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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特产出名,百姓闹心

2023-12-07 04:0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明代文学家陈继儒在《读书镜》中记载,明朝时有个浙江人郭南到江苏常熟做知县,颇得民心。常熟附近有个虞山,那里特产软栗。老百姓就摘了很多栗子当作土特产送给郭南。


  不承想,郭县令见了栗子并未笑逐颜开,倒显得非常紧张,随即一道命令下来,让种栗子的百姓把地里的栗子全都拔去。理由呢,按照相关记载,说是“异日必有以此殃害常熟之民”,意思是早晚有人会因为这栗子侵害你们。


  这句话,里面其实少了一个关键字――“人”,说完整了应该是“异日必有人以此殃害常熟之民”。可是谁会用栗子害人呢,似乎难以理解,郭县令也没有过多解释,只是让老百姓照自己说的办。


  答案最终由陈继儒揭晓,他在另一本书《见闻录》中记载了一个相似的故事。某文姓大人在浙江永嘉做官时,当地出产特别好吃的梨子。有人当作礼物送给朝廷“中官”,也即太监,结果让太监尝到了甜头,于是借着皇帝的名头传下令来,让当地年年都要交梨,充当贡品。文大人得知此事,说:“梨于民何济,使岁为例,其何以堪!”意思是这梨年年都要上贡成了惯例,老百姓哪受得了!于是带人将本地梨树砍了个精光。


  看到这儿,我们尚可以为皇帝和太监说点好话,怪罪陈继儒这个人太偏激,总拿笔墨记录偶发的一些社会现象堆凑在一起,渲染出本来并不那么突出的问题色彩。


  可是,同样是明朝,我们随便就可以找出其他旁证。明人陆容在《菽园杂记》中有一则记载,称明朝各镇戍、镇守的内官,竞相以所在的“土物”――土特产进奉皇上,谓之孝顺,并且年年都要送,逐渐养成了习惯,最后竟然成了不成文的规定。


  何良俊在《四友斋丛说》里面记载,大臣钱文通是松江人,曾被松江百姓祭祀在乡贤祠,到了嘉靖年间却被轰了出去,取消祭祀待遇。原因就是老钱穿着大红云布缝制的衣服入朝觐见,结果被太监们发现,建言献策于皇帝,于是松江老百姓被分派到制造红布的任务。如果是一次性的倒也罢了,但当时人称“贻永害”,也就是说这祸害不是一年两年,而是皇帝在祸害在,年年岁岁都要给皇帝老儿进贡的,如此一来老百姓吃尽了苦头,本来老钱入朝做官是地方的光荣,这下对其转为恨之入骨,不活剥了他就算不错了!


  细细搜罗史料,可以发现宋代也有类似的故事。冯梦龙的《智囊全集》记载,宋朝的张咏到崇阳县当县令,当地老百姓普遍以种茶为业,张县令看了说,“茶利厚,官将榷之,不若早自异也”。下令拔出茶树改种桑树,当时老百姓特别不理解,一时间怨声载道。又过了些年,政府对茶搞专卖,强征百姓茶园,种茶人纷纷失业,此时崇阳县的桑树已经颇具规模,老百姓都干起了纺织,走上了幸福生活的新路,生活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于是“思公之惠,立庙报之”。


  就像明代的正德年间,浙江富阳特产茶叶和鲥鱼,都被指定为贡品,导致百姓颇受其害,当时流传着一首《富阳民谣》,称“鱼肥卖我子,茶香破我家”。意思是有了这些好东西实在不是什么好事,鱼肥了就要卖掉孩子,茶香了就要破产,只因为要给皇帝进贡。


  早在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曾说过,民如初生之苗,应当扶助其长大,而不要频繁骚扰,话里话外就是要求所有有权的人,不论权大权小,都应爱惜民力,休养生息,不能瞎折腾。可惜子孙皇帝没有在继承皇位的同时把这条祖训继承下来,更没有管好身边人,让太监们狐假虎威四处吃拿卡要。难怪地方上有再好的东西也不敢留,纷纷挥泪断臂。


  前文所说的郭大人、文大人、张大人都堪称好官,他们全心全意为老百姓着想,生怕百姓受屈遭罪,虽然带头拔了栗子树,砍了梨树,表面上看似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其实是保护了老百姓,受到了百姓无限尊敬。只是,好端端的栗子和梨子就这么给毁了,着实可惜。无论如何,采取破坏甚至毁灭的方式来求安宁保生存,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可是,在强横的专制权力下,他们如此选择,获得的兴许还真比舍弃的要多。本文来自《中国土特产》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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