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分组教学能够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要做到:让学生认识到其意义,分层搭配,过程评价,因材施教。
【关键词】教学效率;分组教学;过程评价;利用栏目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指出:“学生的数学学习活动不应只限于对概念、结论和技能的记忆、模仿和接受,独立思考、自主探究、动手实践、合作交流、阅读自学等都是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为此,丰富学生的学习方式、改进学生的学习方法成为新课程改革背景下高中数学课程追求的基本理念。分组教学作为区别于以往“老师讲,学生听”的授课方式,成为很多教师践行新课程的主要课堂组织形式之一。笔者通过自身实践体会到分组教学的确能够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但需要首先做到如下几点。
1.晓之以理,让学生认识到分组学习的意义
河北省进入高中新课程改革,对于大多数高中生来讲,他们一直以来都生活在“老师讲,学生听”的课堂环境中,进行被动接受式学习。而且,高中生相比初中生独立性增强,心理在某种程度上带有一定的闭锁性,如不愿意与家长、老师交流自己的想法,而将其隐藏的内心世界诉诸于特殊的笔记本中。在课堂上表现为,高中生少了初中生争先恐后回答问题的场面,很多学生不愿意或者不敢在课堂上表达观点,有些时候老师不得不自问自答。WWw.133229.COM为此,在推行分组教学之前,应当首先向学生说明数学学科分组教学的特点和要求,帮助学生了解分组教学的意义——数学学科具有抽象性、概括性的特点,针对某些具体的问题,如函数的概念,自学往往很难理解,甚至可以说是费解,但是在与同学的讨论中能够更快地找出自己的疑惑所在、找出概念的关键所在并尝试运用概念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再听老师的讲授,目标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从而达到提高听课效率的目标,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由此,鼓励学生在课堂上“开口说、大胆说、大声辩”是进行分组教学的前提和基础。
2.分层搭配,做好学生的分组工作
分组教学,顾名思义,就是把一个班级分成若干个小组开展课堂教学的教学组织形式。小组是教学的基本单位,是学生学习活动的主要载体,为此,适当地分组成为分组教学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笔者主张在教师在对学生高中数学的学习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对学生的考试成绩、学习态度进行综合量化考评,把学生划分为a、b、c三个等级,以此为根据,按照abc的组合进行分组,每组4~6人为宜。
这样,遵从“组间同质,组内异质”的原则,把数学学习不同层次的学生组合到一起,全班分为若干个小组,既有利于小组之间公平竞争,对学生进行合理评价,又有利于组内学生互帮互助,形成互促共进的学习氛围。另外,小组长的选择也是分组教学的一个关键问题。对此,笔者认为采用“组长轮值制”比较好,可以增强每一位学生的主人翁意识,从而提高他们数学学习的兴趣。
3.过程评价,激发学生分组学习的热情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对学生评价提出了新的建议:“相对于结果,过程更能反映每个学生的发展变化,体现出学生成长的历程。因此,数学学习的评价既要重视结果,也要重视过程。对学生数学学习过程的评价,包括学生参与数学活动的兴趣和态度,数学学习的自信、独立思考的习惯、合作交流的意识、数学认知的发展水平等方面。”在“参与数学活动的兴趣和态度、数学学习的自信、独立思考的习惯、合作交流的意识、数学认知的发展水平”四方面中,认知的发展水平是最容易测量的,可以直接通过考试分数来衡量;而其他三方面其实也可以量化,如根据课堂回答问题的表现,踊跃回答问题而答错者获得0.5的加分,回答问题而答对者获得1.0的加分,同时其所在组的其他成员能够获得0.1的加分,不积极参与讨论、上课走神者将受到0.1的扣分,同时当日轮值组长将被扣0.05分等等。如此,量化了的成绩让学生感受到分组学习和他们自身息息相关,认识到同组同学的表现和自己的成绩息息相关,从而激发起他们的团队合作意识、集体荣誉感,有助于分组教学良性发展。因此,科学评价是分组教学有效开展的关键。
4.因“材”施教,最大化地提高分组教学的成效
抽象性和概括性是高中数学的主要特点,这两个特点也成为导致学生数学学习困难的主要原因。有学生这样说:数学太抽象了,不如化学有那么多实例,那么生动有趣。鉴于上述特点,加之高中生的逻辑概括能力、抽象思维能力有待提高,数学课堂不能完全依赖于分组教学,教师讲授仍然是不可或缺的教学方式。那么,什么时候运用分组教学合适呢?笔者认为这要根据教学的需要,主要依据标准是教材,是教学内容,教师可以选取某些内容进行分组教学,如“函数的单调性”、“余弦函数的图象和性质”;还可以在课堂上抽出一段时间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开展分组教学;此外,新教材开辟了“阅读材料”、“想一想”和“研究性学习课题”等栏目,教师可以利用这些栏目组织分组教学。只有因“材”施教,恰当使用分组教学,才能充分发挥分组教学的功效。
打造高效高中数学课堂是我们高中数学教师所孜孜以求的,在新课程背景下,分组教学为我们通向高效课堂提供了一条可行之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