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针对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首先给出了互联网金融的基本定义与主要特征,然后分析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主要影响,最后对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商业银行有效监管的相关措施与方法进行分析,望能够促进商业银行相关业务行为与计算机网络互联网金融的有机融合,提高商业银行对各种风险的防范水平。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所取得的发展是非常可观的。在支付结算领域中,第三方支付占网络支付的比例不断提高;在信贷领域中,众筹融资、P2P等全新的融资模式正异军突起,在信贷领域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作用。换言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呈现出高度融合的趋势,国内利率市场化以及经济金融机制的改革进程不断发展。除此以外,随着消费者消费行为偏好的升级改变,以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以及云计算为代表的相关信息技术将会对商业银行在新时期的经营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银行必须积极探索互联网与金融业务相结合的全新模式,以促进商业银行整体经营效益水平的不断提升与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基本定义及特征
互联网金融是指建立在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支付、以及云计算等多种互联网工具基础之上,具备信息中介、资金融通、资金支付等相关功能的全新金融模式。新时期的互联网金融并非单纯意义上金融产业与互联网的融合,而是基于安全、移动等互联网技术的一种全新金融模式。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互联网金融技术最为显著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支付方式便捷,业务覆盖范围广;其二是信息不对称程度低,交易成本低;其三是资源配置效率高;其四是风险管理水平偏低,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经营管理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其相关概念包括“大数据”、“大尺度数据”、以及“大规模数据”三项。均具备数据体量庞大、数据价值密度低、数据增长速度快、以及数据来源广泛多样这四个方面的特点。通过对大数据的综合分析与挖掘,能够全面分析在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各种行为特征,依据分析结果得出科学决策。
互联网金融为商业银行个性化定制提供可行性,可促进营销业务的精准性。工业时代金融体系中的经营发展模式主要表现为基于供应商中心的B2C模式,目前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与发展,正逐步被取代为基于消费者中心的C2B模式。供应链大数据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实现数据信息的全面共享,将商业银行所吸纳客户在年龄、消费需求、消费习惯、以及风险倾向等多个方面的特征以大数据格式加以记录并储存,从而帮助商业银行更为精确的对客户群体进行定位,以面向客户提供具有个性化色彩的商业产品与服务。
互联网金融为商业银行成本控制奠定有效基础,可促进规模效益的全面提升。在《长尾理论》中认为互联网时代实质上是一个关注“长尾”并促进“长尾效益”发挥的时代。在这一背景下,金融市场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针对银行尾部客户的服务成本过高,收益覆盖的目标无从实现。结合北京农商银行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小额类信贷业务的审批工作需要逐一开展,在此期间所产生的成本与大额信贷业务审核成本基本无明显差异,但小额类信贷业务的收益水平却远远低于大额类信贷业务,造成小额信贷业务在商业银行中相对“遇冷”。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能够为商业银行提供客户分类以及批量化处理的方法,从而促进单个客户平均成本的合理控制,促进银行经营管理规模效益的实现。
三、商业银行有效监管措施分析
识别与商业银行展开互联网金融业务相关的部门,健全与之相对应的监管架构以及法规基础。在互联网金融技术以及相关业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针对商业银行所产生的一系列改变与演进,应当对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加以完善,同时形成控制风险的要求与规范,制定统一化的安全管理标准。例如,针对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相关的电子签名审核、电子签章审核等的环节,均应当制定与之相对应的法规标准,并落实法律责任认定方面的相关条款,确立网络身份、生物身份识别技术在法律层面责任界定中的地位与角色,除此以外还需补充针对云计算技术的监督管理法规与行业标准。除此以外,以北京农商银行为例,考虑到我行所推出的部分新型业务模式开始涉及到银行、电商、保险、以及证券等多个行业与领域,故需要在监督管理方面重视跨行业以及跨市场的协作,对监督管理相关的政策性举措加以协调,以尽可能的规避所谓的“监管套利”问题,确保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下商业银行的稳定、有序发展。
根据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走向与趋势,定制符合商业银行实际情况的战略目标,并建设与之相配套的内部控制工作体系。本领域内监督管理工作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应用互联网金融时代所带来的发展契机,认识到大数据技术、互联网通信技术给商业银行业务拓展所带来的机遇是前所未有的,从防范系统风险,营造创新文化,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这三点入手,制定宏观金融业务发展战略,并制定近期阶段性发展目标。除此以外,还应全面监控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所构建的风险防范工作体系,将商业银行对风险因素的管理与控制关卡整体前移,以确保各种风险问题得到及时的纠正,促进风险防范水平的不断提高。
重视并完善对商业银行相关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督检查。针对互联网的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在互联网不断完善背景下金融业务的创新完善,需形成基于非现场监监督管理的工作手段,对金融业务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合理调整。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积极考量在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正面、负面影响,实施分类、动态管理。同时,还需要就金融业务在实施过程中所配置信息科技系统以及数据库系统的运行水平加以高度重视,最大限度的确保商业银行所提供各类金融产品网络交易行为的实时性、安全性、以及准确性。推动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产品灾备应急体系的建设,督促商业银行方面重视对客户隐私信息的防护工作,避免因客户隐私信息被恶意窃取或泄露所致不可预见的损失问题。除此以外,在金融业务的监督管理领域中,还应当重视对银行与非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关联性的梳理,找出其中可能产生风险以及导致风险传播的要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
四、结束语
本文中针对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商业银行所受到的影响以及有效监管的相关措施展开分析,研究了应对互联网金融风险应采取的监督管理方案。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挑战与压力,但同时也是商业银行创新变革的重要动力支持。在未来的金融行业竞争中,商业银行必须积极思考探讨各种措施与方法,通过全面监督管理的方式有效应对互联网金融下所产生的各种风险,鼓励与规范并重,培育与防险并举,推进互联网时代商业银行监管框架建设,增强互联网金融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作者:刘晓平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 2016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