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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信息的可靠性探析

2015-08-26 13:5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公允价值的出现有特定的现实背景和充足的理论依据,其相关性得到广泛认可,而可靠性则受到质疑。本文就国际会计准则和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可靠性的涵义、测定、评价进行研究,就如何应用并提高其可靠性提出了解决措施。

  【关键词】公允价值;信息;可靠性;探析

  从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进入新会计准则的实施阶段,在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17项具体准则中直接要求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种计量模式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运用中几经反复,而今正式成为一种重要的会计计量手段,引起了会计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积极关注公允价值计量标准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问题,尤其是公允价值运用的可靠性问题,对于准确评价企业业绩,并不断完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就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作一些初步探讨,以抛砖引玉。

  一、公允价值的可靠性涵义

  按照FASB第2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的说法,“一个指标的可靠性,以真实性地反映它意在反映的情况为基础,同时又通过核实向用户保证,它具有这种反映情况的质量。”FASB将可核实性的反映真实性并列为可靠性的标志。而IASC认为,资料“当其没有重要差错或偏向并能如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情况而能提供使用者作依据时,资料具备了可靠性。”没有差错和偏向意味着技术上的正确和中立,因而IASC更侧重中立性和如实反映。

  可靠性的基础是真实性,即会计信息应能如实表述客观发生的经济活动。因为不真实的信息,其可靠性无从谈起。然而,可靠性并不要求会计信息绝对真实。事实上,由于各种限制性因素的存在,如资产估价、费用分配的人为性,以及信息成本等因素的制约,会计信息也无法做到绝对的真实;对决策者来说,只要会计信息的偏差在可容忍的范围之内,或者说会计信息能够基本反映经济事实的全貌,并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失误,就不会给决策造成重大误导。通常认为这种会计信息就是可靠的信息。

  二、公允价值的可靠性程度

  与可靠相提并论的另外两个概念是真实性和客观性。由于财务会计首先是以反映职能而存在的一个财务信息系统,所以,只有信息能够如实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才能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因而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灵魂。然而真实性是指绝对的还是相对的,客观存在的还是可检验的,历史的还是现实的,这些问题仍有待进一步统一认识。例如,历史成本反映的或许是历史的真实,但是可能与现实相去甚远。客观性可作两种理解,一是公正无偏见;二是可以证实。当客观性作前一种理解时,由于涉及道德标准,难以把握;作后一种理解时,只能证明一种相对的真实性,而非绝对的真实性。由此可见,可靠性的概念具有模糊性。另外,我们必须承认可靠性存在程度问题。它从来不是一个黑或白的明确对立的问题,而是一个可靠性更强或更弱的问题。

  可靠性可以有多种理解。当我们把可靠性理解为可核实性的当前的真实性,则公允价值信息就具备了可靠性,某些情况下,甚至比历史成本信息更可靠。

  从公允价值的确定程序可以看出,在确定情况下,公允价值信息与历史成本信息并无差别,可靠性程度最高。在需要估计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如果可以获得可比的市场价格,从而采用市价法进行估计,由于它是独立于管理者的外部市场的信息,其可核实性以及反映真实性都可得到保证,因而也是可靠的,当采用合同约定的现金流折现来计算公允价值时,在两个变量中,现金流是可核实的,采用的折现率是具有相同的风险的现金流的市场利率,也具有可靠性。至于期望现金流现值法和其他估计方法,由于使用了更多的假设,很多时候要用到管理者的假设,因而其可靠程度受到影响。

  三、公允价值的可靠性测定

  公允价值的可靠性高低受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受会计信息量的真实程度的影响;二是受人们对不同计量对象计量误差可容忍程度的影响,即受可容忍误差大小的影响。误差是指会计信息与其意欲反映的经济事实之间的差异,一般可用误差额或误差率来表示。可容忍误差则是指决策人员可以接受的最大误差。会计信息误差率的补数即为可信程度或可靠程度,即可靠程度与误差率之和等于1,如当会计信息的误差率为5%时,其可靠程度为95%。同理,可靠程度最低要求与可容忍误差率亦互补,可容忍误差因会计信息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如在对库存现金计价时,其可容忍误差不允许超过0.01元,而对房屋、建筑物计价时,其可容忍误差甚至可以设定为5 000元。会计信息的用处不同,对可容忍误差的要求也就有所不同,如一只普通的手表,一天有一两分钟的的误差是可容忍的,而对于一只航天用表来说,0.01秒的误差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通过预测得到的信息通常允许有较大的误差率,而通过实际记录获取的信息则要求有较高的准确率。根据以上分析,可靠性的测量可通过两个步骤来进行:首先对所测量数值的真实程度进行测量;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信息使用者对所测量数值提出的可容忍误差要求来测定该价值信息的可靠程度。

  第一步:测量真实程度

  当我们对某一数据的真实程度进行评价时都知道,若多个人对某一对象独立进行计量时,得出的数据越接近,测量结果的可信程度就越高,如多个人对某一项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若每个人得出的结论都与该固定资产的账面记录差距较小,说明账面记录较为可靠;若每个人得出的结论都与账面记录有较大差距或相互之间有较大差距,说明账面记录的可靠程度较差。因此,数据的真实程度可用多次独立计量得出的数据和离散程度来衡量。

  对不同总体的标志变异程度进行对比分析,还需要有测定总体中各单位的标志值变异的相对量指标即离散系数,以消除不同总体之间在计量单位平均水平方面的不可比因素,其常用的主要有标准差系数,公式为:

  

  例2,对账面金额为110万元的C资产和账面金额为115万元的D资产进行独立计量,所得的结果完全相同,都是114万元、115万元、106万元、111万元和110万元,则A、B两资产的调整均方差分别为:

  Vσ(A)=10.16+(111.2-110)2=11.6

  Vσ(B)=10.16+(111.2-115)2=24.6

  可见,C、D两资产的均方差同为10.16,但C资产的调整均方差为11.6,而D资产的调整均方差则高达24.6。由于C资产的调整均方差明显小于D资产,因此,C资产计量结果的真实程度要高于D资产。

  第二步:测量可靠程度

  如前所述,真实程度并不直接就是可靠程度,可靠程度除受被测量数值真实程度的影响外,还受可容忍误差大小的影响。根据正态分布计量模型可知,在测量值呈正态分布的情况下,有63.8%的项目值会落在±1个正态标准差之间;有95.6%的项目值会落在±2个正态标准差之间;有99.7%的项目值会落在±3个正态标准差之间,如图1所示:

  

  可见,若可容忍误差定为2个标准差,则可靠程度为95.6%;若定为3个标准差,则可靠程度可提高到99.7%。也就是说,在数据库真实性程度一定的情况下,可容忍误差越大,其可靠性程度越高,反之则越低。

  例3,对于上述C资产,其可容忍误差为5万元,则其可靠程度如下:

  R=100%-11.6÷(114.8×5)=97.98%

  即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可靠程度为97.98%,超过95%(1-5 ÷110)的可靠程度最低要求,所以,该账面值可靠。

  例4,若将容忍误差改为3万元,其他数据不变,则可靠程度如下:

  R=100%-11.6÷(114.8×3)=96.63%

  即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可靠程度为96.63%,低于97%的可靠程度最低要求,所以,该账面值不可靠。

  以上举例说明,该计量模型基本上能够体现可靠性与均方差和可容忍误差之间的数量关系。其特点如下:

  一是可靠程度计量模型以均方差率代替均方差,避免了不同计量度规模项目之间无可比的缺点。

  二是会计数据的可靠程度通常以百分比而非以绝对数来衡量,如当数据真实性程度为100%时,通常该数据绝对真实;而当真实性程度为0时,则完全失真。根据计量模型所计算的可靠程度,最高不超过100%,最低不低于0,完全顺应了人们的这一习惯。最后,可靠性程度不仅与多次独立计量的离散程度有关,还取决于被计量项目的可容忍误差的大小。

  第三步:可靠性的评价

  客观地讲,上述可靠程度测量模型从性质上讲应属于经验公式,但在具体应用时,还应根据被测量数据的性质、获取方法及测量人的经验等因素,制定一个可靠性衡量的判断标准。可靠性评价的判断标准大致可分为精确、适当、粗略和失真四个档次。会计信息当然是越精确越可靠,但由于受信息成本的制约,人们没有必要要求会计信息精确无误。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也无法做到绝对精确,如在一次性购入多种资产时,很难准确地确定每项资产应分摊的间接费用。在计算产品生产成本时,由于存在多种费用分配方法,所以计算出来的结果很难说能精确地反映产品的真实成本。此外,对于分批购入的存货之发出的成本的计价,以及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等等,亦很难做到绝对精确。

  综上所述,在公允价值会计时代发展的大趋势、大背景下,要求准确理解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内涵,科学把握公允价值信息可靠性质量的特征。随着市场要素的充分发育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必须大力推进公允价值估价模型的构建与完善工作,加强公允价值会计可靠性相关准则的探索、改进和完善。笔者坚信,突破可靠性瓶颈的公允价值会计的实践会愈来愈深入,并将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参考文献】

  [1] 黄学敏.公允价值:理论内涵与准则运用[J].会计研究,2004(6).

  [2] 汪蕾.浅析第四报表——全面收益表[J].财会月刊,2005(11).

  [3] 蔡丽霞.公允价值计量:现实思考与未来展望[J].北方经贸,2006(3).

  [4] 刘泉军.新会计准则引发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6(3).

  [5] 路晓燕.公允价值会计的国际应用[J].会计研究,2006(4).

  [6] 刘冬.公允价值模式有关问题研究[J].财会通讯,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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