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构建财政支出绩效指标是满足中职教育发展的需要。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内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具有价值指向性、标准性、相对性和协调性;其构建要依据价值指向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和适应性原则;其可分为支出、产出和增长三类;加强法制建设,改革财政拨款方式和财务管理方式,是其制度保障。
论文关键词: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
中职教育日趋呈现“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格局,各级财政对中等职业教育投入的相对比重逐年增大。职业教育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中,事业性经费的比重较大,基础建设性经费比重较小,这将影响职业教育的后续发展能力;职业教育事业性经费支出中,人员经费比重大,公用经费份额小,公用经费依赖预算外经费补充,凸显了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常规性支出的严重不足,教育经费支出效用低。中职教育的发展,对财政支出绩效指标的构建提出了要求。本文将探讨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的内涵、特征、构建原则和制度保障。
一、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的内涵
从管理学的角度看,绩效是组织期望的结果,是组织为实现其目标而展现在不同层面上的有效输出。绩效既包含组织的过程行为,也体现组织行为的结果表现。公共教育支出绩效应该综合反映公共教育支出在目标、过程和结果等方面的节约、效率和效益三方面绩效,并体现为过程绩效和结果绩效两部分。指标是指衡量目标的单位或方法。绩效指标是衡量组织为实现目标而展现在不同层面上输出的有效性的单位和方法。Www.133229.cOm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中职教育活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和影响,其具有社会效益。二是包含中职教育的生产效率,即中职教育的教育过程和结果效率。
二、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的特征
(一)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具有价值指向性
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具有引导中职教育财政发展方向的价值取向。绩效指标具有实质性开展绩效考评活动的评价功能,也具有引导提高考评对象绩效的功能。绩效考评是以国家相关政策为指向,包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是为其绩效考评服务,其目的是引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政府间接监管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的管理策略,促进中职学校依据现代公共财政的理论有效运作中职教育财政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具有标准性
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是政府对中职教育财政投入的意愿,是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的目标。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内含的目标,使其具有评判功能,是考评对象的依据。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用来考评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的过程和结果的效率,其本质是通过文件规定用来考评的标准。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是为中职教育财政活动及其结果制定的准则,目的是保证中职教育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具有相对性
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是依据一定的价值指向制定的,其将某一程度为考核标准。从评判价值和评判标尺上审视,其都具有相对性。一定时期的评判价值是由政府期望中职教育财政支出所具有的效益决定。一定时期的评判标尺是由政府期望的结果决定。因此,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不是绝对合理的标准。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的相对性,决定了依据其考评结果的相对性。
(四)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具有协调性
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工具,其目的是促进职业教育自身的发展,增强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可以分为内部过程绩效指标和外部结果绩效指标。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以上述目的为最终归宿,其要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平衡。通过相应的方法,将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进行协调,最终达到其目标。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各指标之间的协调,其本质是职业教育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
三、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构建的原则
(一)价值指向性原则
经济效率是中职教育财政支出指标的重心,社会效益是中职教育财政支出指标的本质属性。中职教育财政支出指标要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是在以社会效益为背景的情况下评判经济效益,具有明显的价值指向性。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绩效指标的价值是以社会效益为基准的,其实质是政府行政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是以符合现行国家政策为表象,符合现行规章制度为具体体现。
(二)全面性原则
中职教育财政支出指标是多元效应的综合统一,中职教育财政支出指标既要考虑中职教育自身产出与发展,还要考虑直接或间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中职教育具有很强的社会效益,还要考虑其对社会效益的增强作用。目前,其社会效益体现得更为明显。中职教育的社会效益很难量化,难以进行测量。中职教育财政指标实践操作中是以显性特征为测量的元素,测量结果是量化或等级化的考评。中职教育财政支出指标的构建应该全面考虑各个显性特征,进行量化与定性描述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地体现中职教育财政支出的本质内涵。
(三)适应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