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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体育与健康课程理念导向的变化

2016-12-11 11:4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修订稿于2011年12月颁布,认真研读后发现经过第8次课改10年实验后修订的课程标准,在理念、内容、形式上都有比较大的变化,但仍存困惑。


1课程标准的变化


1.1课程名称的变化


课程标准修订稿将小学与初中课程名称统一起来。在2001年的课程标准实验稿中小学的体育课程名称是“体育”,初中和高中的体育课程名称为“体育与健康”。由此引起了一场关于课程名称的激烈讨论,尤其是改革初期,其一是为什么体育课程名称更名为体育与健康?其二是体育与健康是体育加健康教育吗?其三是为什么小学是体育,中学是体育与健康,为什么需要2个不同的名称?第1个问题随着改革的推进,争论的声音越来越弱;第2个问题的争论十分激烈的时候,毛振明作了解释,说体育与健康,既不是体育与健康完全并列,更不是体育加健康教育,而是体育为健康。为此,争论该问题的声音也渐渐消失。关于第3个问题,一直就无人作详细合理的解释。如今,尽管课程标准修订稿没有说明统一名称的原因,但已将中小学体育课程名称统一为“体育与健康”。因此,今后对课程标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对课程名称的表述也应随之统一起来。


1.2课程理念导向的变化


从对课程标准修订稿和实验稿课程理念的比较可以看出,由过去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变成了现在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帮助学生学会体育与健康学习”。看似只是文字上的改变,实质上反映出一种新的导向,即由重视学生变为倾向于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即提倡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方法的掌握。回顾从2001年走来的新课改历程,我们不得不承认有部分教师在贯彻落实新课标的时候出现了极端化现象,如课程理念中提出要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结果出现了过分重视现象,课堂上反映出的是不批评只表扬的“无劣课堂”,或许是不敢批评了,或许是不愿批评了,甚至出现了不该表扬的都出现了误导性表扬,如有节小学体育课,课前任课教师在场地上放了几个新板凳,其目的是想让同学们在本节课上做跳凳子练习,在课的开始部分,老师问全体学生,“同学们,你们说咱们今天增添了什么新器材?”小同学异口同声地回答:“板凳!”老师接着表扬说:“你们真聪明!听了这样的表扬,估计大家都会产生一种疑问,难道知道板凳就是聪明吗?因此,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足可以表达出要重视学生的发展,不忽略学生的主体地位。体育课程修订稿“在充分发挥教师教学过程中主导作用的同时,还十分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的能力”。课程标准修订稿中“帮助学生学会体育与健康学习”实际上告诉我们,只有学生学会学习了,才能有更多的机会掌握更多的知识技能,也才能更好地得到发展。因此,这种导向的变化,无论对于实践者而言,还是对于理论研究者而言,都需要认真分析和把握其深刻内涵,以新的方式认真落实好新课标,不断深化体育课程改革。


1.3五大领域结构的变化


课程标准修订稿把实验稿的“5大领域”(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整合成了4个学习方面,即把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合二为一,变成了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在过去的5大领域中,一线教师实际上在实施教学具体操作过程中,无论是课前撰写教案制定教学目标,还是课中对教学过程的把握、教学目标的逐步达成,都存在着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难以截然区分开来的情况,结果导致目标的设置既像是心理健康目标又像是社会适应目标,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也不能有明显的操作界限将其分开。因此,过去的5大领域从理论上可以如此,但实际中难以清晰化。而课程标准修订稿,果断地将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整合在一起,自然就消除了长期以来对该问题的不解,也便于实际中操作。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5大领域也好,4个学习方面也好,在制定教学目标的时候,并非完全按照这些方面照搬设置,因为,有些方面如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等,是通过体育活动的参与得以增强的,这种增强并非能够在一两节课上有所凸显,而是系统的,甚至是长期的过程。


1.4实施指导的变化


课程标准修订稿从多个维度对实践者提出了指导。具体变化是:其一,实施建议更加具体、实用。如实验稿在教学建议这一部分的内容是:(1)地方和学校课程实施方案的制订;(2)教师教学方案的制订;(3)教学组织形式的选择;(4)教学方法的改革。每一方面的内容都较为笼统,也就是说缺乏可操作性指导。而修订稿突出反映该部分的内容更“实”了,指导性更强了,可操作性突出了。如在教学建议部分是:(1)设置学习目标的建议;(2)选择和设计教学内容的建议;(3)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的建议。不但从3个方面把主要教学建议提出来,更是告诉老师具体如何操作。如设置学习目标的建议,一方面要求在目标多元的基础上有所侧重,另一方面要求细化标准提出课程目标,重点提出“具体学习目标一般应该包括‘条件’(在什么情景中)、‘行为’(做什么和怎么做)和‘标准’(做到什么程度)3部分”。且提出“为了更好地表示目标的层次性,在制订学习目标时应使用能够体现不同层次意义的行为动词。”同时提出了目标难度适宜的要求。总之,该部分内容看上去便于操作,也就是说一线教师不但看得见,还够得着、用得上了。其二,增加了内容丰富且具体的附录,课程标准修订稿中的附录的最大特点就是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如附录“发展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能力案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线教师在使用现代教学方法时的困惑,如过去对探究学习理解上的偏差,出现了将“反复扎堆”当成形式上的探究法。该附录中通过具体的案例明确地给一线教师以指导。附录“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参考用表”,目前尽管还需要一线教师在实践中尝试,但提供“体育与健康行为小组记录表”、“体育与健康学习成绩个人评价表”以及“体育与健康学习成绩班级总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一线教师实施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因此,课程标准在实施过程的指导性更强了,更加实用了。


2几点困惑


2.1课程内容表述的困惑


课程标准修订稿把实验稿的“内容标准”调整为“课程内容”,从形式上看合理了、更明确了。但实际上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有不少困惑之处。首先,课程内容应该指什么?从该部分中未找到答案;其次,假如将课程目标又重新归到课程内容上的话,课程目标与课程内容能够划等号吗?基于此,期待人们在解读课程标准的时候在课程内容部分多做一些思考。


2.2课程目标定位的困惑课程标准修订稿在课程内容与课程目标关系上尚不十分清晰,就课程目标本身而言,其定位也存在困惑。关于目标的困惑,过去主要集中在如何制定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教学目标方面。现在的困惑具体表现在:一是课程目标与学习目标是什么关系?二是学习目标的表述是内容要求还是目标的具体化?三是“达到该目标时,学生将能够”是什么意思?能够达到的情况是设定合适进行评价的结果吗?这一连串的困惑,足以让人们反思学习目标究竟该如何设定,尤其是该如何表述?


2.3课程评价操作的困惑


课程标准修订稿在实施建议和附录中两次阐述评价问题,一是评价建议,一是评价参考用表。评价的内容已迈出了一大步,不再是泛泛地谈评价为什么要多元化,多元在哪些方面,而是不但有评价操作建议,更有评价参考用表,按理说应该是可操作性较强了。但是,在具体描述如何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如何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及如何相对性评价与绝对性评价相结合方面,依然留有困惑。如在附录3所提供的评价参考用表的操作者该何时填写内容?案例1水平二学生体育与健康学习行为小组记录表表头上表明记录员是体育小组长。那么,体育小组长何时填写该表呢?假如说是在课堂上的话,小组长为了认真观察客观填写每一个同学的态度与参与、情意与合作情况,他自己该如何兼顾体育学习和评价?假如小组记录表是放在课结束以后的话,小组长是否还能记清那个同学是如何表现的?这些问题都可能使有效操作大打折扣。假如评价方式缺乏可操作性的话,能否真实地评价出学生的学习态度与参与情况,学生的情意表现和合作意识呢?


课程标准修订稿将于2012年9月在全国实施,认真领会其理念、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变化,讨论其中的困惑,有助于更好地贯彻执行。


作者:何建东(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系,江苏连云港 2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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