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性原则的内涵
1.重要性的判定从会计角度看,我国会计准则并没有对重要性原则给出明确的定义,只是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应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那些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分别核算,单独反映,力求准确,重点说明,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的披露。而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处理,合并反映。
2.对重要性原则的进一步分析
(1)运用重要性原则是“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如果对所有会计事项的处理一律不分轻重主次和繁简详略,采取完全相同的处理方法全面详尽地进行核算,必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会计核算的成本,抵消会计管理带来的效益甚至让企业得不偿失。在会计核算中坚持重要性原则,能够使会计核算在全面反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加强对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和有重要意义的关键性问题的核算,有助于简化核算,节约人力,提高工作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运用重要性原则,有利于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抓住关键点。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虽然越详尽的信息越有利于其做出正确的决策,但是如果会计信息不分主次,有时反而会影响使用者对信息的正确理解,影响决策。
(3)重要性的基本特征是:①重要性概念的核心是不能遗漏或错报重要的会计信息,判断重要性的标准是看其是否会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②重要性概念是从信息使用者角度提出的,主要的信息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等;③重要性的判断不能脱离企业所处的环境,不同的企业或同,企业在不同时期,判断重要性的标准可能不完全相同;④重要性的判断不能忽视其本身的性质。有些信息,虽然从量的标准尚未达到重要性,但其性质严重,在本质上已经符合了重要性要求,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将其披露。
二、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分析
1.账户设置对于制造费用,如果发生在基本生产车间,必须先通过专门的账户“制造费用”进行核算,月末再根据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进入“生产成本”账户,而如果发生在辅助生产车间,则可以不用通过“制造费用”账户核算,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进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原因是相对而言,基本生产是重要的必须详细反映,辅助生产是次要的可以简化反映。
2.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1)直接分配法是指在各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费用,直接分配给辅助生产以外的各受益单位,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的产品和劳务,不互相分配费用。这种方法由于不考虑各个辅助生产车间之间互相提供劳务或产品的情况,导致分配结果的准确性差,主要适用于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较少的企业。
(2)计划成本分配法是指根据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数量及其计划单位成本,计算为各车间、部门提供服务的产品和劳务数量应分配的费用。对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实际成本与按计划成本计算的分配额之间的差额,由于对成本计算影响较小,按重要性原则可以简化核算,可不再按受益比例进行分摊,而直接增加或冲减管理费用。
3.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1)在产品按所消耗原材料费用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大,而且原材料费用在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加工费用比重小,为简化核算,在产品可以只计算耗用的原材料费用,不计算其他加工费用,产品的加工费用完全由完工产品负担。
(2)在产品按年初固定成本计价法。如果企业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且各月费用发生较均衡,则月末在产品成本可以按照年初在产品成本确定。因为在这种条件下月末在产品实际成本相差不大,算不算各月在产品成本的差额对完工产品成本计算都影响不大,因而不用费时费力地计算分配,既简化了核算工作,同时又反映出了在产品占用的资金。
4.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分配法采用这种方法,不论各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多少,每月各种产品成本中的制造费用都是按年度计划确定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平时发生制造费用时计入“制造费用”账户的借方,根据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时,直接计入“制造费用”的贷方,这样“制造费用”借贷方之差,就是已分配和实际制造费用的差额,表现为制造费用的期末余额。对于这一余额,平时就累计留在“制造费用”科目中,年末一般直接将其计入12月份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年度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接近实际时制造费用账户年末余额不大,对成本核算影响较小,所以不必精确分配,简化了核算工作,符合重要性原则的要求。
三、结语
重要性原则在成本会计中的运用是非常普遍的,重要性原则在实务中的适度运用依赖于会计人员高度的职业敏感性与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可见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增强职业判断能力已成为新形势下会计发展的紧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