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审美教育是一个又既古老又新鲜的课题,早在两千多年前,我们的先哲们就已经在思考这个课题,而在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高度发达的今天,音乐艺术已变成商品走上市场,在学校音乐审美教育中如何培养学生健康、高尚审美情趣的课题,更需要音乐教育工作者去实践和思考。
一、音乐审美情趣的概述
《21世纪教师素质修养》中“音乐审美情趣是指个人在音乐审美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对某些音乐作品、音乐风格的喜好和偏爱”。《美学与美育词典》“音乐审美情趣又称音乐审美趣味,是指人从一定审美需要出发,对各种音乐审美对象所产生的主观态度、兴味和追求,是人审美意识组织部分,是人的审美情感、审美态度、审美理想、审美能力的综合表现。”《音乐审美漫话》书中从审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音乐审美情趣,是指人们在长期的音乐接受活动和社会实践经验中形成的审美心理定势。音乐审美情趣是一种复杂的心理现象,它直接反映出个体的音乐审美兴趣、审美理想和审美价值意识等。这是一种带有较强情感倾向性的审美评价,与人的世界观、艺术观、文化修养、音乐素质、和社会经历有直接的联系。
音乐作品是存在着优秀与粗劣、通俗与庸俗之分的,人的审美情趣也有高尚健康与庸俗低级之分的。音乐审美趣味的高尚健康与庸俗低级的分界线在于:人们是从音乐中去欣赏与体验人的美的创造,并且把这种美作为一种精神内涵来加以品味,还是只把音乐作为一种官能满足和生理刺激的工具[1]。高尚健康的音乐审美情趣是通过音乐审美教育来提高音乐审美能力,并不断逐渐形成的。
综上,笔者认为:音乐审美情趣是指个人在音乐审美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对某些音乐作品、音乐风格的喜好和偏爱,它与人的世界观、文化修养、音乐素养有直接联系。审美情趣有高尚健康与庸俗低级之分。高尚健康的音乐审美情趣,即具有正确的音乐审美判断力,是对音乐作品的真善美、假恶丑具有鉴别能力。庸俗低级的音乐审美情趣,即对音乐的感受停留在感官、娱乐的层面。
二、音乐审美教育的概述
(一)音乐审美教育的概念。广义的音乐审美教育是指审美主体在一切音乐活动中所受到的教育,它包括社会、家庭、学校一切音乐审美活动中对人产生的美感教育作用。这种教育只要通过审美对象(音乐)和审美主体(听众)的直接的交流传递就可完成,但由于缺乏有目的的教育行为和有准备的教育措施,使它不得不停留在一种自发性的审美效应体现阶段。狭义的音乐审美教育是指有明确教育目的和计划、由施者和受教育者共同参与,并能产生一定预期审美效果的音乐教育活动[2]。本论文所指的音乐审美教育是指狭义的音乐审美教育。
(二)从建国后到目前我国音乐审美教育的状况。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的教育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音乐审美教育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52年3月,中央人们政府颁布了新中国第一个中、小学、幼儿园的《暂行规程》(草案),《暂行规程》(草案)对各级学校的美育分别提出了要求,其中中学美育的要求是“陶冶学生的审美观念,并启发其艺术的创造力” [3]。
1949年到1956年是我国音乐教育的建设期,这期间的的学校音乐教学注重音乐审美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结合。从1957年至1966年,我国的教育受“左”的政治运动的冲击,音乐教育的目的只局限于为政治服务,音乐教育的审美功能被淡化了,随后文化大革命我国的教育秩序更处于混乱之中,好多年学校音乐课都不开了。
改革开放后,中国音乐教育进入了新的春天,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再次强调了美育中教育中的地位;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把美育提到国家计划当中,这是建国以来党中央第一次为美育、音乐教育正了名,对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有极其重大的影响[4]。1989年国家教委正式颁布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2000年),《总体规划》第三部分“教学”,在“基本要求”中强调学校艺术教育应通过教师的艺术教学工作和学生的艺术实践活动,陶冶学生高尚道德情操,使他们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审美观念和健康的审美情趣” [5],从《总体规划》中 “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审美观念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可看出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正确审美观念和健康审美情趣的重要性。1994年,国家教委下发了《关于在普通高中开设“艺术欣赏”课的通知》,“《通知》”更加突出了音乐审美教育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性。2001年,国家教育部印发《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的通知,《通知》在教学任务里以“提高审美能力和文化素养,开发自身的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为目标。再次强调了提高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性。
三、学校音乐审美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
音乐审美教育是音乐教育学和审美教育学相互交叉的一门新型学科,它是通过音乐教育才能实现它的功能、任务,而音乐教育的本质就是审美教育。音乐审美教育有着其他教育无法代替的作用,培养学生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只有通过学校音乐审美教育才能实现。
(一)培养学生正确的音乐审美观念。
音乐是作为具有一种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具有阶级性、民族性、时代性。音乐作品从内容和质量上在存在着高尚健康、低级庸俗之分的,前者让人积极向上,陶冶情操,后者使人消沉,影响身心健康。例如目前流行音乐就存在着良莠并存的现象,其中一些格调较低的作品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面对这种现状,作为音乐教育工作者应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音乐审美观点和健康的审美情趣,使他们在纷繁的音乐世界里鉴别真善美与假恶丑,在增强审美判断力的前提下,进行审美活动。因此培养学生正确的音乐审美观念是最重要,有了正确的审美观念才能提高音乐审美情趣。
(二)培养学生对音乐美的感知能力。
感知包括了感觉和知觉,音乐感知具体是指学生对音乐的音高、节奏、音色、速度、力度、和声的听辨、感受和理解。人对音乐美的感知能力就是要用审美的耳朵去发现探索音乐作品的美,人对音乐审美的感知能力不是先天就有的,是要通过后天的训练和培养
的。例如有些学生在欣赏古典音乐时感受不了音乐的美,因此就不喜欢。这是因为他没经过音乐审美教育的培养。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应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走进中外经典名曲,从简单到复杂,从通俗到高雅,渐渐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知能力,逐步达到审美深层次境界,培养高尚音乐审美情趣。
(三)培养学生对音乐美的鉴赏能力。
音乐美鉴赏能力是感受能力的进一步发展,鉴赏能力是和人的音乐素质、文化修养、生活经验密切关系的,这种能力也要靠后天培养,因此在音乐审美教育中培养学生的审美判断和评价能力尤为重要。在教学中,教师可先从学生喜欢的流行歌曲入手,通过欣赏优秀流行歌曲之艺术美,提高学生审美情趣;通过对流行歌曲歌词、歌曲音乐本体的鉴别, 增强学生对流行歌曲的鉴别能力。另外强化高雅音乐的鉴赏教学,不断提升学生的审美情趣。
(四)培养学生对音乐美的表现能力。
音乐是表现性艺术,音乐美感的传递不仅可以激发情感而且能唤起参与意识。在教学中,首先需要进行识谱、、欣赏、唱歌、演奏等技能学习,但要注重学生对音乐美的表现。
(五)培养学生对音乐美的创造能力。
音乐创造能力,即时把音乐的技能、知识及对音乐的体验以新的组合方式表现出来,这是一种高层次的音乐审美能力,它不仅可以启发学生的想象、联想能力,发展发散性思维,而且能使学生形成直觉创造力,通过观察生活,用音乐手段反映生活和表现思想情感。
音乐是一种艺术美,教师在教学中应避开那些枯燥无味的技术操作,以美感人,以情动人,以美好的音乐“寓教于乐”,使音乐教育进入审美层次,从而培养学生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
责任编辑:晓芳
参考文献
[1]张前,王次炤.音乐美学基础[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第333页.
[2] 廖家骅 音乐审美教育[M] 北京 : 人民音乐出版社 1993 08 第64页
[3] 戴定澄 音乐教育展望 [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0 第77页
[4] 戴定澄 音乐教育展望 [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0 第82页
[5] 马达. 20世纪中国学校音乐教育[M] .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12第2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