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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院校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2016-04-11 14:4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实践基地模式建设,需要建设共贏式的新教育实践模式,要取得实习的高效率和高质量,可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向外搭建外围教育实践平台

 

  1.寻求政策支持

 

  教育问题是千丝万缕的全民问题,是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教育系统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教育不是一个单位的教育,而是全社会的教育。在开展实践基地建设前,师范院校首先与地方政府进行联系,地方政府的参与可使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获得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能更好地调动各方建设的积极性,可使基地的使用更加有效,发展更为稳定。师范院校是未来教师的培养摇篮,中小学是这些教师的需求方,双方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一种供需关系,为双方的沟通及合作提供了基础。因此师范院校与中小学存在广泛的合作需求与合作空间,教育实习就是其中一种重要的合作方式。教育实习是教育系统的重要环节,教育实习工作的好坏,将影响实习的效果,影响未来教师的培养质量,甚至影响到地区乃至国家的基础教育质量。政府应该把师范院校的教育实习工作置于大教育系统中加以引导和支持,出台一些政策,鼓励和支持师范院校的实习工作,同时奖励接收师范院校实习生的一线学校。此外,政府最好能制定相应政策,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做铺垫。

 

  2.落实资金支持

 

  目前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小学教育实习经费为生均160/学期,此外,实习过程中该校实习费用的支出还包括实习指导费、实习管理费、搬运费、耗材费等,实习经费明显不足。接收实习生的小学,需给实习生提供吃、住和办公等相关条件设备,这些经费支出并没有在每年政府给小学教育教学的经费拨款计划内,因此,在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过程中,经费配给问题较为紧迫。

 

  政府如能每年下拨一定的专款支持师范生实习工作,用于改善小学教学场地条件,或增加更换教学设备,或给予指导教师指导工作补贴等,这样小学在配合师范院校完成实习工作的同时,学校的相关教学设施、设备等条件也得到了改善。这将有效激发小学与师范院校合作的积极性,也会增加小学教师对实习工作的支持热情。

 

  3.开创就业支持

 

  目前师专院校毕业生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如果政府能在实习基地学校给优秀实习生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将会极大地鼓舞实习生的实习工作热情,特别是热爱教育事业的实习生将会努力争取难得的机会,而作为实习基地的小学则会更加负责任地培养其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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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向内创新院校与小学的有效合作机制

 

  除寻求政府支持以促进师范院校与实习基地小学的合作外,师范院校也要从自身出发建立有效机制,以确保两者间的合作得以稳定、长久。基于此,本研究组认为在教育实践理念和实践上皆需有所改进。

 

  首先,双方应将互惠互利作为实践基地建设的理念。当前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所实施的各种实习模式中,与接收实习小学构成协作型的合作关系。协作型合作通常是一种个体间的联系(诸如咨询),属于短期项目;或是一种一方给予,另一方接受的服务传递,通常很少为互惠性质。在这种情况下,小学被动地配合Q师专完成实习工作,由于没有获得显性的利益,小学往往不愿意花费更多的精力去思考和改进教育实习工作的实施,这样的合作肯定不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实践基地,需更新校方合作理念,突出小学在教育实习及教师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赋予小学及其教师平等权力参与教育实习的各环节工作。同时签定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及其所获得的利益,使双方的合作关系在互利共贏的基础上更加稳定持久。如该师范院校在获得小学实习条件支持的同时,可以允许小学同享本校的图书资源、优先帮其培训在职教师,双方在小学课程改革、研究等科研领域中达成合作伙伴关系等,互惠互利的实践理念有效地促进师范实践基地建设的发展。

 

  其次,建立统一的实习管理机构。一直以来,该师范院校每年都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而作为二级单位的各院系也相应建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及成员均为该师专领导、教师或辅导员等。小学在接收该师专的实习工作后也临时安排给相关指导教师,然而在实习过程中由于小学的领导和教师不隶属Q师专的实习领导小组,在管理中容易出现脱节,影响实习效果。从问卷调查的结果看,有高达54.5%的小学领导和教师认为共同组建管理队伍,共同负责建设事宜是师范院校和基地小学共同建好实践基地、积极合作的首要环节。因此,要建立统一的实习管理机构,机构成员由政府分管部门(如教育厅、教育局等部门)领导、师范院校和小学实习基地领导及教师组成。明确成员的职责,并且每位成员均受实习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再次,制定统一管理规定。目前该师专制定的相关实习管理规定,包括每年制定的实习计划,都是该师专单方

 

  所为,其提出的要求也只是针对本校的实习带队教师(或指导教师)和实习生等相关人员,小学往往没有参加实习管理和计划的制定,因此小学不了解具体的实习目标和要求,小学实习指导教师只能凭着感觉指导实习生,而且小学实习指导教师不受任何规定的约束,指导实习生仅凭本人的责任心和良心,实习很难达到良好效果。有47.5%的小学指导教师在问卷调查中选择了高校应提前与实践单位商议,共同制定见习、实习计划,再行实施,可见小学实习指导教师也有共同参与制定见习、实习计划的愿望。由此看来,在成立了统一的实习管理机构后,应在实习前由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商议实习管理规定,并在实习过程中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管理规定须明确师范院校和小学实习基地及其实习指导教师的权利、义务和要求等。为保证良好的实习质量,高校和实践单位应联合组建指导力量,共同对见习、实习生开展实习指导和管理工作,从问卷反馈看,这一点得到了高达45%的小学一线教师的认同。因此,在实践教学工作中,应注意分别在师范院校和小学中遴选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校自身的师资情况,尽量选出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师德高尚、责任心强的教师参加实习指导工作,并组织开展关于实习指导内容、要求等的集中培训,颁发实习指导合格证书和聘任书,按照指导工作量计课酬。在评聘职称上,实习指导教师可根据参加指导的次数(一届为一次)获得积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且师范院校和小学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要明确,避免产生矛盾冲突。

 

  最后,搭建共同交流平台。近几年在该师专实习工作的实施过程中,与小学的交流极为有限,多为实习前期联系实习安排和实习结束前双方相关领导的礼节性见面,双方的实习指导教师极少交流,甚至没有交流。小学教师在双方交流方面的愿望较强烈,在问卷调査回收数据中,有60%的人认为要提高实践单位工作积极性,高校和实践单位之间应经常开展教研活动,加强双方教师的理解和认识。可见,加强双方教师的交流,对于实践基地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师范院校和小学间主要是缺少一个合适的交流平台,实习管理领导小组应做好设计,每年都要明确规划出双方学校相关领导和指导教师的交流次数、时间、内容等。也可以规定,以师范院校牵头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建立网络交流平台,比如实习专题网页等。内容设计可包括:实习管理文件、实习动态、实习理论研究、课堂教学反思(小学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生供稿,且要求实习生每人必写,由双方学校指导教师评语)等栏目,使指导教师和实习生都有机会谈自己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实习心得。

 

  总之,实践教学是师范专科学校发展的关键,它关系到师范院校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关系到师范院校学生的就业,甚至关系到师范院校本身的生存与发展。基于此,师范院校必须创新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模式,使实践基地能够长期、稳定地运行。当前只有通过建立合作机制,才能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促进师范院校和接收小学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高效的实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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