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本压力的设计与传递:目标成本规划的中心问题 要深刻地理解目标成本规划的全过程,我们认为关键在于如何把握贯穿于整个目标成本规划过程中的一个中心问题,即如何设计并传递成本压力。目标成本规划中对成本压力的设计与传递的过程可用图3来表示(略)。 (一)可允许成本的设计与信息传递 目标成本规划的第一个过程为市场驱动的成本规划,旨在确定一个为维护市场竞争地位而需要的一个可允许成本(allowableCost),并通过可允许成本的概念将市场竞争的压力转移到产品设计者身上甚至产品零部件的供应商身上。来自于市场的可允许成本的计算公式为:可允许成本=目标销售价格一目标边际利润。在确定可允许成本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l.目标成本规划开始于制定企业长期销售和长期利润目标,其目的是确保开发设计的产品在其生命周期内能为企业的长期利润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因此,长期计划的可信度非常重要。这涉及到两个因素:首先,企业应通过仔细分析所有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对顾客和竞争对手的分析)来制定长期销售和长期利润计划;其次,企业只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对任何不切实际的考虑都要予以摒弃。 2.在确定目标售价时应时刻牢记,销售价格能否提高主要取决于顾客对产品追加价值的看法,这些追加价值或来自于产品的功能或性能的提高,也来自于产品质量的提高。企业开发设计的新产品只有在功能或质量上不但超过了旧产品,而且超过了竞争者的同类产品时,才可以提高售价。另外,考虑到目标定价在整个目标成本规划中的重要性,企业也应十分谨慎地制定尽可能切实可行的目标售价。 3.确定目标边际利润的目的是要确保企业长期利润计划的完成。设置边际利润的通常方式是紧紧依托旧产品的实际边际利润,然后根据市场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整。譬如,日本的尼桑公司采用这种方法,利用计算机模拟确定售价与利润的关系,然后从这种经验关系出发,根据事前制订的目标售价,反过来确定新产品的目标边际利润。这种详细分析的目的就在于设置切实可行的边际利润,以保证企业长期利润计划的完成。要注意的是,如果生产某种产品需要大量的前期投资,或者预计某种产品的售价或成本在其生命周期内会有重大的变化,则企业就应对产品在生命周期内的获利能力进行谨慎分析,并相应调整目标边际利润。倘若没有这种调整,企业就要承担一定的决策风险,有可能生产在其生命周期内没有足够回报的产品。 设计可允许的成本的目的是为了向产品的设计者和产品零部件的供应商传递来自于市场的成本压力的信号。但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可允许成本的计算是以企业自身切实可行的长期利润目标为基础,因此:①可允许成本只表示企业有什么样的竞争方向,并不能做为衡量企业与其竞争者的竞争实力大小的基准。要使可允许成本有这种作用,就必须设置以同行业最先进的获利能力为基础的目标边际利润;③可允许成本的计算并没有考虑产品设计者以及产品零部件供应商降低成本的实际潜力,从而不能保证产品层次的目标成本与代表着市场压力的可允许成本完全相吻合。 (二)产品层次的目标成本设计及其信号传递 在目标成本规划的第二个过程,产品设计者应干方百计地在可允许成本的水平上开发能满足顾客需求的产品。但事实上,产品设计者并非总能成功。因此,在给定的企业能力和零部件供应商的条件下,设计出的产品层次的目标成本往往是对可允许成本有所放大的结果。计算产品层次的目标成本的公式为:产品层次目标成本=现行成本一可实现的成本降低目标。 新产品的现行成本指的是在没有采取任何降低成本的措施,并且对新产品的功能和质量变化情况予以调整之后的现行制造成本。这个数字完全是通过经验估计而来的。之后,就可以通过总工程师、产品设计者和主要的供应商等方面人员的协同努力来确定可实现的成本降低目标的数额。仅就产品的设计者而言,有几种工程技术可以帮助设计者降低成本,如价值工程(VE)、生产组装线的设置(DFMA)、质量功能分解(QFD)等等。VE是一种综合的使顾客价值最大化的产品设计方法,能够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增加产品的功能。相对而言,DFMA在节省成本方面更注重改进产品的生产或组装方式,同时保持产品的功能水平。QFD是一种老方法,用来保证顾客的需求至上。由此可见,在目标成本规划中,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产品层次的目标成本和市场可允许成本的差距,企业不但常常把技术与生产程序推向一个极限的位置,还必须在其它方面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如与供应商进行零存货安排等等。 如果产品设计不能够实现市场所允许的成本,企业的长期利润就会下降,由此说明企业没有达到竞争环境所要求的效率水平。此时,若将现行成本与可允许成本之间的差额看作是成本降低的总目标,而把成本降低的总目标与可实现的成本降低目标之间的差额定义为战略性成本降低目标的话,以下几个问题就值得特别注意: 1.战略性成本降低目标的规划不能过大,否则就表明新产品不值得开发。 2.如果不影响新产品的开发可行性,战略性成本降低目标的规模也不能过小,否则会使可实现的成本降低目标过大,从而有可能使得有关人员面对过度的成本降低目标,导致生产力的崩溃,并最终使得目标成本规划系统失灵。 3.在新产品值得开发的前提下,可实现的成本降低目标和产品层次的目标成本都将作为对供应商施加压力的依据以及进行成本控制与业绩考评的依据。 4.在战略性成本降低目标的规模适宜的情况下,该目标将给予产品设计者和企业的供应商一种额外的压力——即在下一代产品身上应将这种潜在目标转化为可实现的目标。如果企业在下一代产品身上不能做到这一点,则企业将不再具有足够的竞争力。 (三)零部件层次的目标成本的设计与信号传递 企业一旦确定了产品层次的目标成本,就可以衍生出该产品各零部件的目标成本。对零部件层次的目标成本进行规划可以将来自于市场的竞争性成本压力明确转移到供应商身上。这个过程的目标成本规划只所以很重要,是因为现代企业大都是水平式而非垂直式的集合体。这种企业一般向企业外部而不是内部购买大部分的原材料和部件。 要进行零部件层次的目标成本规划,首先要将产品层次的目标成本分解到产品的主要功能层次上。比如,汽车的主要功能部分包括:引擎、冷却系统、空调系统、传动系统以及音响系统等等。然后,再由总工程师负责设立每一个主要功能部分的目标成本。各功能部分目标成本的确定通常是通过总工程师与设计小组成员进行广泛的协商而完成的。一般来说,企业要以以往的成本降低率水平为基础来制定这些主要功能的目标成本。一些企业采用相对简单的经验归纳法确定成本降低目标,而另有一些企业采用了更复杂的方法,如功能分析法和生产能力分析法等等。一些日本企业在制定功能层次的目标成本时,还会因安全性考虑设置一种“生产管理的缓冲数”,目的是为了允许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因某种设计问题所导致的一些少量的成本超支。如同对待战略性成本降低目标那样,这个缓冲数的规模应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 企业一旦确定了主要功能的目标成本,就可以适当地将其分解为组件或零部件层次的目标成本,目的是为了对主要的外购零部件设立一个合理的购买价格。一般来说,将功能层次的目标成本分解至主要零部件层次的目标成本可以由各功能设计小组负责完成,每个设计小组负责实现其自身的预期成本降低目标,对零部件、原材料种类的设计以及制造程序的设计都由他们自行处理。总工程师只是偶尔指定某些特定部位,特别是高成本部位的成本降低目标。 零部件层次的目标成本设定以后,成本压力的一部分将最终传递给零部件的供应商。如果供应商的报价太高,企业便可以和供应商进一步协商直到达成某种协议。如果达不成协议,则表明该供应商可能不具有竞争力。另外一种情况是,在目标成本规划中,如果供应商通过积极的努力提出的报价低于零部件层次的目标成本,企业可给予供应商一些额外的回报,从而与供应商建立一种共同发展的伙伴关系。而且,即使供应商的报价并不比零部件层次的目标成本低(假设刚好等于),但与以前的报价相比降低了较大的幅度,企业也应给予供应商适当的鼓励,以便企业在开发另一种新产品时,因新产品的零部件成本还将面临不断降低的压力,从而要求供应商不断地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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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菊生、曹玉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