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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及对策研究

2015-11-19 10:0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网络安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威胁网络安全的因素进行分类分析,从而提出一些对策,对于社会的安定和网络健康成长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网络;网络犯罪;制度;监管
  随着我国计算机网络的日渐普及,网络信息量和网民人数正呈现爆炸式的增长,同时各种网络应用也遍地开花。电子商务、电子政务、BBS、Email等已经普及到千家万户。然而大家在享受着网络便捷的同时,也越来越受到网络安全的困扰:个人信息被非法盗用、各种信息系统屡屡遭到攻击和侵入、非法信息日渐威胁青少年成长......。特别是我国网络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安全系统脆弱、网民教育相对滞后等都网络安全留下漏洞。因而对影响网络安全的因素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应对策就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
  一、网络安全面临的问题
  (一)网络信息污染较为严重
  国际互联网是一个非常开放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充斥着各种有害信息:
  1、色情和淫秽信息
  2、国外意图强加和改变青少年传统观念的有害信息
  3、恶意攻击我国政府和政治制度的非法信息
  4、国内外非法组织和机构进行恶意渗透的信息
  5、各种病毒、木马、虚假广告和其他非法信息
  (二)网络犯罪
  网络犯罪是行为人以电子计算机和网络知识为前提,针对计算机网络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作为手段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网络犯罪也可以概括为针对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网络的犯罪。
  1、针对网络的犯罪
  针对网络的犯罪主要包括下面几种:用网络手段损毁他人网络信息系统,非法占用他人电子信道,非法读取或利用他人电子信息,篡改他人电子信息,删除他人电子信息,危害他人电子信息程序或电子信息系统。
  2、利用网络的犯罪
  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则主要有利用电子信息网络传递或者发布非法信息,传授犯罪方法,制作、传播淫秽内容作品,网络诈骗,网络买凶等。
  (三)网络保护和监管技术低下
  计算机网络安全屡受威胁,与其自身的安全技术不过关有相当大的关系。特别是我国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安全系统脆弱,网络保护和监管技术低下,给计算机犯罪留下了可乘之机。
  (四)制度缺失
  网络安全的立法欠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不力也是计算机网络安全屡受威胁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网络普及程度尽管很高,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网络犯罪的立法却是严重滞后于网络技术的发展。我国发现第一起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时间为1986年,而《刑法》中列出计算机犯罪罪名的时间已是1997年。对网络犯罪打击力度不够,无疑助长了网络犯罪的迅速增加。
  (五)教育力度不够,缺乏安全意识
  网络世界的虚拟化容易使网民缺乏网络安全意识,一方面意识不到来自网络的威胁,另一方面也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对其他人的威胁。例如黑客,只需要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网络终端就可以远距离作案。同时由于对网络安全的侵犯通常不附加暴力,不需要直接面对被侵犯者,因而实施犯罪的人较少有负罪感,极易在心理上自我宽恕,甚至还会产生“成就感”。而且,利用计算机网络犯罪几乎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现有的科技手段也不易侦查到犯罪人的行踪。这些都使得利刚计算机网络进行犯罪的人失去罪恶感,促成了其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外化。
  二、网络安全的对策
  (一)、加强制度建设
  首先,互联网安全制度应该包括规范各种互联网参与者的制度,这些制度应该包括用于规范网络提供商的制度、规范网民个人行为的制度、规范网络信息和网络信息使用的制度等等。例如国内正在推行的实名制、分级制度、信息系统安全制度等。
  其次,同时制度建设还应该包括网络法规建设,我国现行的网络法律法规不成体系,立法也过于粗疏,导致许多违法行为在打击时候无法可依。同时,由于互联网发展速度过快,网络立法也容易滞后于技术的发展。网络安全不仅是个人家事,更是国事、天下事因而建立完善、科学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再次,加强对网络系统运作的规范。信息网络安全除技术保障之外,网络运作的规范也是一项重要条件,而网络运作规范的范畴,除国家机关、科学技术领域、国防建设之外,也包括金融、商务、保险等各种采用计算机系统和联网的行为。
  最后,强化执罚责任追究制度。我国网络安全的管理执法主要是公安机关负责,但巨额罚款多由电信机构负责。为此,各级电信机构是否应当设立专门的执法部门?相对于公安机关,电信机构的执法规章并不多见,民众一般也不了解,如不服处罚,应当如何通过法律救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执法偏差,执罚者又当承担什么责任?尽管《电信条例》《服务办法》均规定对违法的执法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但进一步严格执罚责任追究制度很有必要。
  (二)、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技术手段
  能够对网络安全构成威胁的人往往都精通电脑及网络技术,因而对网络安全的保障将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一场技术上的较量。只有拥有较高的技术手段了,才有可能威慑罪犯,并对已经实施的网络犯罪加以有效打击。目前网络犯罪的技术防控手段目前主要有这样几种:一是采用路由器把住国际Internet出口并在用户服务器上运用专门软件设置过滤网关以对抗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内容的犯罪;二是运用预防与杀毒相结合的办法以对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犯罪;三是运用加密措施和设置防火墙以对抗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泄密、窃密、盗窃软件程序等犯罪;四是运用主体识别和验证的技术以对抗针对金融系统的计算机和网络信息系统的犯罪。
  同时也要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力度和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现在的现实是我国由于网络监管的职能不清,监管从业人员太少等因素导致我国网络监管力度远远不够,对网络犯罪的打击也停留在“运动式”的方式上。在最近的净化网络环境的专项行动中,很多案件的查处都源于网民的举报。一旦离开了这种依赖于网民举报的运动式的打击,网络犯罪很快就会死灰复燃。
  (三)、加强网民安全教育,特别是青少年网民教育
  预防网络犯罪,应特别针对青少年这个特殊的群体,制定积极有效、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对策:首先,应当加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法制观念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网络犯罪的很多案例,直接反映了犯罪嫌疑人法律意识和法律精神的严重欠缺。因此,加强法 制教育非常重要。应该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帮广大网民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建立起适应现代生活的法律观念。
  总之,只要我们针对互联网建立起了健全、先进的互联网管理制度,提高了广大网民的安全意识,并且建立起高效的监管机制,互联网的发展就会步入一个良性循环,安全的网络机制也会成为互联网发展的推进器。否则,如果让互联网依然继续无序发展,网络安全就会渐渐困扰到每一个网民、每一个网络机构,进而影响和制约网络的发展,也会制约国民经济的发展,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 郑佳节,刘文韬.警惕“网络黑客”(.0.计算机时代,1999,(1):22一23.
[2]孙伟平.猫与耗子的新游戏———网络犯罪及其治理[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3]吴兢.网络犯罪不容忽视[J]人民论坛,2002,(5).
[4]〔美〕史蒂文·利维著:《黑客:电脑革命的英雄》,转引自胡泳、范海燕著:《黑客:电脑时代的牛仔》,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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