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论文>文教资料

重提“关于周作人的一些史料”

2016-04-05 11:4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1986年8月,《文教资料》第4期发表“关于周作人的一些史料”,编者按说:“周作人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值得研究的人物。本刊辑印这组材料,供读者研究参考。”包括周建人《我劝周作人南下》、贾芝《周作人和李大钊的一家》、高炎《我与周作人的关系及其工作》、高炎《再谈周作人的几件史实》、罗铮《周作人营救高炎的经过》、王定南口述《周作人出任伪职的原因》(沈鹏年记录)、《访许宝暌同志纪要》(沈鹏年、杨克林记录整理)、《袁殊同志谈周作人》(沈鹏年、杨克林记录)、范纪曼《周作人在南京的演讲》(沈鹏年、杨克林记录)、梁容若《周作人和我的三次谈话》、张萸芳口述《我亲自听见周作人说的话》(沈鹏年、杨克林记录)、周作人《致鲍耀明函两件》、赵京华《周作人敌伪时期文学年谱》和《周作人研究资料索引》(杨晓雷辑)。--这里有几位需要介绍一下:王定南,1938年至1942年任中国共产党北平特委书记;许宝殺,当时在北平从事地下抗日工作,即周作人日记中提到的“许介君”,系俞平伯的妻舅;髙炎,原名郭健夫,中共地下党员,1938年4月至1942年6月为《庸报》北平支社采访部新闻记者,1940年11月至1942年6月兼任伪华北教育总署督办秘书;罗铮,髙炎的妻子。


  1986年11月12日,北京鲁迅博物馆鲁迅研究室召开“敌伪时期周作人思想、创作研讨会”。研究室主任在开幕式上说:“长期以来公认的看法是,周作人在北平沦陷之后附逆投敌,成为了民族的罪人。他这一时期的作品,是汉奸文学的标本。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一文中也早已明确指出了这一点。但是,今年四月份,上海的沈鹏年在南京师范大学编辑出版的《文教资料简报》上抛出了一组回忆录、访问记,提出了以下一些新奇的观点和材料:一、周作人不是汉奸。二、周作人本不愿站到前台来出任伪职,因为听到这是共产党方面的意思,才改变了态度。就职以后,他基本上执行了党规定的‘积极中消极,消极中积极’的方针。三、周作人沦陷时期的作品事理明顺,人情通达;既不虚妄,亦不造作,已进入化境。他的《药堂语录》以古喻今,借古讽今,受到读者的欢迎。《文教资料简报》是内部刊物,发行量很小;沈鹏年其人又历来揸长于编造史料,很多同志对他早有戒心。但是,一些文摘报刊很快转发了这组资料的摘要,甚至加上耸人听闻的标题:《周作人不是汉奸》。这就在相当大的范围内产生了影响,造成了认识上的混乱。特别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海外一些报刊抓住这件事大做文章,对于我们党中央的开放政策进行了十分恶毒的攻击。基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有必要召开今天这样一个座谈会,以期达到交流观点、澄清史实的目的。”会议发言与书面发言集为“敌伪时期周作人思想、创作研讨会资料汇编”,载1987年1月《鲁迅研究动态》第1期,特别声明“髙炎同志的发言可参见南京《文教资料简报》一九八六年第四期,发言内容与已刊文一致”,未收该文。


  1986年11月29日,《团结报》发表许宝暌《周作人出任华北教育督办伪职的经过》--他在“敌伪时期周作人思想、创作研讨会”上宣读了此文--云:“事实上,并没有什么人对我采访,只是好几年前我在上海沈鹏年家里闲谈,偶然草草提到这件事,被鹏年同志录下。……为了防止讹传、摆正事实,我现在谨以对历史负责也对亡友负责的严肃态度,一本求实存真的原则来写这篇短文,回忆务期明确,叙写力求允当,不想对那篇《纪要》作琐碎的逐点辨正,而要以本人的回忆录作为整体来取代别人对我的访问记。”


  1987年2月20日,《山西政协报》发表王定南《我对周作人任伪职一事的声明》,有云:“有些报刊、文摘刊登周作人任伪职文稿中提到我最近写文章说我委托某某去游说周作人出任伪职,我郑重声明:我除了于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三日给党中央总书记写信谈明当时我对何其巩、张东荪说的那一句话的情况外,从没有写过关于周作人出任伪职的文章。”


  1987年5月,《新文学史料》发表丛培香、徐广琴《王定南访问记》,有云:“我们拿出沈某整理的那篇文章,从中选读了几句话:‘为了同顽固派缪斌作斗争,我和何其巩、张东荪等研究对策。何其巩和张东荪等都认为,可以要周作人来抵制缪斌。我想周作人是个读书人,他害怕艰苦生活,不愿离开北平,不肯到山沟沟里去工作。就同意了何其巩、张东荪他们的意见。缪斌虽拼命争夺,但终于没有当上教育督办。这是我们同汉奸顽固派斗争取得的一个胜利。’王定南听后说:‘这不符合事实。’”


  1986年6月,《鲁迅研究动态》第六期发表王定南《〈周作人出任伪职的原因〉发表前后》,有云:“《周作人出任伪职的原因》一文以我口述、沈鹏年记录整理的名义发表于《文教资料》一九八六年第四期。内容严重失实,我已发表声明订正。”


  1988年1月,《鲁迅研究动态》第一期发表佟韦《我认识的周作人》,有云:“……前不久又出现说周作人出任伪职,是共产党动员的结果。这些材料公布后,我听到谩骂之声。我认为这不利于研究工作。后来见到了驳斥文章,火气也未免太大了些。我认为无论何人,提出一点不同意见,不同材料,首先应持欢迎态度。事实上,没有提出不同意见和材料的同志的努力(这里不包括伪造材料),怎么会引来今天这样重要的材料和线索呢?许宝駿、王定南的证明材料都很重要,两人的讲法是那样惊人的不一致,又是那样惊人的一致,很值得我们认真研 究。反之,面对不同看法和材料,就骂人家‘胡说八道’,把一个人说得一无是处,我看毫无好处。……总之,在周作人的政治问题上,应该欢迎提供不同意见、不同材料、不同线索,进一步地平心静气地调查研究,并请专家们多花费些力气,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来。”--佟韦曾由中国文联安排,于1956年秋至1964年负责做周作人的工作。


  后来我写《周作人传》,只从许宝骇《周作人出任华北教育督办伪职的经过》和王定南《我对周作人任伪职一事的声明》中各引了一段话,另外抄录了周作人自己两次提到此事的说法:一,“及汤尔和病死,教育总署一职拟议及我,我考虑之后终于接受了。因为当时华北高等教育的管理权全在总署的手里,为抵制王揖唐辈以维护学校起见,大家觉得有占领之必要。”(1949年7月4日致周恩来,以《周作人的一封信》为题载1987年5月《新文学史料》第2期)二,“关于督办事,既非胁迫,亦非自动(后来确有费气力去自己运动的人),当然是由日方发动,经过考虑就答应了,因为自己相信比较可靠,对于教育可以比别个人出来,少一点反动的行为也。……当时友人也有劝我不要干的,但由于上述的理由,遂决心接受了。”(1964年7月18日致鲍耀明,收《周作人与鲍耀明通信集》,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出版)在我看来,尽管许宝娱针对“口述”另行撰文,而王定南事后否认,又尽管如佟韦所说,“两人的讲法是那样惊人的不一致,又是那样惊人的一致”,其实均未超出周作人1949年7月4日致周恩来信中讲的“大家觉得有占领之必要”一句所涵盖的范围,只是在“大家”都包括哪些人,哪些政治势力,而这些人或势力愿不愿意认账上,存在差异而已。相隔十五年,周作人在公私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封信中,几乎重复地说“我考虑之后终于接受了”、“经过考虑就答应了”,是表明自己对这件事承担责任;然而在这件事上,凡在他所讲的“大家”之列,其实或多或少另有一份对于周作人的责任。以上两层,都不是我写《周作人传》打算涉及的问题。


  但这并不是说,沈鹏年当初对于周作人出任伪职事所做的调查工作--其一部分结果即“关于周作人的一些史料”--没有价值,甚至像“敌伪时期周作人思想、创作研讨会”所认定的那样是“伪造材料”。二十多年过去了,已不复是当时特殊的政治背景,我想接着佟韦的意思说下去:也许我们可以冷静客观地看待沈鹏年所提供的这批材料了,--补充一点:除了已发表的“关于周作人的一些史料”,还有陈涛(中共地下党员,任伪临时政府教育部直辖编审会中方副编纂)、张靖(中共北平特委秘书)和万复(高炎的入党介绍人)等人的口述记录。其中王定南、张靖、陈涛曾对口述记录签字确认,高炎的材料则系亲笔撰写,而据沈鹏年说,还保存着陈涛、袁殊的录音磁带。对此应该分别予以核实鉴定。如果当事人身份无误,而材料又确系其本人供给,那么至少可以“存此一说”。在此基础之上,大概就用得着古人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了。匆忙笼统地一概否定,在我看来并不足以服人。至于这批材料可能具有什么“倾向”,甚至由此得出何等“结论”,乃是别一问题,不应影响对于材料的核实鉴定。


  即以“关于周作人的一些史料”中的《周作人出任伪职的原因》为例。文末注明:“这份记录经王定南同志亲自审阅和修改后定稿。王定南同志特意签署了如下意见:沈鹏年同志写的纪要,我提些修改意见,他接受后予以修改,基本上符合谈话事实。鹏年同志积极工作和艰苦生活值得赞美,希望以后再来晤谈。王定南,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九日。”而《王定南访问记》说:“……几天以后,沈某拿来了我谈话的记录,记不清页数。他恳切地请我阅后签名,并写几句话,说是为了以后再访时方便。我没有拒绝沈某的热情,就在记录稿最后的一页上写下了:‘沈xx同志写的纪要,我提些修改意见,他接受后予以修改,基本上符合谈话事实。沈xx同志积极工作和艰苦生活值得赞美,希望以后再来晤谈。’接着,签上了我的名字,时间是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九日。”《〈周作人出任伪职的原因〉发表前后》则说:“三月十九日,沈要我为他搜集的材料签署意见。我开始没写,问他:‘写那些干啥?’他说:‘没有别的意思。我大老远来一趟不容易,您签署个意见,我好回去交差。下次再来也方便些。’我便在最后一页写了几句话,说他艰苦朴素,工作也积极,希望以后再来。当时我也曾想过,记录稿是他写的,又没有给我留一份,如加以改动是无法査对的,但又觉得他挺规矩的,不至于干这种事。”这里王定南两次都回避了到底是否如沈鹏年所要求的“阅后签字”。所以,要么是他当时亲笔所写的“沈鹏年同志写的纪要,我提些修改意见,他接受后予以修改,基本上符合谈话事实”这段话不负责任,要么他就应该为他曾经确认的话负责。


  回过头去看“敌伪时期周作人思想、创作研讨会”,好像谈不上对“关于周作人的一些史料”真正做了核实鉴定,--当时“史料”的提供者都还健在,做这项工作显然要比现在容易得多,也有效得多。囿于成见,预设结论,既无从“交流观点”,亦难以“澄清史实”,实非从事学术研究所应取的科学态度。


  至于《鲁迅研究动态》“敌伪时期周作人思想、创作研讨会资料汇编”不收高炎在会上的发言一点,亦不如鲁迅研究室主任所说:“当时在‘编者按’中就曾声明:‘髙炎同志的发言可参见南京《文教资料简报》1986年第4期,发言内容与已刊文一致。’不重刊已经发表的文章,这是一般报刊的通常做法,这怎么能上纲到‘剥夺’高炎同志发言的刊登权利呢?更何况我们还特意注明了査找髙炎文章的线索,而且所收文章还指出了高炎的文章‘丰富了周作人的研究资料’。所以,据此指责那次研讨会缺乏民主气氛是理由不充分的。”(陈漱渝《关于沦陷时期的周作人》,载《纵横》2005年第6期)实际上,高炎这篇题为《周作人在北平沦陷以后》的发言,内容较之先前他所写的《我与周作人的关系及其工作》、《再谈周作人的几件史实》诸文多出许多。尤其是高炎说他曾以《庸报》记者身份采访1938年2月9日日本大阪每日新闻社在北平召集的“更生中国文化建设座谈会”,回忆了周作人自述出席此会的原由及在会上发言的内容--此前这方面的唯一消息来源是《大阪每日新闻》当时的报道;假如高炎采访之事属实,那么我们就不至于一以贯之地只听《大阪每日新闻》的一面之辞了。陈涛所提供的材料介绍了伪教育部(后改为教育总署)直辖编审会的情况,周作人出任“名誉编审”的经过以及汤尔和、周作人两任伪教育总署督办对教科书的编辑方针和所知同样甚少。


  陈涛的材料还有助于我们对汤尔和有所了解。在周作人的一生中,汤尔和是极少数对他产生重大影响,使之追随其后的人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讲,不充分了解北平沦陷后的汤尔和,就无法真正理解同一时期及其后的周作人。甚至可以说,假如不是接替死去的汤尔和,周作人对于担任伪教育总署督办的“考虑”可能有所不同。我们一向忽略与汤尔和有关的史料的搜集,现在再做此事显然更加困难。周作人曾说:“汤尔和是浙江杭州人,说起来与我算是同乡,但是他生长在外面,说话也是江北的口音。他是以前北京‘八校’时代的医学校校长,是教育界的元老。不过我同他没有什么交情,我和他往来还是在他发行一种周刊叫做《舆论》,叫我作文章的时候。在民国二十六年(一九三七)春天,北平沦陷后我受旧北大保管员的嘱托,常有事跑去接洽,从而相见次数比较多。以前虽说是同乡,可是接触很少,只知道他是个很世故,善诙谐,且颇有点权谋之术的人。”(《“东亚文化协议会”为何物?》,载1999年《文史资料选辑》总第135辑)最近承谢其章赠我一册《舆论周刊》影印合订本,自1937年4月19日创刊,至同年7月26日印行十五期止。其中署名汤尔和的文章共有四篇,即《开宗明义》(载1937年4月19日第1号)、《时论商榷》(载1937年5月10日第4号)、《日本应率先抛弃在华领事裁判权》(载1937年6月7日第8号)和《与近卫文麿公晤谈之追忆及感想》(载1937年6月28日第11号),颇具参考价值。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