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铊盐投毒致人伤害或死亡的案件,近几年来在全国少数地方时有发生,由于案件检材的提取与检验不及时,导致案件的侦破并不是很乐观^该类案件不但具有一般投毒案件的特点:罪犯对投毒对象和地点精心选择、作案手段隐蔽、被害人往往都是在毫无防范的状态下受害、犯罪极易得逞'而且该类案件罪犯作案后由于毒物具有一定的潜伏期,受害人中毒后往往没有立即“发病”,致使案件现场破坏,很难确定作案第一现场,很难在现场提取罪犯作案的各类物证。因此针对此类案件,如果不及时勘查与犯罪有关的现场、不及时提取检验可能与案件有关的检材、不及时收集相关地的证据,对于案件的侦破会带来极大的困难。
就我市侦破的一系列硝酸铊化合物投毒案件而言,罪犯一般都是从人的饮食方面人手:如水、饭菜及酒类等。由于该案发生在偏远山村,山村医院及县城医院临床对该毒物缺乏认识,未能明确诊断,加之罪犯在作案后主动接触受害者及其家人,套近乎,并愿意借钱为其“治病”。致使事情很难败露,导致罪犯在近四年的时间里,对那些只要在自己利益方面有损害的人进行疯狂报复。
1案件的基本情况
2008年6月至2012年5月,我市下辖某县一个很偏僻的乡镇,相邻的几个村村中的村民,每相隔一段时间总会有人出现一种“怪病”,首先出现呕心、呕吐、腹部绞痛、厌食,继而出现四肢疼痛、麻木及快速脱发等症状。住院治疗,医院不是以“格林巴利综合征”就是以“周围神经病”诊治。6人经治疗后保住了生命,但也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其中有的经常出现胡言乱语和狂躁症状;另外2人不仅头发脱落,而旦胡须、腋毛及阴毛也出现脱落,在双手十指关节处有明显的棕褐色物质环绕。并且在此期间,有2人因医治无效相继死亡。
28例受害者中毒的症状
由于铊盐从进人体内到出现临床表现有一定的潜伏期|2i,通过调査发现:8例受害者首先表现为呕心、呕吐、腹痛、四肢疼痛,继而四肢麻木,大多数快速脱发严重,其中5人有颅神经受损和口腔炎、舌炎、牙龈糜烂等,1人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受损的表现,2人因严重中毒者呼吸衰竭而死亡。铊元素进人体内后主要由尿中排泄,少量由胆汁经粪便排泄。脱发是铊及其化合物中毒的独特表现。
3罪犯的基本情况与作案过程
3.1罪犯的基本情况
罪犯主谋陈某20世纪80年代末毕业于我省某重点大学,学习的专业为化学化工。毕业后被安排到化工厂上班,由于吃不起苦头,在90年代初期辞去工作南下闯荡,经过十多年的打拼,仍一无所获。2005年上半年返回家乡,利用家乡山土资源丰富的优势,以广东老板回家乡投资建设的身份,在本地承包山土1000余亩,种植金银花,并与其大学同学邱某合伙创建金银花种植公司。公司成立后,必须要有管理人员及金银花种植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每年发放十余万的工资,技术员全盘负责金银花种植的成活率,并根据成活率进行工资计算。虽然有政府的扶植,但是由于基地面积不断扩大,资金缺口也不断加大,拖欠的工资也越来越多。
3.2罪犯的作案过程
罪犯陈某从小心胸狭窄,在广东打拼的十多年时间里,因没有达到出人头地的目标,产生自卑失落感,回家乡创立公司后,虽然通过政府的扶植使他表面上看起来无限风光。由于南下的很长时间里,对现实的不满,很少与人交往,使他在心理上变得认死理,对他决定的事情必须去做,不管对错。因为工资之事有时与员工发生争吵,他一直怀恨在心,表面上表现不在乎,还经常请他们吃饭喝酒。陈某为了报复又不使事态扩大,利用大学所学知识并通过网络购买了投毒物硝酸铊,并合同邱某、汤某进行投毒。首先利用动物进行试验,然后第一个对其公司聘请的管理员下毒。开始时以邀请其吃饭的方式在其喝的啤酒中投入少量硝酸铊,使其“发病”,见其通过诊治有所好转,装作问寒问暖,再次请其喝酒,通过两次在啤酒中投毒致其死亡。事发半年后,见事情没有败露,又对借钱给他的朋友、邻居及其公司员工共7人分别在饮料、饭菜及米酒中进行少量的投毒,使他们在肉体及精神上深深受到伤害,来满足他心理的“快感”。2012年5月,一直帮其种植金银花树苗的刘某、周某因天气干旱使其基地的树苗成活率相当低,按照成本计算刘某、周某都是亏本。于是刘某、周某找到陈某理论,在时间间隔仅一个星期之内,陈某以谈判为由,先后在公司食堂请刘某、周某吃饭喝酒,并在其食用的米酒中投人硝酸铊,造成刘某瘫痪、周某死亡。
4铊盐投毒案件检材的提取与检验
对于该类案件的检材提取与检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由于用铊盐投毒后,在慢性中毒中具有一定的潜伏期,不易被人识破,所以初步掌握受害者中毒前的身体状况与中毒后的症状,以及就医治疗方向就显得至关重要。同时由于该类案件的现场极易遭到破坏,想在投毒现场找到相关物证难度非常大。
4.1对于铊盐投毒伤害或杀人案件,及时对受害者的血液和尿液或尸体检验提取检材进行检验是重点
对于铊盐投毒伤害案件,只要将受害者的尿液或血液及时提取并检验,通过与正常的数据作比对就可以确定。但铊盐投毒杀人案件,死者在死亡之前,身体的位置地方是经常变动的,与一般的投毒杀人案件首先应对尸体附近的遗留药物、药渣、药瓶、注射器等特别进行提取有明显区别,该类案件对于常规物证的提取是相当困难的。只有通过尸体的全面检验,提取用于检验分析的各类检材并及时进行检验。对于新鲜的尸体,可提取头发、血、.尿液、脑组织、肝组织及肾等,对于高度腐败或开棺尸检及白骨化的尸体,则应提取头发、指甲、股骨及残存的脏器组织供铊元素的分析之用'我市侦破的硝酸铊案件,三年之后,通过开棺尸检提取死者的头发及股骨及残存的脏器组织送公安部检验,都检出了铊元素。
4.2对近期发生的该类案件的可疑现场进行全面的搜查和勘査是基础
对于铊盐的投毒伤害或杀人案件,受案单位在接到报案后,侦技人员应及时赶赴报案现场,了解基本案情,并且组织力量展开现场勘査,注意发现和提取罪犯可能隐藏或丢弃的毒物及毒物包装物,并且对某些可疑的器皿、碎纸片等也应进行观察和初步检验,必要时提取并一并送检。由于罪犯作案后,一般都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对于案件的物证都会进行消除或毁灭。我市侦破的时间跨度长达四年之久系列硝酸铊化合物投毒案件,罪犯在作案后,将剩余的硝酸铊交于专人保管,而且经常更换藏匿地点。技术人员通过对罪犯居住的住所及办公场所进行了地毯式的全面细致搜查,仍无结果,通过对可能藏匿的地点一一删除,不放过任何可疑点,最后在罪犯住所的厕所便池与化粪池之间通道管拐弯处、化粪池内提取了大部分的玻璃碎片,疑似毒.物包装物的残留碎片。经送公安部进一步检验,检出了高含量的铊元素成分,与受害者及中毒死亡尸检提取的检材检出的成分一致,给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充分的证据。
5铊盐投毒案件的侦破
铊盐投毒案件的侦破,与一般投毒案件在侦破)方面的前期工作没有很大区别,都需要侦査人员进行现场访问工作,这是确定侦査方向和划定侦查范围的前提和基础,更是案件侦查线索的主要来源气5.1现场访问通过现场访问可疑排除自杀或疾病的可能,现场访问的对象主要是尚在的受害者、中毒死亡者的亲属及他们周围的左邻右舍人员。访问的主要内容有:受害者或死亡者一直以来的身体状况与就医治疗的方向、确定中毒病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可能怀疑投毒致其中毒的时间、地点;了解受害者当时是如何中毒的,及中毒后发生异常反应的时间间隔;调查中毒死亡者生前的近断时间与人交往各类情况;了解相关可疑人员的生活习惯和平常的反常表现及体貌特征等。我市侦破的系列硝酸铊化合物投毒案件,通过了前期的调查访问,确定8例受害者“发病”之前都没有出现正常的病情,而且确定了“发病”之后出现的“病情”都是首先表现为呕心、呕吐、腹痛、四肢疼痛,继而四肢麻木等症状,以及结合检验鉴定,排除了自杀和疾病的可能,缩小了侦查范围,确定了侦查方向。
5.2综合分析案情确定犯罪嫌疑人侦破案件
通过提取检材的检验鉴定和案件发生地的调査访问,以及通过案件的综合分析,破获案件。我市侦破的系列硝酸铊化合物投毒伤害及杀人案件,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种种条件划定后,找出了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因果关系,判明了案件性质与罪犯的作案动机,锁定对象,并迅速果断抓获犯罪嫌疑人,进行突击审讯,与现场勘查及提取各类检材的检验结果进一步验证,成为突破此类案件的关键。
对于此类案件的侦破,需要我们继续进行研究和思考,只要我们发现及时并深入了解与掌握案件的情况、及时提取各类可疑的检材进行毒物的检验鉴定,一定会更好更快地侦破此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