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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武汉城市圈区域创新网络发展研究

2015-07-02 14:4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关键词:武汉城市圈区域创新网络产业集群
  论文摘要:区域创新网络是指由地方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科技中介组织和地方政府等创新主体构成的关联网络。武汉城市圈具有丰富的智力资源和较好的产业基础,圈内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众多,以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与新医药和机电一体化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但同时也存在企业研发能力弱、要素发育不平衡、创新氛围不浓及地域组织不强等问题,本文结合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分析区域创新网络中的现有问题并提出发展构想。
  1区域创新体系的结构特点
  1.1区域综合科技实力较强但企业研发能力弱
  武汉城市圈具有丰富的智力资源和较好的产业基础。圈内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众多,以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与新医药和机电一体化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武汉市的综合科技实力位居我国19个副省级城市的前列,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是我国著名智力密集区之一。
  武汉城市圈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不合理。在区域创新资本的构成中,大中型工业企业分别拥有科学家、工程师19581人和科研仪器设备原值5908万元,仅占27.6%和3.o%;在区域创新基地的设置上,仅拥有重点实验室1个和工程技术中心11个,各占1.1%和22.2%。
  1.2区域创新主体分工格局显现但要素发育不平衡
  工业企业结构不合理。龙头骨干企业实力不强,2004年产值超过5o亿元的超大型企业仅5家(武钢、武石化、神龙、武烟和新冶钢);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不快,2004年完成gdp303.3亿元,约占全社会gdp的8.o%;民营科技企业生长缓慢、布局分散,2004年共有企业1368家,周围8市仅占18.3%。wWw.133229.cOm此外,在跨国公司的引进方面也明显落后于东部地区。科技中介组织功能不强。技术贸易机构遭遇生存窘境,20o4年机构数量比上年有明显减少;技术市场组织作用未能充分发挥,2004年经营各类技术项目1176个,合同金额79260万元,所占市场份额仅为18.4%和27.7%。
  1.3区域创新设施有所改善但创新氛围有待形成科技创新的基础设施水平较高。总体而言,武汉城市圈的实验室建设和实验仪器设备配置已达到较高水准,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特色产业大都设置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具有国内领先的光电子和信息系统等高新技术产业,且武汉市是我国8大信息传输与转换中心之一。
  观念创新和文化创新亟待增强。武汉城市圈计划经济时代的辉煌催生了区域发展的“等、靠、要”思想;企业的科技创新仍主要停留在技术引进的层面上,不重视合作的学习收益和创新收益等。
  1.4区域创新空间具互补性但地域组织尚需加强区域创新网络初步形成。综合科技实力和地方产业基础自武汉市向周边地区呈等级序列分布;各类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等)、创新高地(高新区等)和创新中心(城镇等)组成的创新空间体系初具形态。武汉城市圈具有进行产业的空间分工和创新的空间扩散的天然基础¨j。

  创新空间秩序有待规范。武汉城市圈创新主体问的合作意识淡薄,圈内甚至是产业集群(集聚区)内部的企业大多注重和外部的技术经济联系,相互问的空间关联比较松散、互动程度低;企业的空间组织形式落后,产业链和技术链的地域延伸不畅,通过对接形成的有效分工不够。
  2区域创新网络的发育水平
  区域创新网络是由地方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科技中介组织和地方政府等创新主体构成的关联网络。
  2.1区域创新主体的互动状况
武汉城市圈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地方企业问具有一定的技术贸易联系,但组织化程度低,各创新主体研发活动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水平有待提高。
  创新主体研发活动。2003年,武汉城市圈高校共开展研发课题9658项,获支持经费总计123188.3万元;其中,具有r&d课题数的约20.0%,r&d经费额的约50.0%来自企事业单位委托。大中型工业企业的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总支出额为277077.0万元。其中,内部支出高达260619万元,占94.6%;对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支出仅为5015万元,占1.8%。区域技术交易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武汉城市圈现有技术贸易机构1512个,技术贸易从业人员53499人;国有经济仍然是该领域的骨干力量,约占总机构数的20.0%和总人员数的33.4%。
  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武汉城市圈现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46家,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6家;各类生产力促进中心19家,且有3家通过国际is09000系列认证;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4个。区域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体系不完善、布局不均衡。
  2.2区域产业集群的形态特征
  区域产业集群(集聚区)的发展模式。产业集群(集聚区)的发展一般有四种形式:内力推动的传统产业集群、外力推动的现代产业集群、政府政策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大型骨干企业主导的混合产业集群。目前,武汉城市圈的产业集聚以各级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主要空间载体,政府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外力推动的“混合”产业集群是其发展的两种基本形式j。
  区域产业集群(集聚区)的发展规模。武汉城市圈现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工业开发区63个(包括高新区7个),据此形成了性质、产业和层次各异的产业集群(集聚区)。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圈内开发区的产业集聚多处于起步阶段,集聚区内的产业联系和企业关系也较为松散。
  区域产业集群(集聚区)的空间结构。武汉城市圈的产业集群(集聚区)主要呈西北一东南向带状分布,在以武汉市高速外环为中心、西北沿京广线、东南沿沪蓉线(长江水道)的两侧,集中了圈内产业集群(聚集区)的70%(44个);东湖高新区的光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武汉经济区的汽车工业等现代制造业业已形成向周边地区的辐射。这种格局基本反映了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

 3区域创新网络发展构想
  3.1建立网络关联形式
  3.1.1强化技术联系这是建立企业(部门)间联系的主要方式,包括价值链关联、创新链关联和产业链关联等。在企业组织的空问分离和价值链的地域延伸方面,武汉市主要进行研发、营销(和成品组装)等高端价值部门的布局,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圈内8市分别承接相关生产基地的转移,合作发展部门经济。共同构建大型企业集团。在技术成果的空间扩散和创新链的地域延伸方面,武汉市主要立足自主技术创新,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圈内8市分别承接相关技术的扩散,选择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制造业。共同构建企业技术联盟。在产业部门的空间分工和产业链的地域延伸方面,武汉市主要发展主导产业部门和加工度高的下游产业部门;圈内8市错位发展辅助产业部门和加工度低的上游产业部门。共同构建产业地域综合体。
  3.1.2拓展市场联系这是不同类别创新主体问建立联系的主要方式,包括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和人才市场等。武汉市依托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创新基地,定位城市圈技术、信息和人才的主要供给和生产方,在汉企业和圈内8市定位为有效需求和消费方;建设区域技术、信息和人才流动的统一平台和各种“绿色通道”。形成高效率、一体化的城市圈技术信息和人才市场。
  3.2建设网络支撑平台
  武汉城市圈的产业集聚发展多依托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进行,基于创新的产业集群(集聚区)发展思路是:合理确定产业集聚发展规模;引导和调控区域产业集群(集聚区)发展的空问布局;加强不同产业集群(集聚区)间及其内部不同企业问的联系提高区域产业集群(集聚区)的地域组织化,实现产业集聚功能和创新效益j。
  3.2.1产业集群(集聚区)发展的规模确定包括数量规模和产值规模。根据现有基础和区域产业发展与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武汉城市圈依托省级以上(含省管)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重点建设相对发达的产业集群(集聚区)60个左右,其中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集聚区)达到15个;城市圈产业集群(集聚区)总产出占区域gdp的比重达到45%其中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集聚区)的比重达到20%。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区域产业集群(集聚区)的发展规模,形成以产业集群(集聚区)为主要支撑的区域经济体系和创新体系。
  3.2.2产业集群(集聚区)发展的地区布局包括数量分布和性质定位。根据现有基础和区域产业发展与创新体系建设的要求,武汉市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现代制造业集群为主,周边8市错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集聚区)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产业集群(集聚区),外围城镇则主要发展地方自我成长型的传统产业聚集区,并确定各自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3.2.3产业集群(集聚区)发展的空间组织是指产业集聚发展的地域组织方式。根据区域城镇体系的发育和产业的空间布局,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为主要组织形式,以创新链和产业链的地域延伸为主要发展动力,以对接和错位为主要组织路径,注意把握与城市圈不同等级创新中心、产业中心和主要交通干线的空间位置关系,重点在武汉市高速外环邻近的带状区域、京珠和沪蓉高速公路沿线、长江和汉江沿岸以及与城市圈地方创新中心邻近的周边地区进行新增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布局和原有产业集聚区的空问结构优化与重组,形成武汉城市圈产业集聚发展圈层和廊道相结合的空间格局。

  3.3健全网络互动机制
  科技创新的网络互动机制是指激励创新主体合作与交流的内在机理及其相关制度安排。各类创新主体的互动需求源于网络关联的经济收益和学习收益,但关联各方的信息不对称可能引发交易的不确定性和市场风险;增加收益预期、培育相互信任是提高创新主体网络互动效率的关键。武汉城市圈的网络互动机制建设应立足提高创新主体对相互合作与交流的认识,通过建立创新主体问的良性互动机制,营造刺激创新的氛围,促进区域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形成。
  3.3.1提高收益预期培育合作愿望引导各类创新主体特别是同类创新主体正确认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及其频繁交流的创新意义;创建城市圈创新主体合作的示范工程,引领合作创新创业热情;以制度保证合作收益的公平、合理分配,继续完善创新主体合作创业的利益分配机制、资源共享的利益协调机制和风险共担的利益补偿机制等。
  3.3.2夯实信任基础防范市场风险充分利用推进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建设的契机,建立和完善城市圈政府间的一揽子合作计划,构建不同创新主体相互合作的基础;加强市场环境治理,健全市场管理法规,维护法制经济秩序,建设城市圈诚信社会和创新文化。逐步形成城市圈区域利益共同体,营造相互信任、合作创新创业的浓郁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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