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对被投资单位投资比例或影响程度的不同,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财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遇到企业追加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往往容易混淆权益法下的三级明细科目,不能提供正确的会计信息,且会影响经营成果的准确性。本文以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说明在此情况下,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M公司于2004年3月1日以800万元购入N公司股票,占N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10%,M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2004年5月1日,M公司收到N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30万元。2004年3月1日,N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200万元。2004年N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其中3月~12月实现净利润500万元。M公司于2005年4月1日以1425.5万元购入N公司发行在外股数的15%,2005年5月1日M公司收到N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102万元。2005年N公司实现净利润870万元,其中1月~3月实现净利润170万元,4月~12月实现净利润700万元。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
2004年3月1日投资时,M公司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800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00.
2004年5月1日M公司收到现金股利时,应冲减投资成本。
借:银行存款3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300000.
2005年4月1日M公司追加投资后,占N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25%,对N公司实行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对N公司投资进行追溯调整,正确计算权益法下各三级账户金额,这是成本法转权益法的关键环节。
追加投资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的投资成本=8000000-300000=7700000(元);
2004年投资时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8000000-62000000×10%=1800000(元);
至2005年4月1日应摊销股权投资差额=1800000÷10×13÷12=195000(元);
至2005年4月1日应确认N公司净损益的份额=(5000000+1700000)×10%-195000=475000(元);
成本法转为损益法的累积影响数=(5000000+1700000)×10%=670000(元),因以前年度损益类账户已结平,故应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2005年4月1日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的投资成本=8000000-300000-1800000=590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投资成本)5900000
——N公司(损益调整)670000
——N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60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7700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75000.
2005年4月1日追加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投资成本)14000000
贷:银行存款1400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投资成本)67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损益调整)670000.
计算再次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即新投资成本与应享有N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14255000-(62000000-300000÷10%+5000000+1700000)×15%=440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股权投资差额)44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投资成本)4400000.
一般来说,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属于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应分得的现金股利,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科目,但本例中因追溯调整产生的损益调整金额已转入“投资成本”明细科目,故2005年5月1日M公司收到的现金股利全部冲减“投资成本”明细科目。
借:银行存款102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投资成本)1020000.
2005年12月31日,M公司应享有的投资收益=7000000×25%=175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损益调整)1750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1750000.
长期股权投资因追溯调整而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与追加投资新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应按次分别计算,分别摊销。但新股权投资差额如金额不大,可以并入原股权投资差额一并摊销。2005年12月31日,M公司应摊销股权投资差额=1800000÷10×9÷12+4400000÷10×9÷12=465000(元)。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46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N公司(损益调整)4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