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书法教育的“萌芽期”(学前班年龄段)
这一年龄阶段为学前年龄心理学反应阶段。这时幼儿学习书法的态度取决于外界的因素较多,家庭影响、社会影响(书法的社会表演活动、电视节目中看到的书法活动等)都可能成为幼儿学习书法的发起点。因为幼儿阶段的孩子活泼好动,书法书写的运动节奏规律表演特征,正好符合了这个年龄阶段的生理特征和心理特点,天生的好动,与取悦于家长的表现特征是这一年龄阶段孩子的特点。这些表现是学书法的良好苗头,即书法教育的萌芽期。这时期“小芽”极其脆弱,家长和老师少许的教育失误即会使之“夭折”。所以这一阶段的教学原则,应该是以表扬鼓励为主,正确引导,多用适当的符合实际的激励性语言和运用带有情感色彩的动作语言(赞许的目光、肯定的微笑)或给与适当的奖励。因为这时期孩子的学习特征主要是希望与家长的感情交流,期待对教师的情感对话,表现了孩子寻找自我定位的最原初的状态。所以在这经不起风雨的艺术萌芽阶段,我们家长和教师的着眼点应该是细心地呵护与精心地培养。在这一时期教师和家长一定以鼓励表扬为主要教育形式。
二、 书法教育“幼苗期”(一、二年级年龄阶段)
书法教育中,这一年龄阶段主要心理特征表现在8至10岁的学生身上,他们的学习兴趣已经初步建立,真正的学习目的尚且模糊,可理解为“幼苗期”心理状态。在这一时期各种矛盾已经开始出现,如学生的欣赏水平的提高和自己表现能力的滞后(即眼高手低)等。这一时期学生总是看自己所写的字“不顺眼”,这说明儿童的心理发展已经从以别人表扬为主,逐步地具有了自己的主体意识,因为他们更多地注意别人书法作业中的优点,而忽视自己的长处。在这一时期,教育者的做法应该是:正确分析作业中的优劣处,逐步去缩小“眼”与“手”之间的距离。在“幼苗期”阶段,教师的做法应该是真实的表扬,耐心的辅导,在心理上给孩子增强学习书法的自信心。逐步培养他们在书法学习中不断进取的顽强品格。
三、 书法教育的中级阶段(三、四年级年龄阶段)
这一阶段的孩子在学习上已经获得了书写的最基本方法,如“中锋运笔”、“笔性知识”、汉字初步的结体能力等,有的儿童也可能在实践活动中获得“鼓励奖”。这一时期儿童在心理上容易产生“傲气”。具体表现为“反技法心理”:明知技法的要求却不去遵守,开始出现了许多自己的“发挥”。教师应该从挖掘笔法的美学原理和结体美学原理入手,深入浅出地比较“随意性”与“技法表现性”的截然不同的审美效果,为学生能够顺利进入高级阶段进行必须的心理准备与技能储备。这一阶段的教学应以防止浮躁、骄傲为立足点,进一步提高学生“笔法”、“结构”的审美能力和欣赏能力,少许渗透笔法意象、结体意象的知识与感受,为高级阶段的学习做好铺垫。
四、 书法教育的高级阶段(五、六年级阶段)
在这阶段学习的少年儿童,学习心理已经相对成熟。具体表现是“技法”基本成熟,能根据临摹积累和想象写出一些书法作品,并自我感觉良好。这一阶段的孩子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稳定。在心理上对自己有客观的自我评价,不会因为得奖而沾沾自喜,骄傲自满;也不会因为同学不恰当的评论而气馁。这一阶段的教学重点,应放在学生书法作品的创作上,着眼点放在作品整体意象的和谐统一和形式的丰富变化上。重视书法作品的整体气势的完整和表现形态的明朗,锤炼学生的书法艺术的审美感受。根据实际,适当参加社会书法艺术活动,拓宽眼界,提高书法欣赏水平。使学生在心理上具备不断进取的精神。通过自己的努力感受书法艺术的精深与博大。热爱中华民族所创造的优秀传统文化,为孩子今后的健康成长奠定人文精神基础。
从事书法教育三十多年,深感艺术教育从小抓起的重要性,特别是书法艺术教育。从小抓起就像一粒种子必将在孩子将来的人生书法艺术的沃土中生根、开花、结果。在这一阶段需
要老师、家长以及社会的三位一体的有力配合,才能顺利完成书法教育基础期的培养。才能为学生成年后书法艺术的长远发展,打下一个良好的坚实的基础。
我非常欣慰的看到,一个崭新教育改革的春天已经到来。一个以提升人的全面素质为核心即以人为本的大教育正在取代早已僵化的教育模式。作为实用与艺术融为一体的人文学科书
法艺术教育,必将迈进一个蓬勃发展的新天地。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艺术一定会发扬光大,成为炎黄子孙美好的精神家园。
作者:张建国 来源:现代教育参考 2014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