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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实践中的审美自由 ——浅谈中学语

2015-12-17 11:5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语文审美教育作为语文教学改革的创新方面,不仅是素质教育理念的体现,更是语文课程设置的核心目的之一。从审美教育入手,贯彻到学生言语实践能力的提高,是中学语文教学的真正落脚点,更是学好语文的关键之所在,希望能得到中小学生的足够重视。

关键词:言语实践 ;审美自由性;中学语文教学;审美教育  
  随着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深入,中学语文教育的本质得到多方面解释和完善。语文新课程标准的实施,除了加入创新能力培养这一元素的同时,更是将美育内容放到了与提高专业能力并驾齐驱的位置。

  如何在语文教学中贯彻落实审美教育,怎样贴切培养符合学生心理年龄的审美能力,这些都成为了语文课堂教学中实际操作的关键性问题。必须明确一点的是,语文教学不同于其他学科教育的根本区别:立足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使学生做到真正意义的“文从字顺”。既然是以语言为基础的学科,就强调了学习和实践的对象不是数字不是字母也不是音符,而是传承的汉语言。要在言语习得中贯穿审美教育,就是通过语言文字为媒介传递美的内涵,将抽象的美学理念经过具体形象的语言文字渗透到学生的意识领域,从而实现语文课堂教学的美育目的。由于美学领域的专业概念及内涵很丰富,在中学语文教学的课堂上不必系统繁复地展开,教师只需要针对中学阶段学生心理年龄的特点选取适合其接受理解的一两点,充分浸透到言语教学和实践中,达到审美教育陶冶情操、提升品味的良好效果。

  中学阶段的学生处在身心发展的趋向成人化,他们除了接受外界影响还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意识观念,因而会更加强烈地要求表达自我。对于这种身心特点,选择审美自由性的美学概念贯穿到语文教学有一定的接受前提。审美自由性,强调了审美主体的感受和意识,并且能全面开启审美者的理解力和创造力。这也非常有利于语文专业素质教学的创新能力培养。

  那么,应该从言语教学实践中的哪些方面融入审美自由性理念呢?

  首先,确立培养审美自由性的切入点。语文专业素养培养包括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的培养。具体说来,是从听、说、读、写四种能力入手。按照言语习得规律来看,听与读属于理解阶层,说写属于运用阶层。要将审美自由性渗透到言语实践中,可以从这两大方面做起。理解阶层的感受与判断,运用阶层的建构与创造,都能遍布“美”的概念培养审美自由性。

  朱光潜说:“美感起于形象直觉。”因为是语文教学,以语言文字为基础,在理解阶层的听读不外乎是建立在听觉和视觉的感官上。视觉、听觉是语文审美感知的两种主要官能。文学作品是作者用来表达思想感情和审美观点的,语文课的审美教育也源于作品的语言,我们可以通过对作品语言的剖析,让学生感知语言的形象美、内涵美和思想美。也可以运用朗读,使学生的审美感知的指向隐含于审美对象的美,激发起审美主体心理上的喜、怒、哀、乐的情绪反应,让学生体会到审美的音韵美、语言美、情感美。但这仅仅是审美感受的起源,学生在感受语音、文字魅力的表象后,激发起审美感受力的超越,即形象思维在头脑中的联想想象。为了促成审美感受力的超越,就应积极发挥审美自由性。就是在学生感受美的过程中,注重学生自己的感受体会。例如,在教学现代诗歌《错误》时,教师不必限定诗歌的主题,让学生自己阅读后根据体会选择游子吟或者爱情诗的主题,然后进行主题朗读。语文教材是美的载体,每一篇课文都体现着各自不同的美的内容。有的歌咏伟大,有的歌咏平凡;有的歌颂善良,有的歌颂纯真;有的鞭笞丑恶,有的鞭笞好妄;有的鞭扯落后,有的鞭挞黑暗......这些丰富多采的语文内容无不寄寓了作者的审美情感。然而语文教师的教学不仅仅是让学生感受这些美,在强调审美自由性的前提下,注重学生的个性体验,只有不同角度多方位的感受,才能深入理解文本激发审美主体的创造力。

  语文能力的直接反应就是说和写。在言语实践的运用阶段最能体现审美自由性。学生的言语能力建立在大量丰富的阅读基础上,在日积月累中形成了自己的语言风格和特点。简单的说话是头脑中形象思维的逻辑反应,说话的得体与委婉是衡量言语能力高低的重要指标。语文课堂上设置说话情景,让学生在较为宽泛的主题下展开特色的演讲、论述。必须在大量的言语练习和日常生活中,不断训练说话中审美自由性得到发挥的能力与技巧。这也为随后的写作能力培养奠定了一个感性积累的基础。写作作为言语实践中最高层次的思维体现,除了反应出学生的生活素养、知识素养、思想素养之外,更是审美素养的理性体现。写作从内容看,许多文章都直接或间接地体现着美的内涵或美的对象。而对美的挖掘,需要具备“发现美的眼睛”。学生从周围环境发现美理解美,需要对审美对象进行自由感受,进行自我的情感转移。从写作的形式上看,文章是人类艺术地把握和反映对象的产物。文章以符号化的文字和篇章化的形体表现出来。它就是我们前面说的“形式化”。“形式化”包含着艺术地把握对象的方式,也就是说文章的形式是“按照美的规律”创造出来的。所谓“写作艺术”,就所有的文章的写作而言,不单指文学创作。文学有文学的写作艺术,追求作品的美,实用文章有实用文章的写作艺术。只有审美主体的自由性,才能在培养学生写作能力中逐渐形成自己的风格和特色,做到“见文如见人”的审美效果。学生的语文能力才能真正得到提高和“我手写我心”的真切感受。

  

参考文献:黄良.审美力[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1999年7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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