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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改革与发展

2023-12-07 22:1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众所周知,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不仅仅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而且也是关乎民生的大事,因此必须重视并不断加快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推动其改革与发展。文章将从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问题着手,就如何推动基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改革与发展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1 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问题

 

  1.1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尽管实施质量监督以来,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至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还没有形成专业监督模式。为了确保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时有法可依,我国近些年来出台了很多相关政府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很多地方政府也紧随其后制定出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这些法律规范往往是针对大型水利工程而制定的,对中小型水利工程并不具有适用性。而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主要是针对中小型水利工程开展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但是目前却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指导基层质量监督工作。有的地区根本就没有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或者制定了工作制度但不具有可操作性,基于种种原因,导致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1.2 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

 

  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质量监督人员编制缺乏统一性。当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挂靠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另一种则是单独设立的事业单位,其事业编制性质都是参考公务员管理模式,实行全额或差额拨款制度。二是部分县区尚未建立完善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水利部明确规定各县区必须设置专业的质量监督站,保证水利工程监督的有效性。但是依然有部分县区没有建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三是有的县区设置了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但是却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现如今,我国正大力倡导简政放权,政府部门要增设新机构的难度大大加大。因此,如果县区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未能顺利通过编办的审核造成空有名分却不能进行独立办公,这就使得基层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很多都是兼岗或混岗的局面。如果从其他科室抽调,仍然缺乏专职人员,导致质量监督人员缺乏稳定性。

 

  1.3 质量监督方式方法落后

 

  一是存在严重的凭资料进行监督的问题。当前质量监督工作的现状是工程项目多,监督人员少,由于工作量过大,导致工程质量监督流于形式。不少质量监督人员在实际开展工作时,往往根据施工方和监理方所提供的材料就作出质量评定结论,导致质量监督的结果往往要受资料的影响,权威性尽失。二是监督检查项目缺乏全面性。在开展质量监督工作过程中,质量监督人员并不会去检查水利工程参建各方的内业资料是否完备、人员是否全部到位等,而把工作的重心全部放在工程实体质量上。三是监督凭经验判断。部分质量监督人员往往通过手摸、眼看、锤敲等落实传统的方式,并根据自身经验做出判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同时也没有可靠数据予以支持,难以使人信服。

 

  1.4 质量监督人员素质偏低

 

  由于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往往需要涉及多个领域的相关知识,如法律、施工、设计、监理以及工程造价等,这就要求质量监督人员不仅要对相关法律法规十分了解,还要懂施工工艺,懂得质量监督的工作方法和程序,要求质量监督人员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都比较强。当前很多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所配备的监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也不对口,很多都是新进人员缺乏足够的工作经验,还不能很好地胜任这项工作。

 

  2 推动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改革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2.1 加快完善质量监督相关法律法规

 

  考虑到当前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面临无法可依的情况,政府部门应该加快完善质量监督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要确定中小型水利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和评价的有关标准,对于违法违章,要提出明确的处理措施。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确保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有法可依。

 

  在实际开展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要从工程实际出发,对于质量监督工作的内容、程序以及人员职责和监督的方式,要进行明确。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法,对于违法违章行为,要采取措施严厉打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证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2.2 明确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定位

 

  定位明确是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挥作用的首要前提。所以水利部应针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和组成进行统一规定。建议将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为准行政部门,性质应是公益类事业单位,这有助于其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为了保障监督效果,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深入调研,不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从而让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重视质量监督工作,尽快建立质量监督机构。同时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让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认识到质量监督机构组建的重要性和急迫性,并向地方编制委员会提出组建质量监督机构的申请。

 

  2.3 加快质量监督方式方法的创新

 

  一是要加快建立集体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集体监督机制,个人监督可能出现不够公正、客观的情况,而集体监督就能避免这一点,从而使质量监督工作更加透明。在对中小型水利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时,必须确保主监督人员和责任监督员都能明确自己的责任,并配备两名质量监督人员。二是配齐必要的设备。质量监督部门必须配齐必要检测仪器和设备,进行现场检查,不能采用过去手摸、眼看、尺量的传统检查手段,而应该借助于回弹仪、钢筋扫描仪以及激光测距仪等仪器进行检查,收集必要的数据,并进行数理分析,保障质量监督的科学性。三是实行第三方检测。要求第三方检测单位与施工单位毫无关联,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仪器设备,所作出的检测结果更加公正客观且具有法律效力。实行第三方检测不仅有利于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完善,而且还能为质量监督的准确性提供保障。

 

  2.4 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水平

 

  在配备质量监督人员时,不仅仅要考虑专业搭配的合理性,还要保证年龄结构科学合理,既要使用质量监督工作经验丰富的老质量监督人员,又要注重新进人员的培养。通过传帮带,从而新进人员尽快熟悉新岗位、熟悉工作业务,并加强与老质量监督人员的团结与协作,促进质量监督水平提升。

 

  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质量监督工作经验交流等活动,让所有质量监督人员都参与进去,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对于质量监督人员而言,必须正确认识到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学习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让自身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加强,从而更好地进行质量监督工作。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能够为水利工程质量提供保障,长期且艰巨。为了促进基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改革与发展,必须正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改革与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效果,推动其改革与发展,尽早迈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

 

  作者:保开发 来源: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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