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新时期”是分析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转变的历史方位。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逐步摆脱了传统体制下错误的指导思想的羁绊,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强调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权绝不能丧失,建立了评价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标准,推进了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发展。
[论文关键词]新时期;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
中共十七大将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统称为“新时期”,为研究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一个科学的历史分析视点。新时期以来,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摆脱了计划体制下“左”倾错误指导思想的羁绊,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党对国有企业正确的政治领导和科学的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标准,实现了指导思想的转变。这对于真正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国有企业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中的“生命线”作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实现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这既是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本质的深刻认识,也是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变
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改革开放以前,林彪、“四人帮”对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工作理论进行大肆歪曲,造成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混乱。林彪、“四人帮”被粉碎以后,由于党内“左”倾思想的惯性与痼疾,职工的思想难以从僵化、半僵化的状态中解放出来,造成了思想政治工作停滞不前的局面。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使广大国有企业职工打破了过去盛行的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的精神枷锁,冲破了长期以来“左”倾错误思想和“两个凡是”的束缚。广大职工克服从本本出发、唯书唯上的陈旧观念,有力地推进了思想解放运动。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毅然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政治路线,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还原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与职能。邓小平曾经说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发展毛泽东政治工作思想,就要讲破和立,“破”,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是要深入揭批“四人帮”,要联系揭批林彪,肃清他们的流毒和影响;“立”,就是要立毛泽东同志关于政治工作的理论和传统作风,并在新的条件下发展提高。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重新肯定了“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的科学论断,标志着党在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任务的初步完成,国有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得到逐步恢复与发展。
从理论分析的视角来看,“政治冲击一切”是林彪、“四人帮”所谓“突出政治”的一个中心论点,它严重歪曲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关系,鼓吹“精神可以代替物质”,断言所谓的“阶级斗争”永远是社会发展的唯一动力。这些荒谬的言论对“政治”进行了极端化的曲解,把政治与经济完全割裂开来。因此,正确认识新时期的“政治”是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理论视点。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指出,当代中国最大的政治就是四个现代化建设。马克思主义在强调“政治”时也总是把它与经济、军事或其他工作联系在一起。列宁曾经提出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他说,一个阶级如果不从政治上正确地处理问题,就不能维持它的统治,因而也就不能解决它的生产任务。这说明,思想政治工作或政治工作不是单向地影响经济工作的,而是经济工作的本质体现。毛泽东也曾经强调,一方面要反对空头政治家,另一方面也要反对迷失方向的实际家。不注意思想和政治,成天忙于事务,那会成为迷失方向的经济家和技术家,很危险。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是完成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的保证,它们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思想和政治又是统帅,是灵魂。只要我们的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稍一放松,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就一定会走到邪路上去。
从历史的视角来看,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关系打上了鲜明的集权政治烙印。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到八大后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相对于企业经济工作始终处于强制性的“优势”地位。这既与计划体制下国有企业成为行政机构的附属物这一制度安排有关,也是无失业约束、无利润刺激的传统体制往往借助于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唯一的推动力所致。在这种无激励约束的体制下,企业职工形成了依附、保守、平均主义的观念和“坐、等、靠、要”的行为模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要求解放思想,努力研究新情况、新事物、新问题,把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工作重点转移到服务于党在新时期的总目标、总任务上来,即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为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服务;为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服务。这种系统性的逻辑安排规定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可以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解决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一系列根本问题,端正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当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重新提出并肯定“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的科学论断,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在关于中心任务的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基本完成,开启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初步探索,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发展确立了历史前提。
二、党对国有企业在政治上的领导权绝不能丧失
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党执政地位的基本经济依据,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保证社会和谐稳步发展的基本力量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在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体现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的重要制度形式,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反映了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的能力空间与大小,同时也是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还强调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重要政治优势,也是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标准科学化
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上的正本清源,也要求有一个正确评价思想政治工作劳动的科学标准。这一标准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价体系,体现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反映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属性,有助于澄清在思想政治工作效果评价标准上的模糊认识和错误倾向。
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本质上是一种意识形态工作,属于政治的范畴。因此,关于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价标准问题就是一个政治价值评价标准问题。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曾提出过,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本身不是经济工作,不能直接产生物质成果,但思想政治工作可以通过调动职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间接地产生物质文明建设的成果,而且促进职工群众思想政治觉悟的提高和国有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所以,正确评价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是围绕思想政治工作对于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产生的效用来进行。改革开放以来,党开始确立了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门科学的正确论断。1988年,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指出,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根本标准。社会主义企业不仅要创造更多更好的物质产品,而且要培育一代又一代的社会主义新人。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评价标准,这一标准是对“生产力标准”的深化。邓小平指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他还指出,就国有企业而言,领导得好不好,应该主要看这个经济部门实行了先进的管理方法没有,技术革新进行得怎么样,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多少,这就是今后主要的政治。离开这个主要的内容,政治就变成空头政治,就离开了党和人民的最大利益。这说明,新时期以来党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标准上树立了唯物史观的标准,标志着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标准科学化。
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标准科学化直接推动了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的确立与完善。1997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经济部门党组织在抓好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同时,也要重视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部署和检查工作时,要统筹兼顾,做到两项工作一起抓,两个责任一起负,使经济工作和党建工作相互促进。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建立和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要求把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标准科学化必须确立尊重职工群众劳动的价值标准。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这要求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把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作为评价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标准。邓小平强调思想政治工作要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在满足价值主体的需要上,邓小平一直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和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共十六大以来,党突出强调了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项基本原则,科学回答了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发展成果如何分配等基本问题。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抓住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标志着党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价标准上实现了事实标准和价值标准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