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安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在整体教学活动中必须遵守高等教育的一般规律。同时,作为职业特点比较鲜明的职业教育,公安教育又有其个性,尤其是在实践教学环节。在本科、专科层次公安实践教学的共性方面,系统地研究公安实践教学体系结构,包括目标体系、内容体系、支撑保障体系和管理体系等构成要素,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
关键词:公安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结构
作者:于志青
公安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在整体教学活动中必须遵守高等教育的一般规律。同时,作为职业特点比较鲜明的职业教育,公安教育又有其个性,尤其是在实践教学环节。我们应探究公安教育实践教学的内在规律,更好地开展实践教学,从而实现公安教育的培养目标。
一、公安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结构
从广义上讲,实践教学体系应该是内容、保障、调控等要素之间的有机联系整体,这样能体现实践教学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因此,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公安教育实践教学体系应包括四个方面:实践教学目标体系、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支撑保障体系和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其中,实践教学目标体系在整个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它对其他三个层面的建立起着引导性的作用,决定着整个教学体系的发展方向和质量;实践教学内容体系是目标层面的具体表现,主要指不同类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实践教学支撑保障体系和管理体系则应围绕内容体系进行,保障内容体系的顺利实施;实践教学支撑保障体系主要提供一些“软环境”和“硬环境”的支持;管理体系起着调控作用。它们之间的关系表明:这四个方面相互协调、相互结合,基本能够反映实践教学活动的主要特征和内涵,使实践教学体系高效、有序地运行,缺一不可,否则会使整个实践教学活动受到影响。
二、公安教育实践教学目标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目标体系,是公安高校实践教学发展的前提,是制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管理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等一系列体系的关键所在,对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实践教学不仅是培养学生某项或某几项具体的技能,而且是知识、技能和态度的统一。它代表着实践知识、综合职业能力、政治素质培养三个方面的整合。公安教育实践教学目标,除了基本的实践知识,更重要的是职业能力的训练,职业能力的形成在实践教学中更具实质性的意义。警察综合职业能力是指人民警察能胜任某个警种或多个警种所需要的主观条件,它是通过专业知识的内化和实践训练培养而成的,是一名警察在社会和行业中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以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目标,在客观上要求实践教学必须侧重于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技能,因此案件查处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执法能力等在内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公安高职高专教育中应占较大的比例。实践教学应通过案例教学、模拟实战等方式进行,培养具有创造性、开拓性以及发展潜力和后劲的未来警察。
同时,优秀的思想政治品质也必不可少。通过组织实践活动,学生置身于公安工作真实环境和具体任务之中,用事实和理论对学生进行反对特权、抵制腐败等行为的廉政教育,加深学生对公安工作的认识,确立做一名警察的光荣感和责任心,逐步在思想上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公安教育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实践教学内容体系是实践教学体系的核心,它由课程、见习、实习等组成。
1.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构建
公安教育要培养“一警多能”“一警多用”的人才,必须构建结构合理、内容切合实际、具有公安特色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第一,以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发展为核心,建立以技能递进为顺序的“厚基础、活模块”的综合课程结构体系。“厚基础”即集合公安职业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开设一些岗位基础业务课程,并不专门针对某个警种开设。“活模块”即分成三个模块:岗位基础业务课程模块、警务基本技能模块、职业发展能力课程模块。
第二,运行课程体系的具体做法。首先,实践教学内容要与公安实践结合起来。根据公安教学特色、公安教育实践教学课程的特点,教师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在遵循实战性、应用性原则的前提下,每年都对实践教学大纲、实训大纲、实践教学教材进行修改,使公安工作中最鲜活的实战内容能够及时反映到实践教学中来。其次,系统考虑,进行实践教学内容的整合,突出鲜明的公安教育特色,确立融交巡警业务、治安管理业务、侦查业务为一体的符合公安诸岗位群需要的实践课程内容。再次,以职业岗位所需要某方面的职业能力要求为主线,整合公安科技实验课程。最后,以案例库建设为抓手,整合公安实践中的教学资源,并通过网络平台加强应用。
2.见习与实习
见习与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对于学生熟悉公安业务、积累工作经验具有重要作用。学校可以建立教学小组、学生中队和实践部门三方面相互融合的实习模式。教学小组中最好有一名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便于在结合的过程中对年轻教师起到“传、帮、带”的作用,提高年轻教师独立办案和处置治安事件的能力;公安机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民警或领导参与进来,在实践教学活动中给学生进行疑难解答,为教师进行教学、调研提供便利。
四、公安教育实践教学支撑保障体系
实践教学保障体系包括师资队伍、实践教学基地和实践教学设备等要素,这些要素影响着实践教学的效果。
师资队伍。公安院校的实践教学师资体系可进行如下构建:一是出台教师下基层的鼓励性政策。二是进行公安业务实践的规范化运作。在模式上,建立公安实战部门业务骨干与公安专业教师交流制度,把教学小组和公安机关融合在一起,实行教学、科研、办案一体化,动态跟踪研究和掌握学科前沿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为培养高素质警察人才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聘请有实战经验的民警担任兼职教师。
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可分为校内实习基地、校外实习基地。学校在加大校内实习基地建设的同时,也应重视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实践教学设备。实践教学设备作为公安院校实践教学开展的物质载体,在整个体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公安教育实践教学管理体系
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应包括组织管理、运行管理、制度管理等三项内容,它在整个体系中起着信息反馈和调控的作用。在运行管理方面应当在以下两个方面下工夫。
1.实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和管理
学校在组织管理时,一要有比较成熟的实践教学计划,各专业要按照教学计划编制实践教学大纲,并在整个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实践教学的时间和比例。编写实践教学指导书,按照指导书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实践教学。二要完善实践教学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和等级评定方法,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三要接受实习单位的鉴定考核等内容,促使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进行实践活动,提高校外的实践效果。
2.构建实践教学的评价体系
实践教学作为公安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教学效果直接关系到公安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虽然对实践教学有所提及,但由于实践教学具有不同于理论教学的特点,使得现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难以满足实践教学质量评价,造成实践教学评价针对性不强。为此,构建独立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来自《公安月刊》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