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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价值观的形成、冲突与融合

2015-07-06 10:4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关键词]网络价值观形成冲突融合
  [论文摘要]随着因特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价值观问题越来越受到),-41’1的广泛重视。网络价值观是反映网络对于人的意义或效应,它通过内生性、强制性、引诱性的方式形成,并且在形成过程中,网络价值观发生了个体价值与集体价值观、商品化价值观与共享价值观等方面的冲突,为此,我们应通过网络文化、网络社会的全球市场等途径化解矛盾和冲突,从而使网络价值观走向融合。
  在网络社会中,价值观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因此,在理论层面上揭示网络价值观的形成、冲突与融合,应当成为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一、网络价值观的形成
  网络价值观是反映网络对于人的意义或价值,是人们基于网络化生存、网络享受和发展的需要对网络一般价值的根本看法,是网络文化的核心。由于网络社会是一个由技术塑造的全球即时连通的社会,所以,网络价值观有自己特殊的形成机制。
  (一)内生性形成
  社会发展的需要产生了网络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反过来又形成了新的社会形态——网络社会。网络是一个开放、自由、虚拟创造和交互活动的系统,它不仅使人的思维活动具有了非线性、创造性和超越性的特征,还大大彰显了人的开放性、平等性、多元性和主体性,从而形成了与现时代相适应的网络价值观。另外,互联网所具有的综合性、多样性和经济实惠性使网络价值观的广泛传播获得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它的发展速度超过了以往所有媒体的发展速度,形成了独特的网络价值观。wWW.133229.coM
  (二)强制性形成
  网络方面的先进技术主要是由美国所掌握和主导,尤其在网络软件和硬件方面,其具有强大的优势,网络价值观在很大程度上被美国强行地纳入它的价值观体系。从硬件和软件方面来看,我们所使用的计算机操作系统、cpu芯片制造(winintel联盟)以及全球统一的网络协议和设备基本上都是由美国首先发明和开发的,而这些软件以及网络硬件及其结构并不仅仅是一种技术,它还包含发明者的价值取向。在网络社会中,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主要国家支配着技术市场各种游戏规则,通过网络所具有的无穷魔力及其携带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价值观念,企图消灭世界上的一切异己因素,从而强制性地形成了网络价值观。
  (三)引诱性形成
  如果网络价值观形成中的强制性是“硬”和“暗”的一面,那么,网络价值观的引诱性形成则是“软”和“明”的一面。随着网络社会的不断发展,网络价值观的引诱性形成形式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价值观形成形式。这是因为,在网络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伴随着民族网站的兴起和民族国家文化主权意识的强化,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把非西方国家的价值观强行地纳入其价值观体系的做法遭到其他国家普遍而激烈的反对,不仅其早先的殖民化已不再可能,其他国家在技术方面也逐渐赶上并缩小了与其的差距。鉴于这种情况,在网络社会中,为了替资本和商品的自由流动扫清障碍,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越来越重视以非强制的方式引诱非西方国家的人们投入其价值观体系的怀抱。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发达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对于非西方落后国家的人们本来就具有极大的诱惑性和吸引力,但其并不满足于这种发展程度上的“势差”自然产生的诱惑性和吸引力,而是利用网络传媒等一切手段不遗余力地对它们加以强化,借以输出其价值观念。
  当然,网络价值观的各种形成形式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以互联网为交流平台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的,有时很难分清某种网络价值观究竟是由哪种形式形成的,其往往是各种形式综合作用的结果。
  二、网络价值观的冲突
  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文化背景下存在的网络价值观相互激荡和碰撞,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局面。网络价值观的这种复杂性必然引发各种价值观的冲突。
  (一)个体价值观的倒塌和集体价值观的兴起
  在网络社会里,社会结构体系由原来的单一性走向了全球性和各系统之间的联合,系统状态由原来的简单封闭性走向了无限制的自由开放性。“去中心化”已成为信息网络时代的社会特征,但由于权力极度分散化,众多的个体之间的价值也相互制约,从而使任何单个个体很难再产生巨大的价值,不再可能具有可以凌驾于系统以上的价值观念,一个用户终端出了问题,还有其他终端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所以说,“地球离开谁都可以转”这句话在网络社会里有更为真实的含义。
  (二)文化复制能力的加强与网络价值观念冲突的“内爆”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等高新科技的迅速发展,以生产与制造技术为标志的大规模产品生产线退居于次要地位。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标志的高新科技具有强大的复制能力,由此塑造出的文化也因此更易于移植。文化复制能力的增强有助于异质文化的交流与沟通,但同时也容易在全面复制过程中将原文化中所包含的矛盾和缺陷也移植过来,而这些矛盾与缺陷在短时期内可能不会爆发,但在与本土文化兼容的过程中,这些不可知的因素会逐渐显现出来,并在本土文化中引起“内爆”,从而引发更大规模的价值观冲突。
  (三)商品化观念与共享观念的冲突
  网络的主要优势就是它的交互性和资源的共享性。因特网孕育了一种创新的公共资源,这一资源的出现不仅归因于社会规范,还归因于它特有的技术架构。虽然在网络文明与工业文明的博弈中,各国政府都谨慎地维护原有的工业体制,但是,网络资源的共享性无情地挑战和撞击着数千年来形成的私有观念,使人类的价值观有可能摆脱私有性。与此同时网络也使更多东西商品化,如网络使人的时间商品化,使人类文化自身商品化,并在世界各个角落挖掘当地的文化资源。
  传统的文化传播常常以版权的形式保护知识产权。在网络中,网上传播表面上看不直接获得经济利益,一些网络内容提供商仅对原创作品支付稿费,转载或通过“链接”的网络技术获得的知识资源往往是无偿的。但是,这种信息资源并不为某一网络内容提供商所独占,而是开放的、面向所有网民的,网络内容提供商并不从中攫取直接的经济收益,而公众却从中受益。然而,隐蔽在网络资源共享背后的网络内容提供商却企图通过向网民开放文化资源以吸引访问量,从而达到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这就是文化的商品化。因此,在网络社会里,一方面由于网络社会的开放性、自由性和共享性要求人们自由地共享网络资源;另一方面,网络社会也是一个商品化的社会,受到资本的控制,在共享性的背后是追逐利益最大化的商业资本。为此,造成了网络社会的共享观和商品化价值观的冲突。

  三、网络价值观的融合
  网络社会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价值观冲突,为此,我们必须把握网络社会价值观的冲突与发展变化趋势,并通过以下途径使网络价值观走向融合。
  (一)网络文化:网络价值观融合的文化统一体
  网络文化目前是最典型价值冲突的文化统一体。“不管承认与否,具有统一介质的网络社会所可能形成的统一的网络文化或许是解决全球文化价值冲突的捷径。”在网络社会里,没有国家的强权和身份的约束,只有个性的挥洒、意识的释放与观念的碰撞。这是一种以开放、自由和虚拟为特征的文化,它通过开放将价值观相互冲突的人们容纳在一起,通过自由将不同价值观的人们联系在一起,通过虚拟将观念与现实融合在一起,并将全世界错综复杂的价值冲突都史无前例地置于同一个文化中。这种统一的网络文化建构出一种新的社会秩序,从而使人类自身在网络社会里达到自身与环境的统一,心智与现实的统一,形成一种公共的新型文化,人们在这种文化中达成谅解与沟通。随着网络社会自身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这种新兴的网络文化不仅影响整个全球社会,也必将带来整个社会文化价值的重构。
  (二)网络社会的全球市场:构建网络价值观融合的经济平台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人们的价值观与信仰,一种高度相互关联的经济形式无疑是形成网络价值观的重要基础,同时,在网络社会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必然包含对不同价值观的通约与调整,这势必影响不同国家的网络价值观。所以,建立统一的全球市场是解决目前网络价值观冲突的重要步骤,只有先有了全球统一的经济市场,才会有网络价值观的统一和融合。
  全球市场以网络社会的节点跨国公司为基本载体,以网络的全球发展为重要推动力,它要求参与其中的各国经济实体必须遵守某些共同的规则,如相互尊重主权、遵重交易对象和销售对象的民族习惯等。因为任何一个跨国公司要想在其他国家投资生产,取得良好的效益,就不能不了解本国与这些国家行为方式、区域的差别,不能不了解这些国家的货币、语言、民族习惯等。这就为这些跨国公司本部所在国和它所涉及到的国家之间的交流提供了一个坚实的经济平台。然而,这种交流绝对不仅仅是经济交流,它必然包含人才的交流、文化的融合、价值观的统合。
  (三)网络社会的全球组织:网络价值观冲突的协调机制
  全球市场的建立并不意味着价值冲突的终结,网络社会中的全球市场仅仅是协调价值冲突的基础,全球市场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除去市场外,社会还需要有一些制度去满足和实现一些社会目标,如政治自由、社会正义等。也就是说,除去全球市场外,我们还必须通过网络社会中的全球性组织来协调网络价值观的矛盾和冲突。全球市场的不断发育成为全球组织发挥作用的坚实的经济基础。通过全球组织,每个群体都获得了自己的发言权,对依托网络技术发展起来的经济主义进行着纠偏与调整。
  (四)用和合思想化解网络价值观的矛盾和冲突
  和合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主要内核,是我国人文精神的精髓。“网络信息全球化使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更加紧密,走向和合体的趋势越来越大,差异与个体并存,整个世界不是统一体,而是一个自组织自调整的和合体。”[2]对于网络价值观的矛盾和冲突,我们尝试用一种新的思维方法,即用和合思想来思考和指导21世纪网络社会中人类的命运,也就是说,化解网络价值的矛盾和冲突,最佳文化方式和最优选的价值导向就是以和合的道德伦理力量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
  和合过程是不同价值观互动的过程,要经过三个阶段:冲突、融合、新生。和合承认冲突,但这种冲突必须经过融合才能新生,但是,从冲突到融合必须有一个过程,这就是和合的过程,没有这一过程新事物就不能产生出来。若和合道德伦理能够表达网络社会人类生存的共同利益,那么,和合不仅是我国文化伦理价值的基本取向,它也会逐渐变成世界各民族文化价值的一种选择,从而化解网络价值观的矛盾和冲突,并昭示出我国传统文化思想在当代网络社会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当然,和合思想作为我国文化的普遍性原理和价值原则,若能在新世纪的网络社会中有所突破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但我们也要理性地看待东西方文化互动中的和合思想,它只是为化解信息文明的矛盾和冲突提供了一种文化价值选择。
  [参考文献]
  [1]刘江涛,李申.论网络时代的价值冲突[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1,(3).
  [2]张立文.和合与东亚意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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