的好处就是能够有效地避免企业盲目依据账面收益进行分配,导致现金不适当地流出,从而损害企业的价值。这样一种新的提法适当与否,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实践的检验。

  三、现金流量供求与企业筹资

  现金流量资源最初来源于企业各种资金筹集,包括发行股票、债券、从银行借款等。从本质上看,资金筹集的过程是现金流量资源从供给方流向需求方的过程。不过,这种流动是有条件的,即供求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达到均衡。企业的筹资得到实现是现金流量资源供求均衡的结果。

  资源供求达到均衡的价格就是资本成本。由于不同筹资方式的风险及其他约束条件不同,供求双方会在不同的价格水平上达到均衡,从而有不同的筹资方式便有不同的资本成本。从企业角度看,获得现金流量资源是需要代价的。各种资金来源的资本成本的加权平均构成了企业的综合资本成本。

  现金流量资源的供求均衡,主要是资源供求双方在资源供求的价格上达成一致的结果。因为均衡价格的确定更多地取决于供求双方,即使同一类型的现金流量资源,由于供求双方的不同也有可能存在价格上的差异。不过,它仍然受制于市场总体水平,不会偏离市场平均价格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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