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当前我国贫富差距的扩大对民众的社会心理造成了一定冲击,也必然影响到社会和谐。文章对我国目前贫富差距的现状进行总结,对这种差距导致的某些社会心理进行分析,最后,就如何防止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促进和谐社会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心理学;贫富差距
[作者简介]张巍,上海理工大学社科部讲师,硕士,上海 200093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与此同时,我国已成为一个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国家。社会心理是社会现实的反映,社会上的一些重大且敏感的问题譬如上述的贫富差距问题,势必会在社会心理上得到及时且较大的反响,而这种反响必然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目前我国贫富差距拉大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这种社会现象的存在,给社会各阶层、各个方面所带来的影响既深且广,其在社会心理及社会和谐方面的影响更为强烈。本文拟针对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的状况,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做一初步分析,进而对如何促进和谐社会的实现提出看法。
一、贫富差距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在平均化占主导地位的局面得到一定遏制的同时,却在一定程度上偏向了另一个极端,贫富差距逐步拉。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人与人之间的差距。目前,我国近6000万成年人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贫困线,同时我国已产生了一个约400万人的富有阶层(人均拥有财产都在100万元以上)。据资料统计,当前我国占家庭总数约20%的最贫穷家庭仅占社会全部家庭收入中的5%左右,而占家庭总数约20%的最富有家庭占社会全部家庭收入的50%。其次,城乡之间的差距。建国以来,城乡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一直存在。据统计分析,1998年城市居民中收入最高的占全国家庭总数20%的家庭,同农村人口中20%的最低收入户相比,差距约13倍,城乡居民之间的实际收入差距很明显。再次,行业之间的差距。在国有垄断性行业、外资企业、效益好的民营企业内就业的员工,不但工资明显高于其他行业的员工,还且还有各种奖金、提成、分红以及住房、保险等隐形收入,而一些企业由于受国家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的影响及因企业内部管理、经营等方面的原因,长期外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甚至破产倒闭,企业职工的收入相应受到影响甚至没有保障。最后地区之间的差距。据资料统计,目前我国东部和西部的经济差距已普遍接近或超过1:4,其中东部地区和诸如贵州、甘肃等省份的差距已接近1:7甚至更高。可以预见:随着业已形成的优劣环境,随着各类人才的“孔雀东南飞”,随着中西部资源的廉价东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已经拉大的地区差距可能还有进一步拉大趋势。
二、贫富差距产生的社会心理对和谐社会的不良影响
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是和谐的。但是总体和谐并不意味着没有矛盾,没有利益冲突。由于过去我们片面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以至于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与此相伴随,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
从经济增长规律来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成员存在一定的经济差距是正常的,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如果差距拉得过大,必然会造成诸多方面的严重后果。其中,在社会心理方面产生的不良后果显而易见。首先是导致公众的心理失衡。中华民族一向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心理,改革开放之前,实际上实行的“平均主义”导致了全社会普遍贫穷,但公众的心理基本上是平衡的。改革开放之后,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在一二十年内骤然拉开,人们的心理天平猛然失衡,心灵受到强烈撞击。部分民众的心态长期处于不安、失落、惶惑和焦虑之中,尤其在看到一些人依靠手中的权力和非法手段,发不义之财,过着奢靡的生活时,民众的不满和愤怒情绪迅速蔓延,萌发并不断产生一种“仇富恨富”心理。这种情况,如果没有适当的方法予以疏导和宣泄,就可能危害社会和造成冲突,威胁社会稳定及安全。其次,还致使多数人求富心理失控。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活水准有了普遍提高,但人们的满意度并没有同生活水平成正比。一度流传的“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就说明了生活水准的提高对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的作用是有限的。因为在贫富悬殊的情况下,多数人都感到自己相对贫困,自己是穷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剥夺”,而那些处于温饱或贫困状态的人们,他们的挫折感必然更为强烈。应该注意的是,挫折能引起承受者的情绪愤怒,而且经常表现出攻击性行为。如果某种挫折在很大程度上源于社会因素使受挫者众多,那它可能产生的反社会行为就不能不给予重视了。
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另一个比较大的影响就是激活了部分人冒险求富、违法求富心理。一些人在富起来以后,个体价值本位意识张扬,不思回报社会、造福乡梓,而是胡作非为,横行地方。一些恶人热衷于谋权,金钱在他们手里似乎是万能的“魔棒”,可以换来一切。一部分地方腐败官员对这些人没有给予应有的打击,这种现象反映到社会心理上引发了一种“示恶效应”,造成并强化了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感觉。
2005年2月,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公平是人类构建理想社会的一个古老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在理念和制度上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地方主要就是体现公平。及时调整经济发展思路,认真研究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措施,从利益协调入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社会风险,使我国的贫富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是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应该看到,效率与公平都极其重要,不可或缺,只有二者兼顾,把效率和公平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共同富裕”这一总的目的,这也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
毋庸讳言,诸如权钱交易、分配不公、官商勾结、行贿受贿等多种社会不良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社会成员经济收入的差别,而经济收入的差别已经在社会层面显示出不良后果,即导致社会中等收入阶层人数减少,低收入者增多,社会结构处于不稳定状态。因此创造良好的社会心理环境已迫在眉睫,正如总书记讲话所提出的观点,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
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三、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从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发展要求,到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到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到十七大报告,“社会和谐”或“和谐社会”的提法随处可见,从中可以清晰看到,这些年来我们党对于社会和谐的认识正在不断深化。
根据我党关于社会和谐这一问题的相关论述。针对贫富差距产生的社会心理状况,依据社会心理发生、发展的规律和当前的实际情况,就社会心理的优化途径作如下思考。
第一,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积极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从全局“做大蛋糕”。社会公平的前提是财富的极大丰富,否则就会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错误公平观。国家应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积极优化产业结构,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同时努力加快结构转型和体制转轨,从而缩小成本和代价。社会转型持续的时间越长,体制转轨的速度越慢,社会所付出的代价越大。
第二,从宏观层面构筑社会安全网,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在城镇,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相关福利机构和其他制度性安排:努力为下岗职工和失业者创造边缘性就业机会,建立职业培训机制,全面提高其素质;规范劳动力市场,加快人才信息流通;在农村,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管理模式,从制度上保证成本的最大节约和效率的最大发挥,加大农业的投入,积极减轻农民负担,探索因地制宜的税收政策。
第三,探索真正代表公平的分配制度,树立科学的公平观。公平分配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充满活力的必要条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公平的收入分配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可能是真正的公平。每个人不管他的出生、能力、背景如何,社会都应为他的发展提供同样的机会,这就是起点公平,起点公平包括实现受教育机会的平等和每个劳动者拥有平等的就业权利。过程的公平就是指人们在竞争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和优势,从而获得相应的利益,实现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过程公平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激发社会活力的源泉,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分配结果的公平,就是社会的一切财富和利益要均衡分配于全体公民,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公平地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当然,结果的公平并不是意味着平均主义,收入差距是必然存在的,但这个差距必须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保持在社会各个收入阶层都能认可和接受的程度。
第四,加强社会整合功能,建立畅通的流动机制和沟通渠道。社会系统的结构要素面临着新的整合,社会关系和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面临着怎样“洗牌”的问题,这就需要有全局的高瞻眼光,进行制度的创新和完善,逐步建立高度整合的制度,形成一个覆盖所有阶层的心灵的沟通网络,淡化阶层的边界,提升整个社会的亲和度和人文关怀,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总书记曾对和谐社会的特征作了简要的概括和论述,他指出:我们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据此,遵循心理学的相关知识和原理,把缩小贫富差距置于社会心理学视野,必然大大有利于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