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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时间维度下的运动员协调能力发展特征

2015-07-25 08:4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运动员的协调能力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生物运动能力,是运动素质和运动技能之外的又一种身体工作能力[1],是影响运动员竞技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在运动训练语境下对广义“协调”观念的一种相对狭隘的解释,通常也可称为“协调能力”或“运动协调”。一般认为,“运动”是指建立在一定的体力和技巧基础上受一定规则或习惯约束的通常具有竞争性的身体活动;而“协调”具有协作、协同及调和、调节、调适之意,所以,运动员协调能力可以宏观理解为“在一定时空限定下和身体活动相关的各种协作与调节能力”。协调能力也是运动训练的一个至今仍存在争议的基本理论问题,其归属问题仍存在较大的分歧[2-4]。然而就其归属问题本身而论,我们可以认为学术界对运动员协调能力的相关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仍有广阔的研究空间。
  目前,关于运动协调能力的概念、本质及作用机理等问题,国内外专家、学者们曾进行过广泛的理论研究,得出了一些颇有价值的结论,基本构筑了现有的运动协调能力的相关理论基础,譬如,黄传兵和潘泰陶对足球运动员协调能力研究后认为,它既不单纯是身体素质,也不单纯是运动技术。因此,应根据运动员竞技能力的发展规律引入协调能力的时间观念,在对协调能力表现出的空间特征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引入全程性多年训练计划的阶段划分思想,立足时间维度深入认识其发展特征。这样就能进一步拓展研究视野,引入更多的参照元素,对协调能力的认识也将更全面更系统更清晰更合理。
  1 运动员协调能力的概念及其相关时空维度分析
  对运动协调的认识在学术界曾长期存在分歧,一些学者曾认为协调能力是人体的一种自然“属性”,目前多数学者结合运动训练理论和运动协调的功能更倾向于认为运动协调是一种“能力”,而后一种观点更具综合性和模糊性,但从“属性”到“能力”的变化反映了科研工作者对这一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入,也间接体现了多数体育工作者对运动员协调能力发展多维认知方法的认可,为其时间特征的发现和引入提供了可能。
  1.1 运动员协调能力的概念内涵
  关于运动协调能力的概念界定,以下几种观点是很值得关注的。我国学者田麦久等认为,协调能力是指运动员机体不同系统,不同部位和不同器官协同配合完成技术动作的能力,动作技术的合理性取决于协调程度,协调程度取决于神经系统对肌肉合理精细的支配,是形成运动技术能力的重要基础[10]。翁志强等在研究运动协调的归属问题时列出的几种观点也很值得借鉴:前苏联学者普拉托诺夫认为,协调性即灵活性;马特维耶夫认为,运动协调能力是灵敏性的基础;徐本力认为,协调能力是运动员在运动中,身体各器官系统,各运动部位配合一致完成动作的本领;延峰认为,协调能力的实质就是运动员有机体为了保证动作的完成而使身体各部分的活动得到良好配合的能力;郑吾真认为,协调能力是指有机体各部分在时间空间里相互配合,有效合理地完成动作的能力;李汝田认为,协调性是指运动员按自己的意志去控制全身部位的肌肉,以最轻松、最省力、最合理的配合方式来完成动作的能力[11]。也有研究认为,协调是机体与外界相互作用产生生物力学自由度的过程[12]。通过以上概念不难发现,关于协调性、灵活性、灵敏性等概念的还不够统一,说明学者们的立足点不同,但如果将他们概念的内涵进行叠加,就很容易发现其共同部分,即协调能力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人体各部分协同配合完成动作的能力”,其观点是建立在生理学、解剖学等基础之上的,协调能力首先来自于神经系统支配下内部系统、器官、组织及其机能的协作,这可以被认为是学者们共同确定的协调能力概念的核心内涵了,仍是从动作的表现来阐述这一概念。据此,我们甚至可以认为协调属性是协调能力的基础,而对协调能力的空间和时间维度表现出的基本特征缺乏深入探讨,这一概念内涵仍停留在微观或中观层面上。
  不难理解,任何技术动作都可从空间和时间维度审视,协调能力的空间维度在技术动作中主要表现为一定的技术规范,这点是显而易见的,在此不必重复探讨。就时间维度而言我们可以认为,运动员协调能力具有外显的“表现”过程和内隐的“实现”过程。其“表现过程”是指单个技术动作或组合动作的完成过程,这是协调能力在特定的运动环境中正常发挥的外在表现,也是指技术动作的完成过程之间的起点和终点,在此过程中协调能力的作用具有瞬时性,通常作为我们判定协调能力的基础;而其“实现过程”则可以认为是在一定的运动情境下协调能力由自然“基础 ”到其要达到的训练“目标”之间漫长的习得过程,也是从简单协调到精细协调之间的发展过程,具有长期性和可训练性,要靠专门的运动训练来实现。譬如,体操中的“后手翻”技术,技术动作的完成质量直接反映运动员的协调能力,在动作从开始到结束的瞬间表现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动作完成是否圆润优美流畅利落、是否能高度协调地承前启后等方面对其实现过程的特征进行研究,进而发现训练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反馈到写阶段训练过程。因此,从时间维度认识运动员协调能力发展规律是研究协调能力的要义所在,可为运动训练过程提供理论借鉴。
  1.2 学术界在运动员协调能力研究中对时间维度的认识
  通过对协调能力的概念内涵及其向不同层面的拓展,很容易发现国内外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时间特征的认识。由于当时的理论水平和认识视角差异,前苏联两位专家并没有把协调和灵活、灵敏的概念进行详细的区分,也没具体描述运动协调在时空序列上潜在的表现形态,只是认为灵敏或灵活都是协调的外在表现。普拉托诺夫所谓的“灵活性”并没有概括出协调程度,但这并不就意味着灵活性不可以在运动训练一般规律的支配下,随着训练时间的增加而增强。马特维耶夫的观点也不能算是直接道出了协调能力是灵敏性的基础阶段,但立足时间维度并非解释不通,相反,在时间维度的视角下运动协调能力和灵敏之间的联系显得更清晰。事实上,任何技术动作都有一定的时空基础,都需要人体部位、系统及各项机能在一定时序下密切配合。尤其是对协调能力而言,只立足空间视角在技术层面着眼,而忽视时间因素的概念界定是不客观的。
  综观上述列举的国内学者们的观点可以认为,他们对运动协调的认识尚存在一定的“协调程度”上的差别,这种差别基本反映出他们在时间维度下对协调能力发展特征的潜在认识,但都没有明确指出协调能力表现和发展的时间基础。田麦久等认为协调程度与神经系统的合理精细调节有关,其实也是一定的生理学基础在时间维度上的反应,可以通过一定时间的运动训练改善的;郑吾真和延峰对协调能力的界定上潜意识里趋向较高程度较高层次的协调,而其他的几位学者的观点则认为协调是一种能力,更侧重于从人体运动本能的层面表述,“协调程度”则不明显。不难理解,高度协调就是协调能力在发展到较高层次的具体表现,也是协调能力“实现过程”的最后阶段。在实际的训练工作中,协调能力通常表现在严格动作规范要求下的动作的熟练和规范程度上,而规范和熟练程度可以通过训练时间的累积的运动经验的不断丰富来实现,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协调能力的概念本身就蕴含着一定的时间和程序性特征,这和林辉杰等[13-14]用动态系统理论进行量化研究所引用的运动协调是“由中枢神经系统激活的连续自由度状态”的观点是吻合的,时间特征是认识其程序特征的基础,也是定量研究的前提。只从动作技术的视野我们就可以认为,协调能力的发展过程其实就是在不断变化的动作规范引导下的从短时间完成粗糙简单的起始技术能力到持续性胜任精细复杂的目标技术能力的复杂过程,也是神经系统及其主导下的人体各部位、系统、器官、组织等各机能的发展过程。
  协调能力发展起初可认是一种身体机能属性,即抛却时间因素所认为的动作技术协调性。事实上,在一定的时间维度下,动作至少有瞬时和延时两种协调表现,瞬时的协调主要表现为技术动作状态,即空间断面上一个瞬间的动作协调表现;而延时协调则表现为普通意义上的协调能力,具有动态性和稳定性。所以,为了研究和理解的方便应该在对其原有认识的基础上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引入时间观念,并借鉴运动员全程性多年训练计划阶段划分的观点,将运动员协调能力的发展长时划分为几个紧密相连的阶段,这样立足时间视角理解运动员协调能力的发展特征乃至竞技能力的发展过程就容易多了。
 2 全程性多年训练思想指导下运动员协调能力发展特征
  运动协调能力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按时间先后顺序引入运动协调能力表现的空间特征大致可以分为运动员自身协调、自身与外界环境之间的协调以及协调能力的衰退三个时期,自身协调发展时期可以分为未经训练时的“自然协调”属性和基础训练阶段的“控制能力”两个阶段,而自身和外界环境之间的协调也可分为较高运动水平后的“灵敏素质”和专项高水平发展的“内外融通”两阶段,衰退时期则可以认为是前二者的综合,这和全程性多年训练阶段划分思想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但这些也应以运动员年龄、遗传特征和身体发育客观规律为基础,具有一定的个体差异性。
  2.1 未经训练时的自然协调属性阶段
  运动协调性是人体运动功能中的一种基本属性,是人体天生就具备的生理基础,也是人体作为功能性生命体存在的前提,其物质基础来自于遗传,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人在婴幼儿时期就能完成简单的抓握、行走等动作,只是动作不够熟练流畅,还有些僵硬,这种能力是在神经系统和肌肉骨骼系统的共同作用下完成的,体现了人体最基本的协调共性,不强调个体差异。从运动生理学的观点来看,人体最初的协调性只是神经系统和肌肉骨骼系统的最初参与,其他系统参与的特征不明显,受外界的影响也很小,但这些简单的动作也不是同步完成的,具有明显的程序性特征,正是这种特性证明了人体协调能力的存在。从协调的功能的角度来看,这种协调性体现在神经系统的瞬间工作能力,具有瞬时性,不具备明显的时间区间,神经系统的配合体现了一定的随意性,所谓的协调动作随时会被一些突然的神经活动打断。所以,教育工作者和监护者应该在幼儿发展的关键期进行适当的刺激和针对性指导,培养其灵活性和协调性,为他们动作发展提供良好的素质基础[15]。如果仅对协调性的认识停留在此阶段上对运动训练工作的意义不是很大,因为这只能说明协调性的最初阶段的自然生理属性,只是大家研究的所谓的协调性的基础,可以为我们以发展的视角研究协调能力提供了铺垫,这阶段的协调性可以认为是自然协调属性,是一种人体本然的客观存在,也正是从这一阶段起都要注意协调发展的年龄特征。
  2.2 最初期训练的动作控制能力阶段
   随着人体不断的生长,各系统和器官的机能不断增强,运动能力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身体活动的基本动作可以自然习得,一些简单的动作可以达到无意识状态,有些复杂的动作可以通过学习习得,通过练习达到熟练,这个过程中逐渐体现以神经系统为主导的人体自身的控制能力,神经系统机能决定控制能力的强弱。这一阶段神经系统出现问题常表现为运动感觉统合失调[16],需要针对性的锻炼才能克服,美国前著名的田径女运动员威尔玛·鲁道夫可认为就是一特例。严格来讲,人体在一些动作中体现了一定的控制能力才可以说身体的自然协调属性已经发展到通常所认为的协调能力这一层次,已经能在相对简单的动作中体现出一定的时空特性,可以借此看出这种能力发展的可能速度和潜力。随着个体差异的逐渐凸显,可为运动选材提供参考。这时身体的其他器官和系统逐渐参与到协调表现中来,并根据个体特征的不同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协调开始受心理和外界环境的影响,人的意识也开始起作用。主导协调能力的各系统器官的功能进一步增强,同时带动了其他辅助系统的发展。协调能力中的控制能力,表现为在一定时间维度内持续地完成特定节奏区间内的动作。控制能力主要靠运动技术来表现的,并受其影响,同时技术也加强了身体的机能,控制能力在时间维度上表现为运动技术的基础。此阶段可认为是运动员全程性多年训练计划的基础训练的初期阶段,主要通过各种技术动的训练发展身体协调能力,协调能力逐步表现为在特定时间区间的稳定性,可作为运动选材的参考。因此,此阶段的协调可以看作是与特定任务有关系的一组相关活动[17]。
  2.3 较高运动水平后的灵敏素质阶段
  人体的运动能力经专门的系统的科学的训练后才能快速发展,此时的运动能力已经逐渐超出了日常活动和提高健康水平的需要,能逐渐满足运动竞赛的需要,可称之为竞技能力。在竞技运动中身体协调能力的体能和心能两大构件全面发挥作用[18],逐渐融合了众多的运动元素,自身协调达到很高的水平之后可以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迅速准确地改变动作节奏和身体空间位置,表现出敏捷而灵巧的特征,即为灵敏性或灵敏素质。但也有研究认为,协调能力应归属于身体素质,只是和灵敏表现形式不同[19]。灵敏素质的发展就意味了运动员除具备一般灵敏能力的同时,还具备专项化发展的条件,能适应更复杂的、节奏区间跨度更大的动作,运动员的个体、专项和机能等差异更为明显,即表现为一般灵敏性和专项灵敏素质。从时间维度上讲,灵敏性已经具备了长时间协调准确地改变自身姿态和位置的能力,能经济协调地完成不断变化的动作,表现出能量的节省化和功能的强大化,此状态可以称之为“协调耐力”。协调达到灵敏性阶段后,几乎所有的器官和系统都要参与到运动之中,并在其中发挥作用,在较长的时间范围内各种机能的协调达到流畅自然。这时心理活动的作用逐渐明显,情感也更多的参与其中,外界环境的影响也逐渐突出,此阶段人和环境之间只是出于断断续续的联系状态,可作为基础训练阶段和专项提高阶段的训练参考。
  2.4 专项高水平发展的内外融通阶段
  随着运动员的专项竞技能力的逐渐达到最高水平,身体协调能力也达到自动化协调阶段,这时人体就是一个协调融通的运动系统,能够较长时间连续灵巧地完成各种动作,做到技术的科学化、合理化,能量的最大节省化,并且能和环境器械等密切配合达到内外融通。此时的协调才具备明显的生理、心理和社会属性,与体能技能等竞技能力的复杂联系[20]。由于各专项的差别比较显著,受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形式也各不相同,有些专项受环境的影响较轻,有些运动项目要求运动员和环境融合到一起。譬如,田径运动员只需注意海拔、气压、风速等环境的影响,在一定技战术基础上就能充分发挥自身能力;篮球、足球等运动员要注意自身动过的协调,还要注意和其他队员的配合并选择性地接受或抵制观众等因素的影响;射击、射箭等项目还要关注风速、目标移动情况等;艺术体操、花样游泳、跳水等表现难美性项目受环境影响的程度和方式程度和方式差异就比较大,不仅需要运动员自身动作要协调优美,还要选择性地和音乐、器械、甚至要和同伴等长时间的协调配合,同时要注意自己的情感等因素的融入;这些都要真正要做到内外融通。我国著名医学学者毕思文对“数字人体”的专题研究时就用“自组织”与“他组织”概念深刻论述了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关系[21]。此阶段的协调是运动员协调能力发展的最高境界,但还是在不断地发展之中,这也是体育运动展现更高的科技之美与艺术之美的必备能力,运动过程中要求身体各机能和器官等全方位地最经济化地深层参与,动作表现出的协调状况和理想状态能够较长时间地高度契合,出色完成组合或成套动作,可作为运动员最佳竞技阶段训练的理论参照,个体和专项的差异表现得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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