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新一轮公安教育改革中,公安院校将由单纯的学历教育转向以培养公安职业技能为主的继续教育。为使公安继续教育良性有序地发展,本文就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设置课程、改进教学方法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继续教育;公安教育改革
中图分类号:G726文献标识码:A
2008年11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等17所公安院校相继举行了首届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新生开学典礼。从众多的地方高校毕业生和军队退役士兵中经严格考试(公务员招录考试和入学考试单独组织,一并进行)选拔出的4300多名新生,一入校就具有了国家公务员资格和预备警官的身份。他们属于定向招录、定向培养、定向分配,培训费、服装费均由国家负担,并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在公安院校接受一年半的专业培训和半年的实战锻炼,取得公安专业学历(或二学历)后,即到定向招录的公安机关办理入警手续,成为一名正式警官。此举标志着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也预示着令人瞩目的公安教育改革即将全面铺开,这在公安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此次公安教育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三个重心的转移”,即公安教育重心从职前教育转向职后教育,职后教育重心从学历教育转向专业培训,专业培训重心从注重理论学习转向注重职业能力的培养。公安教育今后的主要任务是为公安一线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警务人才,促进公安队伍的职业化、正规化建设。这次改革涉及到公安院校招录对象、招考方式、培养方向、培养目标的转变以及公安教育体制、教育模式、教育方法、教师队伍调整等一系列问题。其力度之大、范围之广、举措之多远甚于历次公安教育改革。
在计划经济时期,公安院校长期以职前学历教育为主,学生享受“统包统分”的政策,毕业后全部分配到公安部门或其它部门工作,即“一学定终身”。进入市场经济时期后,依附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统分统配的就业制度被取消,代之以双向选择、竞争就业的市场化人才配置的机制。国家公务员招考面向社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政策,公安院校学生的“铁饭碗”被彻底打破。尽管公安院校为加强市场的竞争力,也进行了相应地改革,如成人院校转为普通院校、中专升格为大专、大专升格为本科。但公安教育改革始终围绕院校升级、升格、扩招做文章,没有认真研究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和公安工作的走向,没有根据公安一线的实际需求招录人才和安排教学,仍立足于经院式的学历教育、理论教育,与公安工作实际严重脱节。这种只求学历,不求实际的经院式教育模式既浪费了公安教育资源,又制约了公安工作的发展创新与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因此,公安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治安形势的急剧变化,使公安民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仅凭职前一次性学历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才能顺应公安工作的发展变化。所以,科教强警、终身学习的氛围已在全国公安机关形成,在新一轮公安教育改革中,继续教育必将脱颖而出,成为公安教育的主力军。事实上,公安继续教育的重要性早已凸现出来。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全国公安民警知识结构不合理,学历层次偏低,制约了公安工作的发展创新。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各级公安院校大力兴办成人函授教育、远程教育、自考、电大、夜大、专业证书班等,通过十几年的艰辛努力,使在职公安民警的知识结构明显改善,学历层次大幅度提高,促进了公安工作跨越性、创新性发展。
时至今日,公安继续教育并未因成人学历教育萎缩而停滞不前,而是紧密围绕公安部提出的“深化公安教育改革,从实战需要出发,建立起适应警务工作要求的教育、教学体系,充分体现公安特色”,“要把职业培训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突出任务来抓”的要求,与时俱进,另辟蹊径,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公安继续教育的新路子。已初步构建从职前预备警官培养,到初任培训(大学毕业生、军转干部、优秀士官和其他调入人员)、晋升培训(职务晋升和警衔晋升)、专业技能培训(各警种业务技能培训、各岗位业务技能培训)的模式,加之目前17所试点公安院校正在进行的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一个覆盖全国涉及不同警种、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对象、不同培养目标,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公安继续教育网络业已形成。并以其灵活、实用、高效的特点,日渐受到公安一线的青睐,为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长足发展提供了积极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为保证公安继续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承载起新时期公安工作所赋予的艰巨使命,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公安继续教育:
一、必须建立一支既会教学又懂实战的教官队伍才能保证公安继续教育的长足发展
公安继续教育突出公安职业化教育,突出实战性教学,不同于职前学历教育。职前学历教育注重教师的学识水平、理论素养、科研能力、演讲技巧与口才,培养的是学者型的师资队伍;继续教育注重教师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要求教师不但会教,还要会训、会练、会战,培养的是教官型的师资队伍。在当前公安教育改革中,公安院校教师必须完成从学者型向教官型的转轨。从公安院校教师队伍现状来看,差距很大。绝大多数教师是政法院校和地方院校科班出身,并且一到公安院校就登台授课,经过多年教学,具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和教学经验,但他们普遍缺乏实战经验,除少数教师到基层调研、实习过,大多数教师长期呆在学校,照本宣科,不了解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他们在短期内很难胜任实战性教学。另一方面,公安院校急需富有实战经验的公安一线优秀民警来院校任教,但由于受体制、编制、待遇等各种因素的制约一直无法落实。
为切实解决公安教师队伍结构单一,流通渠道不畅的问题,我们可借鉴国外的经验。日本警察院校的所有教官都需要警察机关和警察院校推荐、考核选拔。全国各级警察院校的教官都是从优秀警官中选拔出来的,在从事2―3年的教学工作后,仍回原岗位工作。美国警察部门也十分重视高素质教官队伍的建设,对教官的选拔非常严格。他们招募有大学文凭和5年以上警龄且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资深警官担任专业教官,这部分专业教官约占全部教官的70%。我国与日本、美国的国情不同,不能照搬照套。我们可以实行公安院校教师和公安一线的优秀民警双向交流的制度,即教师到一线挂职锻炼,一线优秀民警来院校任教。对教师可以采取调研、锻炼、教学三结合的做法,将教师分期分批交流到治安形势复杂、犯罪多发地带的刑警队、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挂职办案,不固定时间,形成长效机制。有课时回校上课,无课时在挂职单位办案、调研。在校是教官,在实战单位就是刑警、治安警、社区民警。通过培养锻炼,强化他们的实战意识,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保持专业知识的及时更新与灵敏的专业理论嗅觉,发掘、总结实战部门的经验,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解决自身在教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促使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的明显提升。
同时,对公安一线学历层次较高、实战经验丰富、愿意献身公安教育事业的优秀民警摸底排队,并组织试讲,从中选拔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佼佼者来院校任教。对于选拔的优秀民警既可以采取不固定期限(长期任教)的做法,也可以采取固定期限(任教三、五年后再返回一线)的做法。并想方设法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充分发挥其优势,为公安继续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聪明和才智。
二、大幅度压缩公共课程和基础理论课程,科学地设置专业课程,突出公安专业特色
目前公安继续教育课程的设置不够合理,主要表现为公共课过多,专业课过少;基础理论课过多,业务技能课过少;重复交叉课过多,创新特色课过少。因长期从事职前学历教育,许多公安院校在课程设置上贪大求全,每个专业均设置几门到十几门公共、基础课程,甚至超过了专业课程的设置,学生整天忙于应付各种理论考试,使专业学习的时间和精力受到很大的影响。这种状况在公安院校由职前学历教育转向继续教育后有所改进,但离培养复合型、应用型警务人才的目的和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公安继续教育应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
首先,公安院校应大幅度缩减公共、基础课程。此次公安教育改革已经明确,今后公安机关主要从地方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公务员,他们已接受过系统完善的公共、基础知识的教育,具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在公安院校只须接受专业技能的培训,无须再进行重复内容的学习。公安院校除保留少量的与培养民警政治信念、忠诚意识、献身精神、纪律观念、顽强意志、职业素养相关的公共、基础课程外,其它均应砍去。
其次,公安院校要“走出去,请进来”,由封闭式办学变为开放式办学。公安院校应深入公安一线了解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形势,参与基层民警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开展追踪调查,召开不同警种、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座谈会,广泛征询实战部门对公安继续教育的意见和要求,对所开设的专业课程进行详细的论证,以保证专业课程设置的前瞻性、合理性、实用性。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的专业课程进行全面的整合,以设置大公安专业,培养公安通用型人才,拓宽学生工作适应面为抓手,打破学科体系界限,压缩基础理论课程,剔除陈旧、过时的课程、合并过于分散的课程。将公安工作的新成果、新经验引进课程教学,突破传统实践课程和内容体系的桎梏,设置与现代警务运作机制相匹配、与现代警察岗位能力结构相适应、贴近实战的课程。如《警察战术与指挥》、《警察查缉战术》、《群体性事件处置》、《人质解救术》等操作性、实战性强的课程。课程经整合后所挤出的大量空间,可以充分安排实训教学,以达到公安教育改革提出的实训课程比例应占到总体课程的50%以上的要求。
三、围绕提高警察职业核心能力改进教学方法,加强实训教学
公安继续教育要以公安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培养为核心。在教学中既要培养学生在理论基础上的知识运用和思维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还要培养学生从事公安工作所必需的应用操作能力,如行政执法能力、治安管理能力、侦查破案能力、社会工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工作环境适应能力以及更新知识能力、探索创新能力等各种能力的有机组合。公安继续教育只有始终坚持能力本位的教育理念,以提高学员的综合能力为教育工作的主线,才能培养出受公安一线欢迎、有特色、高质量的警务人才。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改进传统的教学模式,摒弃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方法,采用各种易于学生接受的方式组织教学,变抽象深奥的理论教学为形象直观的实战性教学。
如在《犯罪心理学》等较为抽象的课程教学中可以聘请一线破案专家来校讲座,让学生切实掌握各类犯罪人作案特点、手法、心理及其防范策略等等;也可以设置各种模拟犯罪现场,由教官提出情况,将学生分为警匪双方,根据不同的犯罪行为进行犯罪心理的描述和分析;还可以把学生带到真实的案发现场和犯罪的多发地带,由办案警官和教官现场演示、讲解。另外,还可实行互动式教学,强化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学生充当小教官,在他们准备充分的基础上登台授课,变被动吸收为主动吸收;在《公安实用法规》等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中,要紧密结合公安实际,针对基层公安机关经常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使学生融会贯通;在《警察查缉战术》等需要团队合作的课程教学中,教官通过设计各种复杂的情况,培养学生的整体观念和协同意识。在《法医学》、《痕迹检验》、《刑事照相》等专业技能课程的教学中要加大实训教学的力度,使学生通过大量的实际操作和反复练习,形成熟练的专业技能。在实训教学中要努力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新模式,精讲多练,将大量时间用于案例分析、座谈讨论、沙盘作业、现场推演、实地对抗演练、仿真情景模拟以及到公安一线参观、实习上。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使其毕业入警后即可投入实战。本文来自《人民公安》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