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社会加快发展,需要水利提供更加可靠的水利工程保障、更加高效的水行政管理和更加优质的水利公共服务,但是,当前还存在尚未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后、农村水利服务体系不适应诸多困难和问题,为此,本文就如何有效地发展农村水利,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丰富并推进农村水利改革作一阐述。
我国水情复杂,治水任务繁重。尽管我国对当前水利投入很大,城乡供水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农田水利设施不断改善,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得到加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积极推进。但是,我省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全球气候环境变化,决定了我国治水任务的复杂性、艰巨性,特别是全国经济社会加快发展,需要水利提供更加可靠的水工程保障、更加高效的水行政管理和更加优质的水利公共服务。面对这些新挑战,我们清醒地看到当前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三个不相适应、三个突出矛盾和三个普遍问题。
1、尚未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
尽管近年来农田水利投资已占全部水利投资的40%左右,但与实际需要差距仍大,大型灌区节水改造10多年来,仅完成规划投资的约37%,以“最后一公里”为主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投入缺口更大。资金投入是最大的问题。
2、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后
事权划分不清,地方财政困难,普遍存在人员和维修养护经费落实难,改革难度大。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状况不佳、水价不到位、水费计收难,群管组织因为灌溉排水等工程公益性强、效益低,政府扶持不力,进展缓慢。
3、农村水利服务体系不适应
由于诸多原因,体制没理顺,经费严重不足,无法适应5-10年一举赶上的要求。
一、如何有效地发展农村水利,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丰富并推进农村水利改革
1、统筹规划,做好农村水利改革与发展的前期工作
要集中力量抓好县级农村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安排、重点突破,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多做打基础、增后劲、管长远的工作。组织专家和技术骨干对规划严格审查把关,确保规划的科学性、深度与质量。通过规划,不仅要达到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明确发展原则与目标任务,针对性地进行总体布局、合理安排建设内容和规模,真正起到指导和规范工作的目的,还要起到协调有关部门、整合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严格按照批复的规划开展工作,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估。建立并完善立项决策、审批、实施、监督、验收和后评估等制度。
2、抓紧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重点解决饮用水氟砷超标区、血吸虫病区的农村居民饮水问题,同时也要有重点地解决苦咸水、污染水、微生物超标等水质不达标以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一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在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的同时,要突出近期重点任务;二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把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和各项任务分解到县,选好水源,确定适宜的工程型式和工程规模,合理布局工程;三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地方建设投资,省级安排的投资应不低于全部地方投资的30%,防止将地方投资任务转嫁给农民,增加农民负担;四是规范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加快法规制度建设,规范建设管理行为,进一步明晰农村供水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和责任,分类确定管理模式,合理确定供水水价,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五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搞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3、加强农村水生态、水环境建设
疏浚整治中小河道。目标是“塘变深、水变清、岸变绿、家园变得更加洁净,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建设灌溉饲草料生产基地。抓好试点,在有水源条件的地方,以水定草,以草定畜,发展灌溉饲草料地,使天然草原实行轮牧、休牧、禁牧。推进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主的水土保持建设。加大坡改梯和淤地坝建设力度,改善水土流失区农业生产条件。推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环境建设。
二、建立稳定的长效机制,加快发展农村水利
1、建立稳定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及普惠政策
农村水利建设由于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太多,资金需求量很大,需要建立投入的增长机制。建议以目前财政扶持农村水利发展的资金作为存量资金,同时每年从新增财政收入中拿出不低于0.5个百分点的资金作为扶持农村水利的增量资金,并将上一年度的增量资金转为存量资金,滚动增加。
2、建立与国家保护农业政策相适应的供水成本补偿机制和节水灌溉激励机制
农业供水的90%以上为灌溉用水,灌溉用水的产出是农产品。农产品价格受社会承受能力和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上升空间非常有限,近年来农民的种植业收入更呈下降趋势,水费负担不合理的矛盾日渐凸现,农业供水不可能按全成本向农民收费。因此,通过水费补偿供水成本的水价政策已经难以继续执行,需要根据中央“多予少取”的政策进行调整。我国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后,农村水利骨干工程的管理运行费用应该考虑主要由公共财政支付,这是涉及保护农业、支持农村发展的重大政策调整,其结果不但直接减轻了农民负担,而且有利于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有利于巩固农业基础地位。
同时还要大力普及节水灌溉,这是缓解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但节水效益分配往往难以做到节水的实施者与节水的受益者之间的统一,经常是农业节水,工业、城市受益;上游节水,下游受益;生产节水,生态环境受益。因此,普及节水灌溉需要建立中央公共财政引导、各级地方财政分担的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
3、确立并逐步培育农民合作组织在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全国上千万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以及大中型灌区的田间工程,每年维护、清淤、水毁修复、改造等需要大量用工和资金,政府不可能包揽下来。农民作为农村的主人,理应承担必要的责任和义务。超过农民负担能力的那一部分,政府酌情给予补助。实践证明,农民合作组织适合担当小型农村水利“业主”角色,解决“一事一议”的发起者和组织者缺位的问题。
但目前由于缺乏政府必要的扶持,许多水费收入不足以平衡支出的农村水利工程仍然难以组织农民合作组织接手管理,一些已经成立的农民合作组织也因缺乏经费来源而面临生存问题。因此,有必要安排专题深入研究政府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健康持久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明确其法律地位,强化责任,加强能力建设,实现民主管理。
作者:关玉玲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15年4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