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音乐教育的最大特点就是通过美感教育来启发学生的道德情操,将音乐欣赏课与多元音乐文化巧妙地融会在一起,可以启迪学生,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只开设有单一的音乐欣赏课,没有细化,重视程度也不够。基于此,笔者在重点分析高职音乐欣赏课中渗透多元文化所要遵循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在课程中渗透、在课堂中渗透和在民族地区高校中渗透等几种途径。
关键词:音乐教育;多元文化;音乐欣赏课;渗透途径
高校开设公共音乐课程的目的是“以培养人才为目标,以文化为背景,以音乐为媒介,提升大学生的素质,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情趣”。而开设音乐欣赏课,则更应该注重文化性,使学生在音乐文化的熏陶中成长。因为音乐文化本身是丰富多彩的,人类优秀的音乐文化也是多元的,所以我们有必要在高职院校音乐欣赏课中渗透多元音乐文化内容和理念。
一、多元文化与音乐欣赏课概述
(一)对音乐欣赏课的理解
随着音乐课程的发展,音乐欣赏可以由最初的一门课细化为多种子课程,多以内容的类型而命名,如交响乐欣赏、歌剧欣赏、室内乐欣赏、民歌欣赏、世晁音乐、东方音乐等等。在音乐教育发达的高校中,已有这样的课程设置,如:清华大学开设有:大学生音乐知识与欣赏、键盘艺术赏析、交响乐赏析、交响音乐赏析、欧洲歌剧知识与赏析、西方室内乐作品欣赏、西方弦乐艺术与作品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外名剧欣赏等音乐欣赏课程;南京大学开设有:歌剧经典赏析、中外声乐精品赏析、交响音乐欣赏、歌曲欣赏与写作、音乐知识与名曲欣赏、钢琴名曲欣赏、民族器乐赏析等欣赏类课程;浙江大学开设有:中外名曲欣赏、西方欧洲古典音乐赏析、外国音乐剧舞剧欣赏、外国音乐欣赏、世界音乐欣赏、歌剧欣赏等欣赏类课程。但就目前而言,大多数普通高校都只是开设了单一的音乐欣赏课,高职院校所开设的公共音乐课、音乐欣赏课更是单薄。
(二)多元文化在音乐欣赏课中的渗透表现
在高职院校的音乐欣赏课中渗透多元音乐文化的教学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理念的渗透,二是内容的实施。在理念方面既要遵循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原则,又要处理好一些关系,如:中西音乐文化关系、中国汉民族与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关系、知识、技能与兴趣的关系,音乐与文化的关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等等。在众多关系中,中西关系成为实施多元音乐文化教学的关键所在。除此之外,还有内容的选择、教师对多元音乐文化的理解以及其知识结构的更新都直接影响着多元音乐文化的教学。
二、多元文化渗透中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一)审美性原则
在高职院校音乐欣赏课中实施多元音乐文化也应该体现审美性原则。音乐欣赏课是让学生通过听觉来直接感受音乐的课程,欣赏本身就是音乐活动过程中的一部分,从创作到表演再到欣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音乐活动周期。审美也是音乐的功能之一,虽然它不是唯一的功能,但作为艺术门类的存在,审美将是音乐的主要功能。在高职院校音乐欣赏课中渗透多元音乐文化能够给学生以多样的审美体验,通过多样性的审美体验还能够增加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而教育者也无需过分关注音乐作品或音乐文本审美趣味的高低。也就是说,审美趣味无高低之别。
(二)文化性原则
在音乐欣赏课中渗透多元文化音乐,更应该体现音乐的文化性原则。音乐教育从它产生起就是以文化的特性、文化的身份、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规律存在的。高职院校音乐欣赏课是面对高校全体学生的课程,这些学生来自不同的学科,包括理科、文科以及姊妹艺术学科,这种学科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就音乐的学习过程而言,在技能和音乐知识的掌握和理解上有一定局限,然而从文化的角度去理解音乐,这种局限性就变成了独特的优越性,而这种优越性是其他学科所不能代替的,而且会在音乐中开拓出新的领域。因此,在高职院校音乐欣赏课中渗透多元音乐文化的教学就必须体现文化性原则。
(三)多元性原则
在高职院校音乐欣赏课中渗透多元音乐文化必须体现多元性原则。面对当前高职院校的“通识教育”、“素质教育”等的发展趋势,在大学生的音乐欣赏课中,让他们学会从多元的角度和全球的视野认识世界音乐文化,学会对本土音乐文化的自尊、自信,学会理解、尊重其他文化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在普通高校音乐欣赏课中渗透多元音乐文化的教学中体现多元性原则是必要的,顺其自然的。要体现多元性,首先是在教学的内容上,就此点参照下文“教学内容一在此省略。
三、多元文化在音乐欣赏课中渗透的主要途径
(一)在课程中渗透
对于普通音乐教育发达的高校,可以在其现有的音乐欣赏类课程中加设多元音乐文化的课程,如世界音乐、东方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等相关课程。在上述高校中或普通音乐教育发展类似于上述高校的,开设此类课程,可行性比较大。浙江大学就已率先开设了此类课程。在这类高校中,面对普通大学生开设的音乐欣赏课程的种类较多,多为专门的音乐品种或专题性课程等,在不改变原有课程的基础上,增设一门或几门多元音乐文化的欣赏课程,并不会影响其它的欣赏课的教学,而且会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机会。在该类高校中,从事普通音乐教学的教师人数与一般高校比较相对充足,学校对教师的要求也相对高于一般高校,教师的教学理念、知识结构等方面的更新程度也要快于一般高校,这也为开设此类课程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二)在课堂中渗透
在普通音乐教育欠发达的高校,可以在现有的音乐欣赏课的内容中增加多元音乐文化相关内容。在这类高校中,会有领导不重视、学校经济困难、师资短缺、课时不足、相关机制不健全等现实情况的限制,故开设多元音乐文化的相关课程的可能性比较小,因此笔者提出,在现有音乐欣赏课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多元音乐文化相关内容。在该类高校中,一般只开设有一门综合性的音乐欣赏课,如第一章所述多为交响乐欣赏、欧洲音乐欣赏或西方音乐欣赏等,而且从事音乐欣赏课教学的教师人数较少甚至是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加设某一门多元音乐文化的欣赏课程,显然不实际。但在现有欣赏课的教学中加入多元音乐文化的内容,则不是难事,也可以在某一节课中就某一专题性音乐文化或地域性音乐文化进行欣赏的教学。
(三
)在民族地区高校中渗透
在民族地区高职院校的音乐欣赏课中,也要渗透多元音乐文化要素。在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框架下,除了教学内容和教学理念的多元化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将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都纳入到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之列,就这一点而言,在民族地区高职院校音乐欣赏课中渗透多元音乐文化是不容忽视的。当前许多民族地区的高校开设了本民族的专业音乐课程。如:新疆艺术学院与新疆师大音乐学院开设有“维吾尔木卡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开设有“长调”、“马头琴”;内蒙古呼伦贝尔学院开设有民歌演唱大专班;贵州艺术专科学校开设有“芦笙班”、“侗歌班”等。这些都为在民族高校的普通音乐欣赏课中渗透多元音乐文化奠定了基础。笔者还认为:以民族高职院校为基点来谈相关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的教育问题是可行的。浙江作为越文化的发祥地,在相关高职院校开设“越剧班”也不失为一项特色。在民族地区高职院校音乐欣赏课中渗透多元音乐文化,也要与上述观点相结合,以其民族的音乐文化为基础,再扩展到中华音乐文化和全球音乐文化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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