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学前教育的巨大变革与发展,尤其是人们对“优质学前教育”的日益关注,学前教育的公平问题也逐步凸显了出来。朱家雄认为如何实现“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兼而有之,一直被作为教育的基本诉求价值,也历来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议题。这在学前教育领域内亦不例外[2]。学者虞永平强调学前教育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是我国“人才强国战略”工程的起始阶段,也是重要组成部分。人的素质的培养是从生命降生的那一刻开始的,作为一项为儿童成长和社会发展造福的事业,学前教育亟待科学发展、均衡发展。朱宗顺指出学前教育被排除在教育公平的蓝图之外,并且从域外的实证研究结果说明了学前教育对个人和社会有很高的回报率,对于从儿童早期就为他们提供公平的教育以确保公平的进入此后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肯定,学前教育理应成为社会供给教育公平的起点。
二、关于学前教育公平的研究视角
第一,经济学的视角。认为公有学前教育资源分配存在不公平现象。政府可以通过宏观调控,将学前教育投资公开化、公平化,逐步取消幼儿园评级制度,建立弱势群体保障制度,为弱势群体提供教育投资咨询服务,以打破学前教育中的“马太效应”推进学前教育公平建设气
第二,法学的角度。余雅风认为我国应从公民的平等权出发,强化政府在学前教育中的保障基本学前教育条件投入的责任,明确其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监督义务,建立内容全面、系统协调、义务与法律责任相统一的学前教育法律体系气还有人认为当前中国学前教育存在巨大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等不公平弊病,这与我国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以及相关立法不完善有关。完善我国学前教育公平立法,需要从位阶提升、原则确立、机制重构等方面着手,构建学前教育公平的法律保障系统[7]。
第三,政策学角度。学者蔡迎旗和冯晓霞运用公平理论分析了我国幼儿教育政策中的公平取向,以及当前幼儿教育实践中的各种不公平现象,探讨了这些不公平现象背后的社会制约因素和幼儿教育自身的原因,进而从政策学的角度提出了改善我国当前幼儿教育公平状况的建议气
三、影响学前教育公平的因素
从宏观层面的考虑,影响教育公平的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层面、社会层面,如地区和城乡差异、园与园之间处境殊异;制度层面,如不同类型的教师同工不同酬、幼儿教师专业成长机会不足等;政策与实施层面,如学前教育在教育供给链条中的待遇不公。从微观层面考虑,影响教育公平的因素主要包括师资力量,教授内容等。例如有人以美国教育学者柯尔曼J•Coleman)所提出的关于教育公平概念架构为基础,从入学机会、教育资源分配和教育过程三方面来分析我们当前幼儿教育公平问题。
四、实现我国学前教育公平的途径
在对我国学前教育公平的对策研究中,既有宏观层面的研究,也有微观层面的探索,还有过程层面的研究,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学前教育立法来确保学前教育公平
学者庞丽娟通过对台湾地区学前教育及其相关法律的分析,总结了台湾地区通过立法保障并促进学前教育公平的经验,对于促进我国大陆地区学前教育立法质量、改善学前教育公平与构建和谐社会无疑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1.完善教育立法,依法促进学前教育公平。2.强化各级政府推进学前教育公平的责任。3.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为适龄儿童提供普及和优质的早期教育。4.对学前教育公共财政进行公平导向的合理分配[10]。
(二)改革幼儿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减少对优质幼儿园的投资,将学前教育投资公开化、公平化
赵海慧认为改革幼儿教育资源配置的关键是理顺投入机制,解决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分配与财权的不相匹配问题,改革按照隶属关系教育财政投入方式。其次是在目前教育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福利的改进原则,确定幼儿教育的资源配置的优先顺序,让最需要社会公共服务的群体获得幼儿教育。将幼儿教育资源配置给最需要政府帮助的群体[11]。徐雨虹等人认为政府不应该再人为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和一般教育资源的投入差距,如果听任这种差距日益扩大,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平会使无数幼儿不能享有必要的教育,以致丧失发展机会,导致社会成员发展潜能的整体开发处于较低水平。政府减少对优质幼儿园的投资,将学前教育投资公开化、公平化,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教育投入,有利于消除“马太效应”。
幼儿教育公共资源投入应向弱势群体倾斜。在我国幼儿教育供给是严重短缺的情况下,是让这些少得可怜的经费流向为优势群体服务的学前教育机构,还是流向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学前教育机构,这些是教育政策上的两种全然不同的选择。如果我们关注的是社会稳定,关注的是人人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关注的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关注的是学前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那么,在学前教育资源的配置上选择照顾弱势群体,是一种必然的做法。政府必须充分关注和支持处境不利的弱势幼儿的教育。如城市中的薄弱幼儿园、偏僻贫穷的农村地区的幼儿教育、流动人口和残缺家庭的幼儿教育、缺陷幼儿的全纳教育等。值得注意的是,对弱势幼儿的补偿和救助不能仅是建立在个人同情和社会的自发力量之上,而需要社会的广泛同情及政府的补偿机制做保障。如将公办园收取的赞助费按比例提成,集中起来实施二次分配,投放到薄弱地区的薄弱幼儿园。这种二次分配可在省、地、县三个层面进行。政府也可预留一部分资金,用来资助需要帮助的幼儿,适时发放幼儿教育券、实行教育减免制度等。以上所有的救助制度不是为了拉平各个方面的彼此距离实行平均主义,更不是打击强者而是保证幼儿教育内各方面差距的适度和比例的均衡。
(三)加大财政投入
教育公平首先是一种公平分配资源的要求。要确保有高质量的、充足的学前教育供给,确保学前教育回归其在教育公平系统中的应有位置,必须加大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朱宗顺通过分析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指出目前加大对学前教育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正当其时。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状况,应该将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加大,将学前教育经费占总体教育经费的比例至少提高到5%,这是一个确保学前教育处于公平体制地位的基线。
(四)学前课程上的差别对待
朱家雄指出教育资源分配均衡只是教育公平的外在形态,教育公平的独特性还在于承认受教育对象具有明显的个体差异。公平的教育应该正视这种差异而进行有差别的因材施教。因此,学前教育的公平性问题不仅仅是一个资源的占有和分配的问题,更是一个关乎教育内容和课程的问题。我们不能将学前教育的公平性简单地理解为让所有学生都能进入学校并接受同样的课程,而应理解成为每个学前儿童提供受教育机会同时让他们接受适合他们情况的有所差别的课程。比如,教师在课前应对课程目标进行仔细分析,努力运用多元智能的理论作为组织框架来设计课堂教学。使所教的内容尽可能地促
进多种智能的发展,而不仅仅注重一种或几种智能;教师通过调动各种智能活动在教学中的各自作用,使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进行差异教学,从而使每一个幼儿都能得到适合其智能特点的教育。总之,要达到上面的目的,幼儿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以幼儿为本”的思想,在教育和评价幼儿的态度和行为上,应当平等、无私、不偏袒,对待不同出身、不同个性的幼儿都应一视同仁,满腔热情地关心每一个幼儿。
(五)将幼儿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有人以义务教育的延伸问题为突破口,在探讨分析学前教育价值和发展现状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阶段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了分析,并认为推进学前教育的义务化进程是解决目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障碍的必然性选择之一[17]。将幼儿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样使义务教育从幼儿教育开始就做成为一个有助于个体持续发展的教育体系,这样更有助于实现教育的起点公平。问题是我们一般认为义务教育的特点是免费加强迫,西方国家的做法是学前教育免费的多,强迫的少。美国、韩国等国家学前一年教育均己免费,但不强迫。因此,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时,更适合的说法应该是免费教育。我们也可以像英美等国一样,让最需要学前教育的人群最先享受免费的学前一年教育。
(六)完善幼儿教师的培训和聘用制度,提高教师待遇
我国必须提高幼儿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以吸引更多的高素质的人士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当前我国各地幼儿教师的薪金大约只有当地小学教师的一半到三分之二,转档落户的机会也大大少于小学教师,这是极不公平的。另外,必须严格执行幼儿教师的聘用制度和继续培训制度,以保证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水平。幼儿教师的学历要逐步过渡到专科以上,工作3〜5年后单位应派出接受培训。各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应制定本地幼儿教师的轮训计划,将各幼儿园执行教师培训计划的情况与幼儿园的分类定级、检查评比联系起来,并采取必要的奖惩措施[18]。
五、对现有学前教育公平研究的反思
(一)现有学前教育公平研究的特点
第一,以教育公平为大背景,在此之下来研究学前教育公平。朱家雄、朱宗顺、谷红斌在教育公平的大背景下对学前教育公平进行了研究,呼吁我们重视学前教育的公平。
第二,能够紧跟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形势。邵小佩认为教育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她在文中列举了我国当前幼儿教育实践中的各种不公平现象,探讨了这些不公平现象失衡的原因,并提出了改善我国当前幼儿教育公平状况的几点建议[19]。赵海慧认为幼儿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计划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结构迅速变化,社会转型加速,打破市场与教育公平之间的二律背反,调控教育市场失灵,追求教育公平正在成为当代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性伦理诉求[20]。
第三,注重对国外学前教育公平的研究介绍。庞丽娟等人通过对印度学前教育相关法律与政策的研究,归纳出印度促进学前教育公平的法律与政策的主要特点,对于我国通过立法促进学前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夏靖等人通过对台湾地区学前教育及其相关法律的分析后,提出了对我国大陆地区依法推进学前教育公平的四点建议。
第四,研究方法以理论探讨为主。研究者多从教育公平的大背景,有从经济学、法学、政策学来探讨学前教育的公平,很少从实践、实证的角度去研究。
(二)现有学前教育公平研究呈现出的不足
第一,学前教育公平理论研究薄弱。导致学前教育公平问题的原因除了经济、政治、文化等实践层面外,更重要的是理论观念层面上人们对学前教育公平认识不清,还没有深刻认识到学前教育公平的重要性。姚伟着重从伦理学、法学、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与探讨了学前教育公平的理论基础™,对我国学前教育公平理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我国一些地方“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的情况下,相信会有更多的研究者进行学前教育公平的理论研究。
第二,多从理论的角度去探讨,多宏观,少微观。研究者多从教育公平的大背景,有从经济学、法学、政策学来探讨学前教育的公平,很少从实践、实证的角度去研究。
第三,研究农村学前教育和特殊幼儿教育公平的较少。农村幼儿和特殊幼儿是学前教育中的弱势
群体,他们在学前教育公平的起点、过程和结果上都遭受了最大的不公平,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只有李涛的《公平视野下的农村幼儿教育发展弱势及其归因》这篇文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