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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本质新解:传媒即个人社会化的主体

2015-12-15 10:4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关于传媒本质的界定,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出发构成了丰富的探索,本文拟从媒介对社会个体的影响与塑造的角度,来对媒介的本质进行社会化主体方面的探索,进一步思考传媒所谓社会化主体的特性及一些发展趋势。

关键词:传媒;本质;社会化;主体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问这样一个问题:人的基本生存能力和交往技能从何而来?从传播学加以考察,给出了一个非常简洁的答案“社会化”。由于人类不具备其他动物的生物性本能,就只能通过学习来获得能力,获得人格,甚至一些看起来是生物本能的东西如脾气、竞争意识等,并使自己成为社会中的正常一员,这就是“社会化”。本文拟从媒介对个体的影响与塑造的角度,来对媒介的本质进行社会学方面的探索。
  社会化过程涉及一系列广泛的个人、群体和机构。这些群体中最重要的和最有影响者被称为社会化的主体(也称为影响社会化的因素)。目前,人们广泛认可的社会化主体有家庭、学校,和同辈群体。
  首先,社会化始于家庭,在家里孩子们学会认识他们是谁,他们能过和应该期望在生活中得到什么,应该怎样对待别人等等。其次,另一个主要的社会化主体是现代社会中正规的学校教育,个人被教之以在这个社会和文化传统中他们所需的技能和态度。最后,同辈群体这个词,指的是有大致相当的社会地位,并且通常年龄相仿的一群人,其形式有邻居、同学、朋友、同事等等,它帮助人们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平等位置,通过相似经历的交流,用共同的方式对事物作出共同的反应。
  以上是早已广泛认可的三种社会化主体形式。然而,目前家庭、学校和同辈群体作为社会化过程的主导地位也逐渐受到了一个新的社会化主体的挑战。现在由于半数以上的家庭父母双方都在外工作,许多家庭还是留守儿童家庭或单亲家庭,因此,儿童花在看电视等媒介接触方面的时间可能比父母待在一起的时间还要多。致使个人社会化的最初阶段已不可避免的介入了媒介的作用,最近这一二十年来,大众媒介这一新的社会化主体已变得非常有影响了。
  一、
  电视媒体具有强大的声、光、电优势,光、音是人感知世界的两种最基本的途径,在所有的信息传递媒介中,音像最直观的刺激到人的感官神经并与人的经历互动,进而对人的认知形成最直接的影响。正因为如此,电视为思考能上处于发育中的人提供了简捷的途径,为个体提供了想象世界,甚至理解世界的模板,进而影响了人的社会化。
  今年来,许多传播学者统计了关于接触大众传媒的数据:98%以上的美国家庭至少有一台电视机,几乎三分之二的美国家庭不止有一台电视机;据估计,一个美国高中生毕业的时候,花在看电视上的时间平均是20000个小时,这个数字超过了所有花在教室里的时间。花费如此大量的时间与媒介接触,甚至超过了其他社会化主体,那么它的力量肯定是不容忽视的,以下是从媒介社会化的形式中来看看它的特点:
  在个人的社会化进程中,人们是如何习得社会所认同的行为规范及价值观的?关于这一点艾伯特班都拉提出了“社会学习论”,他认为,学习可分为由本人行为后果所引起的学习和通过他人示范过程引起的学习两类。显然,在家庭、学校、同辈群体这样具有人际互动的社会化主体形态中,可以遵循前一种学习方式;而媒介影响则属于后一种学习行为。通过这种学习行为,人们从观察中形成了有关新行为如何操作的观念,这一编码信息在以后的场合中成为行为的导向。
  在现代社会里,电视和其它媒介是示范的一个重要来源,或者说,是个人观察学习社会的课堂。个人对媒介内容的模仿过程可概括如下:个人观察媒介内容,与其中某些角色或行为认同,并意识到在某些情况下模仿会产生有利的结果,那么,当这种情景出现时,个人就会发生模仿行为,这种模仿行为可通过媒介不断强化形成长期行为。例如:电视节目,包括广告,提供了大量有用的信息,个人可以从电视中得到许多关于人物、地方和事件的广泛知识,认识医生与律师、警官与消防员等多种社会角色及其行为。又例如,电视广告有助于把个人及群体引介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并使他们认识到他们的社会(比如目前中国的状况)是一个消费取向的社会。
  在某些方面,媒介没有提出完整的行为规范或价值观,但它强化了由其它社会化主体所教导的价值。同辈群体也许观看同一个节目,一起讨论,一起外出活动,这样就强化了群体的团体和价值。当然,大众媒体的社会化角色也不是一开始就确立了,它是在媒介的日益发展中,特别是电视霸权地位确立后,才逐渐形成的。
  
  二、
  但我们在现实中也看到了这样的现象:从电视中学到的观念与在家里和学校中所教导的价值观相冲突。例如:一个人也许从小从他们的父母和老师那里学到,要出人头地就应该努力,接受良好教育。相比来说,电视也许会交到他们,趁着年轻,一个人要尽情享受。价值观本没有好坏之分,但相对于一个社会所认可的规范而言,就有了正、负之说。
  这时,大众媒介就带来了大量的矛盾。但并不是媒介这个社会化主体才有“毛病”,其他的社会化主体,例如家庭,在能够达到面对面亲密接触的同时,也因父母缺少明确的训练而使家庭社会化缺少专业性;又例如,学校在具有社会控制、同化和筛选功能的同时,也造成了社会地位、等级分层的日益严重。传播学者从功能主义和冲突论两个完全不同的角度考察,得出了截然相反的观点。
  媒介使用对个人社会行为的影响包括利社会行为和反社会行为,这也就是关于大众媒介社会化的“正功能”与“负功能”之说中的一部分。媒介的利社会行为实际上已为我们广为知晓,但大多数时候还没有意识到它正在对我们每一个人进行着“社会化”。大众媒介不间断的告诉受众这个社会认可的行为规范及价值观,它解释来自社会的信息,展示普通人的生活。这些都使个体在大众传播环境中逐渐习得了使社会稳定所需要的特质,这种整合社会的功能,在拉斯韦尔、赖特等人的著作中都有阐述。
  然而,因为人的社会化不是速成的,所以社会化主体的影响可以说也是终其一生的,因此近几年,多数人更关注的是,媒介使用对个人的反社会行为影响。个人,特别是儿童,是以他们周围的人的行为为自己行为的模本的。因此,电视中宣传暴力的节目是否会导致受众暴力行为的产生,这是最令人关注的一个问题;又如,媒介通过使文化 娱乐性,使公众的生活庸俗化和琐碎化,这也是目前一个明显的倾向;我们还会看到,广告不仅让儿童记住了广告词,更让儿童相信那就是真的,并让他们以此为证据来对抗父母的权威。
  
  三、
  综上所述,大众媒介以其强大的渗透力、视听优势以及大量的信息传播,已成为一个强有力的社会化主体。它具有一些有害的影响,这是任何一种社会化主体都难以圆满的,但它也有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的巨大潜力。
  在大众媒介的社会化力量日益强大的过程中,有人提出,媒介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将家庭学校等社会化主体的大部分功能取而代之,特别是网络这种实现人与人互动的新媒介的出现,促使更多的传播学者对媒介社会化力量的单一性产生忧虑。
  虽然这些担心无不道理,但正如电视的出现没有消亡报纸和广播,而反使它们更加生气勃勃一样,大众媒介的社会化角色形成,也很难取代其他的社会化主体。事实证明。它们是各有所长,各具优点的形式,相反有可能彼此借鉴,共同促进(例如,现在广为尝试的借电视媒体的声、光优势进行学校教学的形式),以形成更合理的社会化主体形式,这一点将值得继续思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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