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计算机论文>信息安全论文

新闻消费主义对新闻专业主义的消解

2015-09-14 10:3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新闻消费主义对新闻专业主义的消解已经日趋明显,具体体现在媒体观、新闻选择观、记者观、受众观和新闻行业评判标准的变化。二者在这些方面的冲突矛盾显著,需要引起广泛的重视。

关键词:新闻消费主义; 新闻专业主义; 消解
随着消费时代的到来,消费主义的观念也渐渐影响到新闻传播领域,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的思潮——新闻消费主义,并对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和实践产生了冲击,制造了消费社会的氛围。主流媒体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比比皆是,新闻机构也越来越像是一种公司实体,受众被当做消费者、新闻被当做产品、媒体的总编被当做企业的老板或者老板的直接代言人。总的来说,新闻专业主义本身成为新闻消费主义消解和消费的对象。
新闻专业主义是一套论述新闻实践和新闻体制的话语,强调的是新闻从业者与新闻工作的普适性特征;他又是一种意识形态,是与市场导向的媒体(及新闻)和作为宣传工具的媒体相区别的、以公众服务和公众利益为基石的意识形态;他还是一种社会控制的模式,是与市场控制与政治控制相抗衡的、以专业知识为基础的专业社区控制模式。新闻消费主义作为一种与新闻专业主义向左的价值观,是指传媒着眼并致力于公众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需求欲望和需求的创造和激发, 营造“消费社会”氛围。具体来说就是将受众视为消费者, 将新闻资讯作为普遍商品而非公共商品;个人的选择与消费成为媒体的终极制裁;商品拜物教与市场之手法则成为新闻人的强势专业意识和价值观。新闻消费主义表现主要为商业化、娱乐化,具体指报道内客由“硬新闻”转向“软新闻”;报道形式追求故事化、娱乐化手法,强化悬念和煽情,放大细节。新闻消费主义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冲击是多维度、全方位的。本文从五个维度探讨它所受到的冲击:(1)媒体观,即媒体在价值观层面对自己的定位以及最高追求,以及媒体与传播对象的社会关系。(2)新闻选择观,媒体在实践层面如何选择新闻,包括选择报道和选择不报道两个方面。(3)记者观,即记者对自己的身份认同是什么以及如何看待自己的使命。(4)受众观,即媒体如何看待自己的受众。(5)新闻行业的主流评判标准的变化。
1 媒体观:公共服务观和盈利观
新闻消费主义和新闻专业主义在媒体观上的分歧在于:新闻专业主义注重公共利益,坚持公共服务为目标,在这种理念指导下的新闻工作通过保持信息流通来提供公共服务。新闻消费主义注重利润,着眼于最大程度的争取利润。在这种理念下,新闻工作通过新闻传达消费信息来提供商业服务。大众传播向人们暗示了世界历史之冷漠无情而只有消费物品值得投资的。新闻专业主义与民主社会的构建分不开,不管其作用大小,媒介在促进民主社会的建设当中都会发挥自己的作用,通过满足受众“知的权利”,来促进民主社会的建设。在消费社会中,大众传播将文化和知识排斥在外,它绝不可能让那些真正象征性的过程发生作用。在新闻消费主义的冲击下,媒体过多的关注利益相关者,提供了过多的消费信息,营造了“消费社会”的氛围,对于民主社会的建构起到消解作用。大众传播的这一技术程式造成了某一类非常具有强制性地信息:信息消费之信息,即对世界进行剪辑、戏剧化和曲解的信息以及把消息当成商品一样进行赋值的信息,对作为符号的内容进行颂扬的信息。简而言之,就是一种包装和曲解的功能。媒体的形象也从中立的把关人、客观的反应者和社会瞭望者变成了广告的发布者、利益的代言人。新闻专业主义要求媒介不畏惧权威,不受制于政治、经济权力的桎梏。新闻消费主义理念注重三个因素: 制作成本、受众广度、与利益攸关者的冲突程度。因此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趋利避害,尽量不会触犯利益攸关者。媒体为了经济利益“有偿不闻”就是这一现象的体现。在媒体与传播对象的社会关系层面,新闻专业主义把传播对象当做是受众,认为受众有知情权,媒体与传播对象之间的关系是第四权力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而新闻消费主义把传播对象当做是消费主体,媒体与传播对象之间的关系是文化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新闻专业主义中两者的独立性强,在两者之中还有广告商的存在,缺少广告商,则两者之间的消费关系不能成立。
2 新闻观:硬新闻和软新闻
专业主义理念在满足受众知情权的前提下,注重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的报道,倾向报道硬新闻。而新闻消费主义为了提高效益,注重富有人情味的软新闻的报道,更有甚者,广告版与新闻版混淆,为了广告费而刻意误导受众,以新闻报道的方式写作广告。为了迎合受众的低级趣味,不惜制造假新闻、制造“传媒假事件”、通过侵犯公民隐私权的方式制造噱头。历年都会评出的“十大假新闻”就是对此现象的例证。泛滥的运用隐形采访和偷拍偷录以吸引眼球、恶炒明星绯闻和犯罪新闻、无人性的冷漠新闻和暴力血腥的新闻也是其吸引眼球的方式。而很多与公众利益攸关的事件却被新闻媒体视为社会敏感问题而加以回避。假新闻泛滥也是新闻消费主义在新闻观上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冲击。假新闻的易发媒体多是那些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媒体,这与竞争日趋激烈的媒体生态有一定关系,也与市场利益驱动有关。附:百度新闻2011年热搜榜之十大假新闻
    这些假新闻都是被媒体普遍报道和转载的新闻,在受众中有巨大的影响力,其中有一些假新闻如新疆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曾引发了社会的普遍恐慌。
3 记者观:民主社会的捍卫者和经济利益的追随者
在一些媒体当中,编辑部与广告部混岗,存在着记者既要写作、编辑新闻,也要能够为报纸争取到广告和版面费,否则就难以在媒体当中立足,这种现象在一些小报当中尤为明显,这种混岗制度会改变记者对自身身份的认识,再会认为自己是民主社会的捍卫者,而只是把自己当做一名企业职工,尽力争取经济利益。这种消费主义的冲击剥夺了记者、编辑的荣誉感和崇高感。任何行业的人员都应该把培养自己的专业素养作为目标。新闻记者也不例外,应该努力学习新闻行业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并培养自己的职业责任感,使自己成为本行业的专业人员。做不到这一点,就达不到新闻专业主义的标准和要求。如果只是把自己当成企业员工,从经济利益至上的原则出发,那就意味着对消费主义的追随。
新闻从业者的使命、社会责任和社会准则受到了冲击。早在60多年前,《大公报》总编张季鸾 的“四不”原则——不党,不卖,不私,不盲——就以中国独特的方式表达了新闻专业主义的要求。张季鸾说,他和他的同仁们办报不是为了政治和经济上的野心,也不是为了成名,而只是为了事实和真理。这三个“不”和为了事实和真理就要求记者坚持新闻专业主义的理念,这一办报宗旨集中体现了新闻专业主义的理念,也是每一位记者应该遵循的道德与操守。可是,近年来,随着新闻消费主义对新闻专业主义的消解,当下存在着记者新闻道德缺失的现象,他们不再像前辈们那样坚守事实和真理,而是追逐利益、金钱至上。正如有的学者论述,道义的承载过重,角色期待过多,而这当中又充满张力,使人更容易对新闻业失望,于是,商海的机会就更具有诱惑力。在这样的失望和诱惑夹击下,不少新闻工作者就开始瞄上了其它行业,或以为他们可以放下自己的专业理念和理想,或以为在那些行业,他们的专业技能可以得到充分发挥。于是,“跳槽”就加上了“转行”。这种对于自己专业的背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暗度陈仓”、“一仆二主”,即人不出新闻界,利用自己所属媒体的象征资源和物质资源,为别人打工,为自己谋利。
4 受众观:公民和消费者
新闻专业主义把受众当成“公民”看待,而新闻消费主义把受众看做“消费者”看待。当受众被看做公民看待时,公民个体的判断力的培养极为重要,视受众为公民,媒体的公共性体现在报道中,就是在报道之前,赋予自己媒体公器的意识,以将受众培养成理性公民而努力,努力维护受众的传播权、知晓权、言论自由等权利,促进受众能平等的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公共事务。媒体是受众了解事实信息的窗口,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平台,借助媒体这个扩音器受众可以发出自己的呼声。2003年发生在广州的孙志刚案改变收容制度就是最好的证明,充分显示了媒体通过舆论监督来传递大众的呼声,而类似《心理访谈》的服务性栏目也能很好的服务受众,为受众答疑解惑。将受众作为消费者,就是在报道时,努力传播消费信息,引发受众产生消费的欲望,为了把受众培养成欲望不断的消费者而努力。将受众作为是公民要求媒体要坚持操守,坚守中立严谨的报道风格,始终把真实和客观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将受众当做是消费者时,媒体往往为了追求受众的数量最大化迎合受众的不当追求,在这个过程当中,新闻专业主义难免不受影响。不仅如此,随着新闻消费主义思潮的泛滥,媒介是把受众看成信息产品的消费者和大众传媒的市场,媒体作为一种经营组织存在,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媒体与受众之间角色固定化,两者之间只存在单纯的买卖关系,媒介只想着把传媒信息作为一种商品卖给受众,从受众身上获取利润。长此以往,媒体成功的标准就会易位,形成经济效益高于公益性标准的错误态度。总之,新闻消费主义与新闻专业主义影响下的媒介受众观完全不同,而媒体作为一种生产精神产品的特殊生产者显然不能够将受众简单的与物质产品消费者划等号。
5 新闻行业的评判标准的变化:从注重媒体公共性到重视媒体的盈利数额
新闻专业主义影响下的媒介追求的是媒体的公共性,即媒体是作为一种社会公器存在的。新闻媒介通过不间断的信息传播以及构建民间舆论场,有利于维护着现有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成员内部的协调,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是公共利益的“保护伞”。而现在在新闻消费主义影响下,媒介渐渐向文化企业倾斜,只是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和盈利额,因次生产的信息就不可避免的以奇观化、娱乐化、低俗化的形式吸引着受众眼球。在这个转变也体现了新闻消费主义对专业主义的消解。比如现在的报纸版面多数都涉及休闲娱乐、购物旅游、居室装修、卫生保健、服饰化妆、烹饪美食等内容,对于大量生活消费的行情、趋势、热点、时尚等等的报道,大众传媒都竭尽之能事,言语煽情、内容低俗,形式浮夸,而为平民百姓尤其那些没钱没权、文化不高的普通工人、农民、农民工、失学儿童、孤寡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服务的专刊和栏目却日趋变少。西方社会学界对专业化的研究显示,专业化程度越高的职业,其职业角色通过职业理念和精神的内化而形成,他强调个体在从业过程中的社会道义和服务公众的责任;专业化程度越低的职业,其职业行为更多的有外部控制而非来自于内部压力(vollmer&Mills,1996)。新闻专业主义强调新闻行业的自律,认为媒体要承担社会责任,而在新闻消费主义的冲击下,越来越多的媒体不再强调自身的自律,而受到了经济实体的压力。
6 结语
大众传媒中的新闻消费主义倾向,是随着消费时代的到来在传播领域出现的一种新现象。这种消费主义倾向不可避免的对传统的新闻专业主义理念产生了冲击。大众传媒中的消费主义倾向已引起媒体的媒介观、受众观、评判标准以后传播方式与功能作用的变化,应引起我们足够重视。
参考文献
[1] 吴飞. 新闻专业主义研究.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4).
[2] 黄旦. 作者图像:新闻专业主义的建构与消解.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2).
[3] 陈力丹. 新闻理论十讲.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4).
[4] 艾佛利特•E•丹尼斯.约翰•C•梅里尔. 媒介论争—19个重大问题的正反方辩论. 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8).
[5] 杜荣进. 中外新闻采写借鉴集成.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6(6).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