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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自主招生教育公平问题\成因和解决的策略

2015-07-28 18:4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我国自2003年试行高校自主招生制度,目前已扩展到80余所高校。高校自主招生考试业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但是由于其处在摸索阶段,相关运行机制、配套措施尚未成熟,社会公众对其公平性颇有微词。因此,探究高校自主招生的教育公平性,克服存在的种种局限,意义重大。
  一、高校自主招生的教育公平问题及其成因
  (一)面试机会不公平
  当前,我国自主招生并没有完全放开,只针对部分高校。招生名额控制在本校招生总人数的5%-10%。参加考试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而最终进入面试程序的学生却很少。这对大多数没有面试机会的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原因在于:首先,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点一般设在大中城市。学生参考,家长陪考,其中住宿费、交通费等等开销,少则上千元,多则数千元。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特别是那些偏远地区的贫困学生来说,这笔开支无异于天文数字。面对自主招生考试,即使符合条件,他们也只能望洋兴叹。其次,自主招生主体是高校,招生考试指标分配、内容、形式等都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在分配指标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定的城乡地域倾向性。相比大中城市,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考生参加考试并被录取的概率并不均等。有机会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大多来自城市的重点中学,而农村中学的学生参考的机会较少。如北京大学在2013 年校长实名推荐制中,有292所中学获得推荐资质,均为省市重点中学,其中只有68所学校属于农村中学。在入围学校中,城市中学多,农村中学少;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中学多,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学少。(说明:数据系根据北大发布的“2013年‘实名推荐制’录取候选人名单”统计)其他自主招生高校也存在类似现象。第三,报考条件设定了较高的门槛,强调竞赛获奖、拔尖特长等要素。这些苛刻的条件可能直接把家庭贫困的学子排除在自主招考之外。这些家庭贫困的孩子多数只能满足接受基本的教育学习,很少有经济基础去发展自己的特长。
  (二)考试存在不公平现象
  自主招生考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高校自主招生一开始就颇受争议,不少所谓的“黑幕”屡屡见诸报端,使得一些老百姓把自主招生与“托关系”、“走后门”、“暗箱操作”、“猫腻”等同起来。老百姓的质疑也不是没有道理。在社会诚信缺失的现实情况下,自主招生容易成为某些交易的遮羞布。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随着高校招生权限的扩大,像权力寻租、金钱腐败、人情请托等现象很容易找到生存空间,比如,有关系的人找招生学校“打招呼”、“递条子”等;有推荐生源资格的中学为了提高重点大学录取率和升学率,有的只推荐关系户或良好生,不推荐优等生等等,致使招生考试公平底线失守。
  自主招生有两个重要环节,即由招生学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就笔试而言,自主招生笔试考题的难度、信度、效度等是否比高考统考题更可靠、更科学,可以测验出学生的能力和素质?面试也具有较大的弹性。面试的成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考官的主观判断。不同的考官,其人生阅历、知识结构、价值取向等有一定的差异,这直接影响到考生的面试成绩。同时,考生要面对多样化面试技术的挑战,不同的面试小组面对不同的学生,其评价标准能否保证大体一致?这也是值得质疑的问题。
  招生过程之所以出现这些不公平现象,主要源于:一是大学自治性、自主性不强,容易受外界的左右。从当前大学制度来看,我国大学行政化色彩浓厚,自主性、自治性缺位。所有的学校都是有行政级别的,学校管理官僚化。教育行政主管领导对高校校长有绝对的权威,下级服从上级、下级对上级负责变为学校运作的基本规则。在这一背景下,高校自主招生存在着很大的腐败隐患。高校名义上“自主”招生而其实不自主。上级领导打“招呼”、递“条子”,学校领导不敢违抗,权贵通过钱权交易要求高校破格招录关系户也非难事。二是部分招生考官的素质不高和监管机制不完善。由于高校内部缺乏完善的民主监督机制,使得一些丧失职业道德的人为一己私利而权钱交易,侵害了部分考生利益, 影响了招生的公正公平。
  (三)评价规则不公平性
  一般高校招生简章对学生的基本要求是“优秀”高中应届生,但是却没有明确而细化的评价标准来评价优秀。重点中学能拿到自主招生推荐指标,而没有获得推荐资格的学校和学生,可以去高校招生网站下载自荐表格,不过基本都泥牛入海。
  同时,自主招生可以降低几十分甚至百分以上录取优秀学生,而一般学生无缘自主招生高校,只有参加高考才能上大学。常理而言,最优秀学生不应害怕考试。高考录取1分之差可以刷掉一大批人,“降低几十分甚至百分以上”与高考公平性录取原则相距甚远。对于出身社会底层的处于弱势群体地位的优秀学子而言,其有可能成为某些权贵谋取特权的“炮灰”而无缘名校。
  还有,自主招生考试内容千奇百怪,怪题偏题频现,往往只有城市中学的学子才有相关的感性认识。与城市学生相比,农村学生受地域环境、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制约,在知识面、生活阅历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如果自主招生单位命题人员忽视这一问题,用一个标准同时评价农村学生和城市学生,这一规则显然是不公平的。
  二、化解高校自主招生教育公平问题的对策
  (一)多管齐下,维护教育起点的公正公平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增加参与自主招生高校的数量及其招生人数,使自主招生制度成为大众化的人才选拔机制,而不是精英化人才选拔渠道。与此同时,应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在高考政策和自主招生政策方面,对农村中学考生采取一定的政策倾斜,适当扩大农村和偏远地区中学考生的招生比例;对经济困难的考生,予以适当的经济补助,努力扩大自主招生考试的生源和覆盖人群,提升自主招考人才的质量,维护教育起点的公正公平。
  (二)改革招考模式,使之更为人性化
  努力探索多元化、人性化的人才选拔模式,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首先,面试的考官团队尽可能由多学科专家组成,以全面考量学生的求学动机、既往表现、综合素质等等。考试内容不 应拘泥于教材的内容,但一定要与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素质教育实施等等要素对接,充分考虑到城乡学生之间、不同民族学生之间的成长背景、文化背景,淡化知识的核心地位,重点考察考生创新能力。其次,考试的形式除了笔试外,结合面试、实验等形式,尽可能使考生展示自己的发展潜质和核心竞争力。同时,积极借鉴国外教育经验,试行每年由专业化考试机构举办多次标准化考试,报考本校的考生的必考科目由各个高校指定,并决定必考科目考试成绩在招生录取中的权重,积极探索某些科目一年多考、招考分离的社会化考试新模式。第三,在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面,现行的招考录取规则,基本上没有第二志愿,学生只能被一所大学录取。所以,学生填志愿要承担较大的风险。按国外流行的大学招考惯例,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学生自己最后决定上什么样的大学。可以参照国外有益的经验,在统考分数基础上,由高校自由竞争,量才录用;而考生也可同时填报多所学校,自由择校深造。
  (三)强化对高校自主招生的监管
  众所周知,名牌大学掌握了大量优质教育资源。在社会参与力度不足,监管机制缺失的情况下,由他们主导的自主招生很难舍弃权力寻租,而不能完全寄希望于他们公正办事。为了保证自主招生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健全诚信机制,严格监管制度,坚守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才原则,杜绝暗箱操作的通道,确保高考的公正性。要把教育公平的理念摆在招考工作的重要位置,既要从宏观上对参与自主招生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监控,又要从微观上细微处保证监督管理的到位,尤其要加强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的政策支持和公平弥补。招考过程全方位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彻底遏制住不正之风,杜绝腐败现象发生,确保考试在阳光下进行,提高考试的效度和信度。
  (四)建立完善现代大学自治制度
  “大学自治是防止自主招生腐败的关键。”实现大学自治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前提和基础。确立大学自治制度,将减弱行政权力等外部因素对大学的干预,使政府更加有效地治理大学,而且,即使存在外部行政干预,学校可通过内部自治力量加以抵制,从而为高校自主招生营造良好的环境,规避腐败发生的可能。大学自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确立大学在公法上的主体地位,取到内部立法权和行政主体的资格,努力摆脱行政力量对大学办学和学术研究的影响;其次,实施政校分离,明确大学与政府的关系,以监管与服务定位政府对大学的管理,推进大学自治。第三,完善大学内部管理自治机制,学校所有自主招生信息完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公众、学生的监督,提高高校的信誉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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