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与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赖,彼此以对方的存在为依据。应该指出的是:我们在强调教师主导作用的同时,要肯定和重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而在强调学生主体作用的同时,不能忽视教师的主导作用。
教师是教的主体,其主体作用体现在对学生学习的引导与指导,并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运用知识,形成技能,发展能力。学生是学的主体,其主体作用体现在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即学生是教学过程中学习任务的承担者,是认识的主体,一切教学活动都需要通过学生实施和落实。
首先,教师是教育者,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起主导作用。教师的责任决定了他在教学过程中的导向和组织作用。这种导向、组织作用表现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都由教师设计、组织和实施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教学目标的要求,向学生传授知识、技能,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教师要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帮助,指导学生学习,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并对教学质量与效果全面负责。
其次,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和认识活动的主体。在教学活动中,学生知识的掌握,能力的培训和思想品德的提高都必须通过自身的主观努力才能达到。教是为了学,教的目的在于学生学,教学的质量和效果体现在学的方面,体现在学生认识的转化和行为方式的变化上。如果把学生看成是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使学生处于被动地位,就不可能使教学协调有效进行。因此,教学过程是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结合的过程。我们在强调教师主导作用时,不能忽视学生的主体作用。因为如果没有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老师的任何教育措施将无法落实,也就没有“主导作用”可言。同样,我们在强调学生主体作用时,也不能忽视教师的主导作用,因为,学生是受教育者,他们的知识经验、智力水平还不成熟,需要教育者的引导和帮助。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是必不可少的。
总之,在教学过程中,如果不能摆正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将不能发挥传授知识、指导学生学习的作用,学生将缺乏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教与学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教学实践表明,只有把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有机地结合,才能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教学,达到预期效果。只有深刻理解学生主体地位的实质,在课堂上把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地调动起来,尽可能让学生自己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教学改革才能取得实质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