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关系到民生,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关系到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高校在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上采取了诸多有效措施,较大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但是,新形势下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少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等、靠、要现象严重,感恩意识薄弱,社会责任意识缺乏等。随着社会学和心理学的解释力度不断增大,学生主体的内心思潮产物试图排除外在的价值观念为自己的立场铺平道路,甚至这种惯性的思维定势给我们提供了一种介于社会和心理之间的“良心选择”。
一心理契约视角下的学校和被资助对象
“心理契约是组织行为学中的概念,它反映员工和组织之间在雇佣关系中彼此应付出什么,同时又应得到什么的一种主观的、内隐的心理约定,蕴含着双方彼此之间对于相互责任和义务的期望和认知。”[1]如果说资助育人是一种新型教育本体论的基础,并从某种特定的理论框架内找到自身的单纯的经验的话,那么心理契约将是一个动态的抽象环境中的精神概念。将这一理论融入到高校资助育人层面,我们可以说,心理契约融合了学校和学生实体之间的特殊反映活动。
1资助育人特定的内涵
对当下的高校和实体特定者来说,资助远远不能解决自身的某些缺憾,这种想法不是任意性的排斥某种事物,而是更加强调学生对自我世界和自身之间的认识程度,目前,学校对于贫困学生的资助围于物质的直接为总体思路,从精神到经济进行有概念和合理的布置,这样就使得我们学校的某种群体的社会责任赋予个体之间的生存处境的考验,这就要求学校为贫困学生成长提供物质保障和精神支持,搭建全方位实践平台,最终实现贫困生的全面发展。
2学生资助心理意志的规范
对学生的资助是强调那些符合人的生存需要和被我们日常行为描绘的某种特定的处于核心位置的心理价值诉求,这种有限性的诉求是构成学生期望心理的体现方式,学生对于学校的教学和管理体系中涉及到传统时代情感的哲学赋予是一个不断辩证和变化发展的逻辑延续,这将有助于从实践教育管理的角度来探讨学生的物质传统概念不同于情感诉求的多元心理,这些心理需要是和学生在受资助时期的特定生存境遇分不开的。学校从群体的道德观念和伦理束缚来找到与之相关的五个维度:对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性;自强自立意识;努力拼搏意识;诚实守信意识;感恩和社会责任意识。通过这五种之间所产生的差异性来找到适合学生成长中的有用观念的物质和精神经验所托,它更加突破了传统条件下的理论框架体系。
二资助育人中引入“心理契约理论”的现实意义
在社会人文关怀环境下,摆脱一切抽象的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认同价值,来构建良好的心理契约,能够使学校和贫困学生全面清楚地了解并较好履行彼此的义务,这样的心理期望双方能更好地实现。心理契约是对学生期望的积极引导,以满足学生的心理需求为基础。因此,激励学生在接受资助之后努力拼搏、不忘感恩、不忘责任的主要因素就是学校能够有效地满足被资助学生的期望和需求,这样从另外一个方面诠释了增进社会自身的认同度,符合时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心理契约能丰富被资助学生的精神体验
它强调主体和客体的情感双向互动,通过对学校资助责任的兑现可以衡量贫困生自身的行为,这种衡量是架构在对传统和现代知识体系的认同价值上和群体新构的某种行为的合理性上。在忠实于学校、教师与被资助学生之间的关系上,不同的客体所依赖的是对于现实和未来的主体的人文关照,在进行有效管理的同时,建立比单纯的经济资助管理及教育更深层的情感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2心理契约能有效激发和挖掘被资助学生的内在能力
建立心理契约,对于提高被资助学生的积极主动意识、努力拼搏意识、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重要意义。通过构建心理契约,被资助学生不断反思自己,在潜移默化中,被资助学生逐步将学校对于自己的期望和自身的进步和发展比较,找到自己的差距,并且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使自己不断与学校的期望值接近。
随着高校内涵型建设的深入推进,构建心理契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被资助学生的具体形象的感知,从而达到激励他们的目的,使他们在基本生活获得保障的基础上,鞭策自己不断努力前行。对于高校学生工作系统的工作人员而言,构建心理契约视角下的资助管理模式有利于提高资助管理工作成效,进而实现资助育人的最终目标。
三心理契约视角下资助育人模式的构建
构建基于良好的资助育人模式的心理契约是以双方心理期待的存在为前提的,一切有价值的理论经验将随着资助的物质体系落实而变得更加飘渺,这种飘渺不是靠资助政策的外延来解决的,是依赖于学生对于实用心理理论的统一价值判断推演出来的。在良好的资助育人心理契约中,双方的心理期待是受到两个不同的实体来互相影响的:学生、资助群体。只有互相最大化地满足双方的心理期待时,心理契约这时候才能构成与形成多元的价值和意义。同时,在构建心理契约型资助育人模式时,应充分考虑受助群体的心理要素的发展。
1制定合理期望目标
期望效用的发挥依靠个人与社会、校园环境的交融和并进。我们要激发个体学生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将其置于社会主义社会核心价值观念体系之内。“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应指导学生根据家庭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目标与期望,明确学生需培养的能力。将育人工作贯穿于资助的全过程。”[2]这就要求我们的资助政策是建构在追求、创造内在个体意志上的行为,表现出浓厚的资助直觉意义。
2建立内部竞争和激励机制
高校应在资助项目中建立适合本校学生发展的物质延伸理念,从各项奖助学金申报、审核到动态跟踪,建立创造性的内部竞争和个人发展激励机制,排除一些对实现个人的资助价值造成障碍的制约体制,并在实践中找到提升学生认知度和声誉的规则和制度,如国家奖学金申报答辩制度、助学成才典型人物评选、优秀学子宣讲团等,在教育引导的同时也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个体自身生命价值的实现。
3融合学生自律与社会
规则
在大学校园中,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是实施资助育人心理契约的优质土壤,其主要价值就在于强化与体现资助价值在学校这个大环境下的生存状况和对社会文化的反映。个体资助需求的满足不仅体现了某种社会功能,而且体现了某种社会意义上的文化认同和时代认同。从学生的自我管理到学校多样化的奖助及相应的惩戒形式,将更加融合个体的自律与社会的规则,学校对于被资助学生的期望转化成为被资助学生的好的行为习惯以及做人做事的标准,最终学校与学生的心理契约的交集达到最大化。
4搭建发展型资助平台
以平台为基本中心点注重资助育人的质量和心理满足,注重物象的自身所体现的意义,从而将这种压力转化成对于社会中的动力运作,实施“受助-自助-助他”型的发展型资助模式,如大力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及资助成效宣传、鼓励学生勤工助学、设立校企合作实践基地,同时尽可能将部分奖助学金和义务劳动或志愿服务相结合,建议受助学生参与一定时间量的学校和社会的义务劳动或志愿活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品质和感恩奉献的精神。
心理契约既属于学生个体和社会本体的物质需求,又与中国当下的社会文化息息相关。它是学校资助管理的一种新模式,以满足学校与被资助学生双方的心理需求为出发点,是学校与被资助学生之间存在的一系列的双方相互期待的总和。通过关注和了解被资助对象的行为和心理活动,并且深入分析,得出相互的期望情况,心理契约视角下的资助育人模式得以建立,进而对受助学生今后的心理和行为进行预测,为我们在新时代探寻人文伦理教育增加一些合理和适合形式的诠释和范式,最终达到对被资助对象心理活动和行为进行超前管理和积极调控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贾清.心理契约视角下的大学新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J].河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9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