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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导师制实施情况调查分析

2016-09-01 10:2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目前我国导师制处于长期摸索阶段,调查发现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在指导方式、制度完善以及导师职责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教育理论,为了本科生各方面能力的提高,必须建立一套更为完善,更为规范的导师制制度。本文在学习借鉴前人优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西安邮电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导师制实施的调查分析所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1、西安邮电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实施导师制的基本情况

 

  “导师一词来源于英文的“tutor”,指为了某一个或一部分学生额外进行学科辅导的教师。导师制在我国的《教育大词典》的定义是:导师对学生的学业、品德及生活等方面进行个别指导的一种制度。

 

  西安邮电大学于2010年开始实行本科生导师制,距今5年,在校领导的重视,学院的积极组织下,导师制得以顺利的进行,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学生在各方面都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可见,西安邮电大学导师制的实施在学院管理、学生指导、导师分配等方面都严格以规章制度为准则、以服务学生为理念开展。

 

  2、研究对象、方法

 

  本次调查对象是西安邮电大学人文社科学院10级、11级、12级、13级学生,共发放问卷100份,各年级25份,能针对不同年级对导师制实施的看法做分析,数据更可靠。

 

  3、结果

 

  3.1学生问卷调查结果

 

  谈及有无必要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绝大多数认为有必要,一年级学生高达83.3%,反而高年级学生认为导师制有50%学生认为有必要,30%学生认为无所谓,20%学生认为无所谓。

 

  一年级学生50%的学生认为,学院重视,有相应的管理,应该推行,四年级次之,其次是二年级和三年级。B选项在各年级所占比例基本均衡。50%的三年级学生认为导师制学院重视,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改进。D选项形式主义,没有效果二年级所占比例较大,最少的是一年级。

 

  从导师指导学生频率来看,四年级学生每周一次无人选择,基本一学期1次左右,可见,导师对学生的指导不够频繁甚至缺少对自己学生的指导。在谈及导师活动的出勤情况,一年级至四年级各年级学生大部分学生都会每次参加并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只有个别学生很少参加或视情况而定。

 

  3.2导师问卷调查结果

 

  导师的年龄在30岁以下的比重为38.9%,说明很多老师还是比较年轻,为教学工作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但是年轻老师也有可能由于经验不足,在指导学生方面也会存在一定的问题。而50岁以上的导师在调查过程中没有,学校应该重视导师的工作经验和对学生的认知水平。在调查中得知,100%的老师都担任着本科生导师,包括助教。

 西安邮电大学导师制实施情况调查分析

  4、导师问卷与学生问卷主要问题的对比

 

  从学生调查中,大部分学生期望自己的导师指导数量不超过15人,而实际导师指导学生数量远远超过这个数,指导有的导师指导学生高达40几人。这种差距,表明我院导师数量缺乏,学生的期望值过高,更期望得到导师的重视和关心,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在学生调查中得知,29.3%的学生喜欢与导师以小组讨论的方式交流,而且所占比例最大,和在导师调查一致,导师小组讨论所占比例最大。可见,小组讨论方式在学生、导师双方都认为是切实可行的办法,应继续保持和不断改进。其次,双方都认为单独交流也是促进沟通的方式,只是由于导师工作量大,平时比较忙,而忽略了这点。导师对学生的帮助是全方位、多领域的。

 

  5、总结与思考

 

  5.1存在的问题

 

  我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整体来说,还是比较成功的,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不断的完善。第一,学校管理不到位。学校虽然认识到导师制在高校存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由于资金的投入不够,对导师没有相应的报酬,导致很多导师基于形式对学生进行指导。第二,导师资源比较匮乏,很多导师指导学生数量高达50个,根本没有精力去了解每一个学生的具体情况。这就有悖于导师制的初衷。第三,导师工作态度不积极,指导学生数量过多,次数较少。并且学生参与不主动,主动联系导师的意识浅薄。

 

  5.2建议

 

  5.2.1导师资源多样化

 

  聘用那些已经退休的老师、教授等来担任本科生导师,他们经验丰富,专业知识牢固,又没有教学和科研任务,能够有更多的时间来对本科生给予辅导和帮助。只有保证了导师的数量,才能有效的为学生配备相应导师,给学生帮助和指导。

 

  5.2.2明确导师职责、学生义务

 

  作为本科生导师,必须具备较高的品德修养,丰富的专业知识,合理地知识结构,较强的科研能力,注重为人师表,并有能力将教书和育人结合起来。在推行本科生导师制的过程中,特别要明确导师的工作职责。高校还可以通过组织教师进行理论学习和讨论,使他们认识到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高校的学生管理不只是辅导员,必须把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及管理育人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工身上。由于导师所带学生处于不同的年级,导师在指导过程中,应有所偏重。对于低年级学生,应着重指导学生了解专业基本情况,对自己所学专业有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进程,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证等考试,让学生有明确的目标和安排。而相对于高年级学生,导师更应偏重于职业选择、考研等对学生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5.2.3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

 

  由于本科生导师制在我国起步较晚,因此在管理方面还缺少经验和存在很多的不足,导致部分导师和学生缺乏积极性,影响了导师制的实施效果。因此,应该建立一套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激发导师的积极性。把导师的工作与报酬、职称评聘或职务晋升结合起来,导师工作应按指导学生的数量和质量结合起来,享受导师津贴。对于成绩突出的导师,应在年度评选、在职进修、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倾斜和奖励,充分调动学生和导师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

 

  6、结束语

 

  本科生导师制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统一的引导与规范。从整体来看,西安邮电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导师制的实施是成功的,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而且,本人对本科生导师制的研究还不深入,对于如何构建一个有效的本科生导师制的模式还需进一步的研究和学习。因此,本文还远未完结。

 

  作者简介

 

  石丹,西安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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