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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期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的转

2015-10-04 15:0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摘要]“新时期”是分析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转变的历史方位。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逐步摆脱了传统体制下错误的指导思想的羁绊,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强调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权绝不能丧失,建立了评价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标准,推进了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发展。

  [论文关键词]新时期;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
  
  中共十七大将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统称为“新时期”,为研究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一个科学的历史分析视点。新时期以来,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摆脱了计划体制下“左”倾错误指导思想的羁绊,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党对国有企业正确的政治领导和科学的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标准,实现了指导思想的转变。这对于真正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国有企业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中的“生命线”作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实现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这既是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本质的深刻认识,也是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变
  
  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改革开放以前,林彪、“四人帮”对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工作理论进行大肆歪曲,造成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混乱。林彪、“四人帮”被粉碎以后,由于党内“左”倾思想的惯性与痼疾,职工的思想难以从僵化、半僵化的状态中解放出来,造成了思想政治工作停滞不前的局面。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使广大国有企业职工打破了过去盛行的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的精神枷锁,冲破了长期以来“左”倾错误思想和“两个凡是”的束缚。广大职工克服从本本出发、唯书唯上的陈旧观念,有力地推进了思想解放运动。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毅然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政治路线,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还原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与职能。邓小平曾经说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发展毛泽东政治工作思想,就要讲破和立,“破”,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是要深入揭批“四人帮”,要联系揭批林彪,肃清他们的流毒和影响;“立”,就是要立毛泽东同志关于政治工作的理论和传统作风,并在新的条件下发展提高。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重新肯定了“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的科学论断,标志着党在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任务的初步完成,国有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得到逐步恢复与发展。
  从理论分析的视角来看,“政治冲击一切”是林彪、“四人帮”所谓“突出政治”的一个中心论点,它严重歪曲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关系,鼓吹“精神可以代替物质”,断言所谓的“阶级斗争”永远是社会发展的唯一动力。这些荒谬的言论对“政治”进行了极端化的曲解,把政治与经济完全割裂开来。因此,正确认识新时期的“政治”是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理论视点。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指出,当代中国最大的政治就是四个现代化建设。马克思主义在强调“政治”时也总是把它与经济、军事或其他工作联系在一起。列宁曾经提出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他说,一个阶级如果不从政治上正确地处理问题,就不能维持它的统治,因而也就不能解决它的生产任务。这说明,思想政治工作或政治工作不是单向地影响经济工作的,而是经济工作的本质体现。毛泽东也曾经强调,一方面要反对空头政治家,另一方面也要反对迷失方向的实际家。不注意思想和政治,成天忙于事务,那会成为迷失方向的经济家和技术家,很危险。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是完成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的保证,它们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思想和政治又是统帅,是灵魂。只要我们的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稍一放松,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就一定会走到邪路上去。
  从历史的视角来看,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关系打上了鲜明的集权政治烙印。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到八大后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相对于企业经济工作始终处于强制性的“优势”地位。这既与计划体制下国有企业成为行政机构的附属物这一制度安排有关,也是无失业约束、无利润刺激的传统体制往往借助于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唯一的推动力所致。在这种无激励约束的体制下,企业职工形成了依附、保守、平均主义的观念和“坐、等、靠、要”的行为模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要求解放思想,努力研究新情况、新事物、新问题,把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工作重点转移到服务于党在新时期的总目标、总任务上来,即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为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服务;为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服务。这种系统性的逻辑安排规定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可以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解决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一系列根本问题,端正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当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重新提出并肯定“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的科学论断,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在关于中心任务的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基本完成,开启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初步探索,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发展确立了历史前提。

  二、党对国有企业在政治上的领导权绝不能丧失
  
  党的政治领导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个重要理论命题,列宁曾称之为“总的领导”。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曾经明确提出了“政治领导”的范畴,阐明了实现“共产党人对于全国人民政治领导”的基本条件。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发展了毛泽东关于政治领导的思想,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即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对一切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组织实施政治领导符合我国宪政原则。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不仅是我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也是我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复合概念:一是指引的意思,即党主要通过制定路线、方针、政策为群众指引方向和道路;二是保证的意思,即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党的奋斗目标的实现;三是协调的意思,即通过各种手段协调党、政、工、团等组织的关系,形成历史合力,增强凝聚力;四是服务的意思,即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渐次经历了“行政领导”、“统一领导”到“政治领导”的路径转变。这一渐进过程因改革目标的不确定性和制度设计中所出现的偏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权的实现。而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需要借助于思想政治工作的运行体制来实现。1990年12月,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首次将国有企业领导体制表述为,进一步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就是有名的国有企业“三句话”领导体制。但在现代企业制度架构下如何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成为了一个新的实践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制企业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1994年9月,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坚持和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逐步完善企业领导体制,改进和加强党的工作。1995年2月,江泽民在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100家企业的调查报告上批示,党对企业在政治上的领导权绝不能丧失。对于这一点,各级领导要在思想上明确,在行动上认真加以贯彻。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搞好国有企业的重大政治意义上认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知》还指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职责和基本途径。1999年8月12日,江泽民在大连的国企改革与发展座谈会上讲到,越是国际形势风云变幻,越是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艰巨繁重。越是要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站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前列,切实加强领导,保证中央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诚然,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进行公司制改革后,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实现方式面临一个新的环境。处理好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与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关系是新世纪新阶段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大前提。
  首先,必须把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与企业自主经营活动统一起来。长期以来,计划体制形成了党政不分、党委包办一切的弊端,企业党委成为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指挥者和直接控制者,承担了许多不应该由企业党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把企业党委的活动与企业经营活动混为一谈。公司企业是经济组织,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企业党委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的情况,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法人治理结构行使职权,是团结广大职工群众参与并推动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政治组织。国有企业在经历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后,企业党委要从各项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保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改革方向。
  其次,要把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与现代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主要是通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来实现,这是由党的阶级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的。国有企业是中国工人阶级集聚的经济组织,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是领导工人阶级团结奋斗的坚强核心。在计划体制下,企业党组织行政化的领导地位形成了资源分配行政化和企业党组织包揽一切的倾向。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后,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主要集中在思想、政治和组织上的领导,党政分开是解决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体制构建的重要环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权力分配与制衡机制安排使得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和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的改变。《公司法》明确指出,公司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要善于把我们的政治优势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牢牢把握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它们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党执政地位的基本经济依据,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保证社会和谐稳步发展的基本力量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在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体现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的重要制度形式,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反映了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的能力空间与大小,同时也是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还强调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重要政治优势,也是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标准科学化
  
  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上的正本清源,也要求有一个正确评价思想政治工作劳动的科学标准。这一标准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价体系,体现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反映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属性,有助于澄清在思想政治工作效果评价标准上的模糊认识和错误倾向。
  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本质上是一种意识形态工作,属于政治的范畴。因此,关于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价标准问题就是一个政治价值评价标准问题。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曾提出过,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本身不是经济工作,不能直接产生物质成果,但思想政治工作可以通过调动职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间接地产生物质文明建设的成果,而且促进职工群众思想政治觉悟的提高和国有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所以,正确评价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是围绕思想政治工作对于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产生的效用来进行。改革开放以来,党开始确立了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门科学的正确论断。1988年,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指出,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根本标准。社会主义企业不仅要创造更多更好的物质产品,而且要培育一代又一代的社会主义新人。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评价标准,这一标准是对“生产力标准”的深化。邓小平指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他还指出,就国有企业而言,领导得好不好,应该主要看这个经济部门实行了先进的管理方法没有,技术革新进行得怎么样,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多少,这就是今后主要的政治。离开这个主要的内容,政治就变成空头政治,就离开了党和人民的最大利益。这说明,新时期以来党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标准上树立了唯物史观的标准,标志着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标准科学化。
  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标准科学化直接推动了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的确立与完善。1997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经济部门党组织在抓好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同时,也要重视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部署和检查工作时,要统筹兼顾,做到两项工作一起抓,两个责任一起负,使经济工作和党建工作相互促进。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建立和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要求把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标准科学化必须确立尊重职工群众劳动的价值标准。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这要求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把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作为评价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标准。邓小平强调思想政治工作要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在满足价值主体的需要上,邓小平一直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和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共十六大以来,党突出强调了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项基本原则,科学回答了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发展成果如何分配等基本问题。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抓住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标志着党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价标准上实现了事实标准和价值标准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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