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题的提出
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我国自1991年开展专业学位教育以来,专业学位教育种类不断增多,培养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自2009年全面开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力量。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授权单位的建设发展迅速,已从2005年以在职人员非全日制培养为主的21家快速发展到2015年12月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培养为主的86家。规模扩张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的质量问题。本研究将从质量保障的角度入手,分析和讨论当前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几个常被忽视的重要问题。
2.分析与讨论
2.1 学制设计
2005年我国首次设置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对象主要是面对在职体育专业工作人员,学制一般为2年。从2009年开始,全面启动了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招生对象进一步扩大到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制依然是以2年制为主。很显然,生源入学前的知识、经验、能力等背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应届本科毕业生明显缺乏体育实践工作经验,发现和认识体育实践中问题的能力明显不足。另一方面,近年来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出现跨学科、专业报考和调剂的现象日益明显,他们中有不少是非体育学种类的本科专业学生,诸如英语、计算机、法律等种类的专业,并有逐年扩大的趋势。关于这类考生的体育专业知识储备及体育运动实践经历显然存在严重不足。由此可见,在面对应届的体育专业本科生和跨专业报考或调剂的非体育专业背景的本科生,2年的研究生学习和培养能否顺利达到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当前的研究生教育实践越发感到压力的存在。
2.2 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重要的教学环节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很明显,在2年制培养的时间条件下,相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的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来说,在不超过1年时间内,要完成10余门学位必修课程和数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习及其他教学要求,再加上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其难度远远超过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同期培养的难度。这当然也偏离了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的初衷。从当前研究生培养单位执行的情况来看,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习时间一般以一个学期为主,通常安排在第3学期。实习时数缩水(尤其对于应届本科生),课程学习折扣,严重影响了研究生培养质量。
2.3 学位论文
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然而,在实践中,问题却没那么简单。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3.1 论文选题
科学研究提倡学科交叉与借鉴,相互学习和运用科学的理论、先进的手段与方法,进而拓展本学科研究的思路,开展创造性研究,成为当今科学发展的主流。然而,对于研究生培养的学术论文而言,还应当满足学位申请的特殊要件,即证明其提交的学术(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其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和学位层次的学术水平的要求。从学理上看,学位论文的选题允许跨学科或交叉,但必须反映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核心要素,即是研究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问题。难点是如何理解“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的内涵。在体育学科研究生培养的实践中,无论是学术型还是专业型的研究生,跨学科、专业(领域)选题的现象日渐频繁,呈现“随意性”特征。比如,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的学术型研究生在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领域内选题,运动训练专业领域的专业型研究生在社会体育指导领域里选题等。在学位论文答辩时,很难就其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进行科学、准确的判定。
出现上述选题“偏离”主修学科、专业(领域)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跨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是个主要原因之一。因为,跨学科、专业的考生总是烙着其原来所主修学科、专业背景的印迹,由于缺乏对现修学科、专业的深入了解,不得已而选择了二者的“交叉领域”。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交叉选题都是恰到好处的,即能够准确地把握攻读学位的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或实践问题。其次,导师的学历背景和研究兴趣也是个重要原因。导师的学历背景是先决的和稳定的,然而,导师的研究兴趣可能是多样的、动态的,有时,其所获得导师资格的学科、专业(领域)与本人最具优势的研究领域或方向并不一致。学生随导师选题又是个常见的培养模式。
2.3.2 论文价值
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中,如何甄别学术型与专业型论文,仅仅查看“教研[2009]1号”文件是不够的。其难点在于对专业学位论文各类形式判定标准的把握上。比如“典型案例分析”的论文形式,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是符合要求的,有无便于操作的标准或规范来观测等。现实中,为了避免“麻烦”,通常是参照学术型论文的格式选题开展研究,适当地“降低”一点要求,完成论文答辩。这样以来,就印证了社会上流传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水平低于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说法。这与国家设置专业学位时提出的“同一层次不同类型”的精神相违背,也不利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2.4 导师遴选
导师队伍建设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因此,导师的遴选至关重要。导师的遴选一般是由招生单位审批的,通常一名导师只能允许在一个二级学科、专业内取得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导师资格和一个专业领域取得招收专业型研究生导师资格。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导师遴选条件因所在单位不同而不同,但在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某一学科、专业(领域)的导师资格的专业特质上应当是一致的,只是量的增减。在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遴选上,存在突出的两个问题。
2.4.1 导师的学科、专业背景
导师的学科、专业背景是导师遴选的基本前提,突出体育实践经历与能力是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导师遴选的关键。这与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设计和培养特点密切关联。然而,在导师遴选实践中,过分强调候选人的学术经历和水平,而明显忽视其体育实践经历与能力的考查的现象却十分明显,这在非体育单科性院校中表现的尤为普遍。比如,有的候选人,科研水平较高,承担了不少课题,发表了不少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却不能承担任何一门体育运动项目的课程教学,被批准成为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如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领域)。这很显然,不利于研究生体育实践能力的培养。
2.4.2 不同领域之间的交叉问题
目前,《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设置了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等4个专业领域。其中,体育教学与运动训练、运动训练与竞赛组织、竞赛组织与社会体育指导等领域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叉,或联系密切,各有侧重,这也反映了体育学科的特点。是否允许在两个不同领域同时参与导师资格遴选的问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把握标准不一。不少非体育单科性院校一般只允许在一个专业领域取得导师资格(与其他专业学位导师遴选条件保持一致)。这一做法,并不利于导师队伍建设,有悖于体育学科的特殊性。当然,允许交叉是有条件的,必须提供可证明的成果资料和经历要件,应当从难掌握。
3.对策与建议
3.1 合理设置专业学位修业年限与实践教学要求
培养单位要加强培养过程的质量管理,按照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分别设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制订培养标准和方案、建设课程体系、开展质量评价等。建议将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学制设置为2~3年。同时,进一步明确规定,对于应届生必须是修学3年,且不少于1年的专业实践训练;对于往届生可为2年,且应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训练。这样,可以保证应、往届考取的研究生都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完成各项学业要求,同时,也节约了具有一定体育实践工作经验的研究生的学习成本。对于往届生的界定是必须在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体育实践工作(含管理)一年或以上。对于跨体育学科考取的研究生应当按3年制培养。
3.2 强化专业学位论文选题的规范性
培养单位应根据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意见,分类制定专业学位论文标准,规范专业学位论文要求。进一步明确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必须是围绕所学专业领域进行。鼓励跨学科的交叉与综合研究,但必须体现本专业领域的学科属性或应用价值。
3.3 加强专业学位导师资格遴选的规范性
鼓励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导师按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制订评定条件,分类评聘,逐步形成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在设计遴选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时,除了按要求达到一定的学术条件外,强调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体育实践经验。
3.4 开展教研交流,不断总结经验
建议由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学位授权单位承办,定期召开以体育硕士人才培养为主题的教学和学术研讨会。及时研讨和总结培养单位在体育硕士培养过程中存现的实际问题;实现经验共享,互通有无,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5 完善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在学位点建设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中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环节,并使其成为常态化,进一步发挥其在指导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导向作用。
作者:刘成,李伟智(广州大学体育学院,广东广州 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