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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教学认识论与交往论下的师生关系阐释

2015-10-06 15:3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关键词:教学认识论教学交往理论师生关系
  论文摘要:教学认识论和交往论下的师生关系学说都是对传统二元对立师生观的突破,特殊认识论下的主导主体说承认了学生的主体地位,特殊交往论下的主体—主体说,提倡弘扬课堂中“人”的生命价值;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师生间发生着对象性关系,也发生着意义性交往关系。
  
  20世纪80年代始,针对长期徘徊两极的“教师中心”和“学生中心”的师生关系二元对立思维模式,围绕教学过程本质问题探讨,我国教育理论界开展了一场有关师生主客体关系的激烈争鸣,延续至今。其中,笔者认为最为典型的两种师生观莫过于特殊认识论与交往论下的主体主导说和主体间说。本文将分别阐释这两种理论下的师生观,以期为更好地理解师生关系提供一隅视角。
  
  一、教学认识论下的师生关系:主体主导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不再是僵化的“物”,教师的教学要围绕学生的学而展开,从这个意义来说学生也是主体。
  王策三先生在《教学论稿》一书中,详细论述了教学认识论的基本原理[1]:
  1.教学是一种特殊认识。教学活动即教师教学生学习的活动,本质上是一种认识活动,这种认识又不同于一般的认识和其他形式的认识,是一种特殊的形式。这种特殊认识是“纳入了教育过程,是由教师领导身心发展尚未成熟的学生,主要是通过学习知识去间接认识世界、发展自身”。
  2.教学客体以课程教材为基本形态。
  3.学生是教学认识主体。
  4.教师是教学认识的领导。
  不难看出,一般的认识是“主体—客体”的“二体结构”,而教学认识则是“学生(主体)—课程教材(客体)—教师(领导)”的“三体结构”。教师是学生和教材、教学和社会之间联系的中介,是为学生的学服务的,在教学认识中起主导作用,教师决定教学认识的方向、内容、途径等,并对它的结果和质量负责。这种“平等”关系体现了教学上的科学和民主原则,只是这种平等不是绝对意义上的,而是具有教学过程特殊性的。
  正是在教学特殊认识论的基础上,确立了教学应教学生“学”,“教为主导,学为主体”。“教师主导、学生主体”主张教师是整个教学活动的“核心领导”,是开展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引导者、促进者,在教学活动中起主导作用;教师居于主导地位,不等于学生处于被动的地位,只能完全听从教师的;“其实,学生和他们的‘学’,固然是在教师的教的领导下进行的,但是,教却是为学而存在的,否则就毫无意义;教师主导作用必须也必然有一个落脚点,这个落脚点只能是‘学’”。[2]
  
  二、教学交往理论下的师生关系:主体与主体关系
  
  为了避免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也有人试图用交往行动理论来理解师生关系。交往理论的学者认为,教学活动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组成的双边活动,是发生在师生之间的一种特殊交往活动。
  “教学活动只能在‘我’与‘你’的师生关系中进行,因为如果其中某一方作为“它”而不在场,教学和对话是不可能的,因为对话是面对面的交谈,而不可能与不在场的‘它’者进行”。[3]另外,“强调教学作为师生间的特殊交往活动,是为了强调不能把教学简单地理解为仅仅是教师传授知识和学生接受知识的过程,也不能把它看成主要是学生内在潜力展开过程,而应该看成是师生间知、情、行、意相互作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在知、情、行、意诸方面有目的地发展,同时教师也在与学生的交往过程中逐渐深入地了解学生,受到学生的影响而改变或丰富个人的人格,充实、提高和改善自己教学工作经验,当然这个经验包括教育观念和行动”。[4]

  交往理论下的教学主体,是由教师和学生共同构成的复杂的综合体,教学过程中的“人”为教学主体。师生是一种主体—主体的关系。主体间关系这种说法突出了“人”的价值与地位,不仅认为师生之间是主体—主体间的关系,而且是一个多向的交互主体,其中包括师生、生生的交流交往,他们都在交往合作中不断分享、构建和创生世界的意义。
  
  三、两种理论下师生关系的思考
  
  无论是主导主体说,还是主体—主体说,都批判了传统的主客体说,明确地提出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不论是对传统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突破,还是对现实学生的地位的弘扬,都有着重大的意义。但其对师生关系的认识自身也有局限,需要我们进一步地审视和思考。
  1.审视主体主导说
  自教学特殊认识论形成发展至今,对其存有异议和批判的声音也未曾间断过。有学者从哲学意义上提出质疑,他们认为“学生主体,教师主导”这种提法,“学生主体”属于教学过程中的地位范畴,“教师主导”属于教学过程中的作用范畴,两者是不同范畴的概念,不能把不同范畴的概念用于同一层面的事物。也有学者对教学特殊认识论进行尖锐的批判,认为把丰富复杂、变动不居的课堂教学过程简括为特殊的认识活动,把它从整体的生命活动中抽象、隔离出来,是传统课堂教学观的最根本缺陷。并且“它使课堂教学变得机械、沉闷和程式化,缺乏生气与乐趣,缺乏对智慧的挑战和对好奇心的刺激,使师生的生命力在课堂中得不到充分发挥,进而使学生厌学、教师厌教的因素。连传统课堂教学视为最主要的认识性任务也不可能得到完全和有效的实现”。[5]
  2.审视主体—主体说
  教学特殊交往理论认为,整个教育活动都是由师生双方的交往活动构成的,交往活动双方都是交往主体。教师在交往中理解学生的个性、需求、态度与世界观,并予以帮助;在与教师的对话中,学生学会理解世界、理解生活、理解生命。教育就在这种对话中发生了。这种观点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超越了传统主体哲学的二元论,跳出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为理解教育主体与师生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然而,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平等对话、相互理解,往往是一种理想状况。“理解”并不是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做到的。“理解”实际上也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并非是预先赋予“教师”或“学生”的,而是他们通过学习与实践逐渐获得的。而“师—生”主体间性却早已假定了“所有教师与学生在任何时候,都具有较高程度的理解力”。也即假定了所有教师与学生已获得了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性。
  事实上,教学中的师生关系并不是纯粹的对象性关系,或者是意义性交往关系。教学活动中师生发生着交往活动,也发生着对象性活动。不论是在对象性关系中,还是在意义性关系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教师的主导作用,过分削弱教师的影响力,也不论学生要掌握多么重要的学科知识,都不能忘记给予学生充足的自由空间,培养和发扬学生独立自主的精神。这才是我们要真正要深入观察和慎重思考的关键。
  
  参考文献:
  [1][2]王策三.教学论稿[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第1版.
  [3]金生.超越主客体:对师生关系的阐释[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1).
  [4]叶澜.新编教育学教程[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275-276.
  [5]叶澜.让课堂焕发生命活力[j].教育研究,1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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