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学校是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重要基地。音乐教师是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重要桥梁。音乐教师的教学能力是影响音乐教育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在内蒙古地区,民族音乐教育尤其是蒙古族民间音乐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民族音乐的传承带来危机。
1.中小学音乐教师对民族音乐教育认识不足。由于审美价值体系的不同从而严重影响对民族音乐的认识:“由于历史原因,我们的近现代音乐教育是以西洋文化和西洋模式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音乐学院乃至师范院校的音乐专业教育,无论教学内容还是课程设置,基本上仍沿袭这以欧洲音乐为中心的教育体系。这导致了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无论在审美观念、音乐语言和音乐技法的掌握运用上都是西方的标准,并以此种标准来批评和轻视中国传统音乐。”由于“欧洲音乐中心论”的长期影响,无论从学校领导、音乐教师还是学生都会对民族音乐的审美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个问题并不是能够在短时期得以解决的,需要广大的教育工作者能够从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的高度和危机感来提高中小学音乐教师的认识和责任感。
2.蒙古族民间音乐课程的教材不够丰富完善、不够系统健全。我国目前的音乐史类教材,大多数都是以汉族音乐史为主体的,少数民族音乐历史知识介绍的很少。中华民族的文化历史是由56个民族共同创造的,同样,中华民族的音乐历史也是由各族人民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共同创造的,缺一不可。作为内蒙古地区的音乐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将蒙古族民族音乐记入我国音乐史册,让中小学学生了解蒙古族民族音乐在内的完整的中国音乐历史,了解作为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了解蒙古族民间音乐在中国音乐历史发展中所占有的地位及作用。目前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大多只有一门“民族民间音乐”,而该课程有关蒙古族的民间音乐教学内容少之又少。这种现状的产生导致音乐教师自身在学校学习期间,就没有系统、完整的学习蒙古族的音乐历史及相关的民族音乐的课程,因而音乐教师自身的认知水平就有一定的局限性,势必影响和制约学生认知能力的提高。可以说,加强内蒙古地区中小学音乐教师对蒙古族民间音乐教育的学习和课程的改进,是提高内蒙古地区广大的中小学生对蒙古族民间音乐认知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加强民族音乐教育的对策
(一)提高教师的民族音乐素养
1.中小学音乐教师自身要注重加强蒙古族音乐知识的学习。从理论到教材的研究都需要积极的更新和完善。蒙古族的民歌除了传统长调和短调民歌以外,优秀的艺术形式比比皆是:“呼麦”和“潮尔”艺术享誉海内外,其艺术影响力和辐射力引起世界的瞩目;蒙古族的民间说唱艺术,如好来宝、乌力格尔将蒙古族的历史文化包含在这些古老的艺术形式中;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的音乐家已经对蒙古族的音乐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主要成果有: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李世相教授的专著《蒙古族长调民歌概论》、内蒙古师范大学潮鲁教授的专著《蒙古族民间歌曲与说唱音乐研究》、内蒙古大学出版的《蒙古族传统音乐调查与研究》以及“蒙古族传统音乐基础资源调查研究与开发利用”学术创新团队成果等。这批新的理论研究成果都可以作为蒙古族的民间音乐教材内容及理论成果加以推广和普及。
2.内蒙古地区的中小学音乐教师要能够演唱或演奏蒙古族的音乐,亲身感受民族音乐的魅力,以更好地传达蒙古族民间音乐的精髓。身为内蒙古地区的音乐教师必须要求能够演唱蒙古族的民歌,这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要求。将蒙古族的传统民间歌曲按照地域划分色彩区,运用蒙古族语言学习并演唱,会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教学效果。汉族教师可用拼音或汉字发音来学习掌握蒙古族语言,尽量用蒙古族母语来演唱,因为传统的民歌只有运用蒙古族的母语发音才能准确表达蒙古族民歌原汁原味的艺术魅力,否则总有“隔靴搔痒”之感。
3.要注重蒙古族民间器乐的学习。教师如果有可能,要尽量掌握一种蒙古族器乐的演奏,即使不会器乐的演奏也应该对蒙古族的传统乐器有所了解和认识。蒙古族的代表性乐器有马头琴、四胡、三弦、雅托克、托不秀、火不思、潮尔琴等等。尤其是最具代表性的乐器———马头琴。马头琴的音乐艺术目前已经得到世界范围的传播和认可。如果音乐教师对蒙古族的民间器乐“一知半解”不甚了解,那学生更会是兴味索然、一无所知。
(二)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教学手段
多媒体计算机技术在课堂上的运用,是当前适应现代化教学的重要手段和迫切任务。调查发现目前中小学音乐教学仍是以听和讲授为主。黑板、钢琴和音响一直是教学的主要辅助教具和手段。这种教学方法虽然也能发挥一定作用,但形式比较单一陈旧。当代中小学生充满青春活力,思想活跃,这样的授课方法容易将音乐课讲成枯燥的理论课,达不到音乐课程所带来的视听结合的音乐美感体验。“教育心理学研究表明:人获取的外界信息中,83%来自视觉,11%来自听觉,3.5%来自嗅觉,1.5%来自触觉,l%来自味觉。”[2]显然,信息量主要是依靠视觉和听觉来获取的,所以要采用多媒体技术,采取“视听结合”、“听唱结合”、“听讲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音乐课堂教学,以调动学生视觉和听觉以及身体语言多种感官的功能。试想一下,当学生们在屏幕中看到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蓝蓝的天空、成群的牛、马、骆驼、羊的`画面,此时除了蒙古族的长调民歌,伴以蒙古族的马头琴奏响的悠扬牧歌以外,再也没有能够与此情此景相匹配的音乐了。这种美感的情感体验会升华出学生们对草原音乐的热爱,对家乡的自豪和眷恋。
(三)针对中小学生的特点,调整教学内容
中小学音乐课课时极为有限。在有限的音乐课上,教师要结合青少年学生的特点,选择既具有教育意义又能够让学生喜欢且能理解的内容。比如结合蒙古族的历史故事学习蒙古族的民歌《嘎达梅林》:清朝末期,政府开垦大片草原,牧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牧场,不满情绪日益高涨,甚至背井离乡。嘎达梅林多次到垦务局反对开垦,被免去职。为了保护牧场,嘎达梅林于1931年4月5日组织队伍发动起义,后在战斗中被包围,最后战死。嘎达梅林的起义虽然失败,但是牧垦草原的计划被延迟。嘎达梅林的起义是为了保护蒙古族牧民的利益,而放垦对今天最大的危害是对环境的破坏。这个历史故事被传唱成为蒙古族民歌、拍成了电影、电视剧。通过民歌了解蒙古族的历史,会加深学生的民族情感。而这样优秀的民歌,也应该成为内蒙古地区中小学的必学曲目。中小学音乐教育,需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根据其教育教学的特点,注重对课堂教学的目标、内容、形式特点、规律、要求和实施途径的总结,不断改进教学的思想、内容以及方式、方法。在音乐课程的教学中,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对蒙古族音乐的热爱,音乐教师应注重以下内容的传授:(1)蒙古族民间音乐的形成与发展,音乐与政治、历史、文化、哲学的关系,音乐与时代、地域等的联系。(2)选用恰当内容,让学生了解蒙古族民间音乐语言,体会蒙古族文化中丰富的哲理性以及蒙古族音乐所具有的比喻、象征、暗示等特点。(3)蒙古族音乐的形式及其传承问题。(4)蒙古族音乐的风格及姊妹艺术之间的联系等。
(四)注重实践活动的开展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加强学生蒙古族音乐教学实践活动的展开,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真正体会到蒙古族音乐所带来的审美享受。
1.组织活动让学生“主动参与”,提高学生学习民族音乐的兴趣和技能。如组织小型民乐队,组织有器乐演奏特长的学生演奏蒙古族民歌;组织“民歌大赛”,让学生了解民歌、熟悉民歌;开展“蒙古族音乐知识竞赛”,让学生通过知识问答的方式了解民族音乐知识,如蒙古族的乐器有什么?蒙古族的民歌有哪些?蒙古族的什么仪式唱什么歌?通过组织这些活动来丰富中小学的音乐生活同时传达蒙古民族的音乐知识。
2.引导学生以“亲身感受”的方式,参与蒙古族的传统民俗活动,如那达慕大会、蒙古族的传统婚礼、祭祀敖包活动,都包含有丰富的民族音乐活动。
3.通过“请进来”的方式,邀请民间艺术家来校指导、表演、讲座,进行蒙古族民间音乐展示,让学生受到面对面的熏陶。内蒙古自治区近年来对蒙古族音乐的发展和传承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探索。如内蒙古财经学院于2011年9月由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内蒙古长调艺术交流研究会主办,学院团委协办“天骄之声,唱响校园”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蒙古族长调走进校园活动。活动中,艺术家以其优美的歌声向到场的学生和嘉宾展示了蕴含不同地方特色的长调,对于弘扬民族精神,传承长调与特色民族文化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样的活动次数较少,参与活动的学生也比较受限。但是以上情况说明,蒙古族音乐艺术的传承和发展正在引起不同层面的关注,同时也必将带来蒙古族音乐传承和发展的繁荣。蒙古族音乐是蒙古民族历史发展的缩影。让每一个学生尤其是蒙古族学生从小浸润在民族音乐的环境中,并以开放的心态吸收人类一切优秀的多元音乐文化,这应是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音乐教师的使命。音乐教师肩负着传承音乐文化的重任,在已有的教学内容中引入蒙古族音乐内容进行传播和教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中小学音乐教师对蒙古族音乐的认识和学习,合理调整课程内容设置,运用现代技术加强传统民族音乐教育,以文化为载体拓宽中小学生对蒙古族音乐的认识,为学生创造了解认识民族音乐的土壤,是我们内蒙古地区中小学音乐教师必须要承担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