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养老问题的得力举措。它既可以提高职工的退休生活水平,解除职工对养老的后顾之忧,提高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又可以将职工待遇与企业经营状况紧密联系起来,完善薪酬结构加大收入分配的长期激励作用,调动职工为企业发展多做贡献的积极性,是一项长期有效的制度措施。实施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有利于吸引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
1企业年金业务运营管理特点
为了确保年金资产和运营的安全,目前国内企业年金运营采取规范的信托模式,即通过四方角色(受托人、投管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的通力合作来完成。这种“多方服务”的特点要求每个金融机构都能够确保各自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时效,并在日常运营服务过程中无缝连接,密切配合,从而才能保障整个运营环节顺利完成。
受托人负责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编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向监管部门提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收取缴费、支付待遇等各项职责。
账户管理人是指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根据账户管理合同,由账户管理人记录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投资和支付情况,记录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变动情况,计算企业年金待遇,并提供账户查询和报告。
托管人是指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机构。根据托管合同,托管人负责安全保管和监督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活动,包括开立独立账户保管基金财产,根据受托人指令分配年金资产,及时办理清算、交割,进行会计核算和估值,监督投资管理并提供有关报告。
投资管理人是指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根据投资管理合同,投资管理人负责对委托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动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保值、增值服务。
四种管理人角色目前按照签订的“四方流程备忘录”来协同运作企业年金业务。备忘录中明确了企业年金相关业务术语定义,明确约定如账户的开立管理、计划建立、年金缴费、投资转换、投资分配、待遇支付、信息变更、员工变动、计划转移、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与资产估值、财务核对、费用及计提方法、风险准备金管理、投资监督、信息披露等企业年金相关业务环节上各方角色的具体工作,明确约定企业的业务数据在各个管理人角色之间流转的时效要求、数据质量要求以及数据传输方式、接口格式等。受托人统一对数据的差错率、时效性进行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企业年金的监管工作,并与其他几个监管部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协调合作。相关法规对受托机构、账户管理机构、专业投资机构、托管银行的任职资格、运作标准、准入退出程序有严格的规定。各机构在法律的约束下履行职能,从而形成了一个规范严密的运作体系。
对于受托人而言,作为运营协调的总管理者,掌握企业详尽信息当然是必需的,是否掌握个人的详尽信息,则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认为,掌握企业和个人的详尽信息,是企业年金服务的基础,是受托人发展增值服务的条件和有效监督的前提,是受托人服务的重要环节,也是为适应金融服务新形势下,我国的企业年金管理的需要。
2企业年金个人信息管理概述
企业年金的目标是服务于企业、服务于职工,作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体系重要且有益的补充。因此,在企业年金运营管理过程中,各管理人对企业和个人的信息、人员变动情况、缴费情况、投资收益情况以及支付情况需进行记录、计算、校验、审核等工作,直到职工退休后才作支付。按照劳动保障部23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相关要求,实时保存并保留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关记录15年以上。所以说,对企业年金的运营是长期精确管理的过程。在企业年金的运营过程中,对个人信息的精确管理尤为重要。
对于企业个人信息的管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及变更、个人变动信息、个人账户状态的管理。个人的基本信息,如证件类型、证件号、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公司时间、参加计划时间等;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是指对个人基本信息变更过程的管理,保留变更轨迹;个人的变动包括在企业内部调动、企业外部转入、转出等;个人的账户状态包括:正常、保留、分期支付、终止等多个状态。
只有对企业个人信息达到动态精确的管理,个人的缴费、支付、投资权益分配、账户间资产转移等业务才能实现正确处理。
3受托人对企业个人信息管理的必要性
3.1是企业年金服务的基础
按照企业年金相关法规,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是信托关系,受托人和其他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之间是委托(合同法)关系。因此,在实际的业务运作中,受托人逐渐承担了企业年金业务全受理工作职责,统一协调、监督其他管理人的工作。
企业年金业务受理过程中,存在着几点客观困难。一是企业层级机构复杂,大中型企业具有分公司、子公司、直属公司、三级支公司等,隶属关系及业务管理关系较为复杂;二是企业人员变动频繁,大中型企业内部人员调动较多,人员转出、转入情况较多,人员因奖惩情况带来缴费金额调整较多;三是账管人单证不统一,企业年金的多家账户管理人因系统设计差异,导致进入系统的人员信息表格、缴费清单并不统一;四是受托人总部和分公司协同分工需要进一步优化流程与分工,提高业务处理效率。
数据校验环节是受托人业务受理中的重要环节,这一环节直接关系到业务受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这一环节对时效的要求很高,如果数据核对、缴费确认等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延误资金划拨,进而影响投资交易,甚至会损害到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引起职工对企业的不满,在实际运作中这些问题是经常会发生的。
业务受理中的数据校验分为格式校验和逻辑校验。格式校验是指个人所提交的业务受理信息中,各数据的格式是否符合系统处理约定,如身份证校验、性别校验、出生日期校验等;逻辑校验是对提交的信息进行业务逻辑校验。
只有精确管理企业个人的明细数据、记录变动过程,并实时更新,才能对企业个人缴费或支付等信息进行及时准确的数据校验,才能准确无误地审核缴费计算清单、退休支付条件等等。
3.2是优化支付方式的条件
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不仅在数量上占中国企业总数的99%,提供80%的就业机会,而且职工流动性更大,对企业年金可携带性的需求更为迫切。
同时,目前的企业年金有分期支付、定额支付、一次性支付等几种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可能造成退休人员将收到的企业年金用于退休保障以外的别的用途,导致退休后收入的减少。借鉴澳大利亚的超级年金经验,即为了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待遇水平不至于下跌太多,就需要将付款方式设置为分期付款。根据目前国内保险业的发展,那么更好的支付方式应为企业职工提供终身生命年金投资保险产品,实现养老金终身领取。
在生命年金投资保险产品方面,受托人中的保险公司更具有业务优势。由于保险公司在经营契约式团体补充养老保险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具有一批优秀的管理队伍,具备强大的精算能力,可服务于企业职工,在他们退休时,将企业年金账户金额转换为终身生命年金保险进行分期领取,使得企业年金真正发挥对养老的保障作用。
因此,受托人应积极发挥优势,不仅要记好企业和职工的“缴费账”,更要记好企业的“人事账”,为支持更好的支付方式做好准备。
3.3信息化建设助推受托人对客户个人信息的精确管理
目前,全球处于知识经济时代,只有通过网络、通信、计算机系统的应用实现企业年金相关信息的收集、校验、传递与反馈,才是唯一能提高受托人业务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手段,才能逐步提升企业和职工的服务满意度。
加强信息化建设,把企业年金的业务管理纳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研发企业内部年金委托人信息系统,将业务流程、权限分配、数据传递等内部控制的具体规定内置在业务信息处理系统中,通过网络平台、自动化系统、即时通信等手段实现信息流转、校验、反馈的全面信息化管理。建立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和安全的数据交换渠道,实现企业使用的委托人信息系统与受托人、账管人之间的IT系统之间的无缝对接。通过加密数据包的传递方式,保证大量数据信息的传递、反馈以及核对工作实时、顺畅、安全,满足受托人和监管机构对信息汇集分析的要求,并向企业和职工开放查询功能、网上投资转换、相关信息表格的上传与下载等,使企业和职工随时了解到业务进展情况、缴费情况、收益情况、职工变动情况、支付情况等,实现企业年金信息高效透明管理。
总之,在目前的企业年金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下,受托人的协调与监督作用已逐步得到显现,为提升企业年金业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更好的实现高效、安全、精确管理,确保企业年金财产的安全,避免受托人“空壳化”现象,保障企业职工受益人根本权益,受托人对企业个人的信息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十分必要的工作。
参考文献:
[1]邓大松,刘昌平.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4.
[2]杨燕绥.企业年金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
来源: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 2011年4期
作者: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