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我国流通经济学研究的理论基础,但限于时代特点,马克思在纯流通领域并没有展开论述,仅是将纯粹流通费用归结为由资本的价值形式变换而带来的耗费,即与纯粹流通费用相对应的“交换劳动”成本是剩余价值的扣除。由此可见,在《资本论》原有的前提假设下,交换劳动不属于“活劳动”,不能创造价值。然而现代商品经济的空前繁荣和商人团体的迅速崛起,尤其是当今“互联网+”的巨大成功,都使得上述结论略露“空中楼阁”之态。一种理论上不创造价值的劳动和付出这种劳动的劳动者群体不仅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渐萎缩消亡,反而愈加繁荣并已经成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要力量。“互联网+实体经济”模式更为传统经济的腾飞插上了翅膀,成为了创造国民经济新增长的主要动力,这不得不使我们认真研读、重新发掘理论的生命力所在。此时,我们幸运的发现,事实上马克思早已为日后理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他写到:“此外,还应当研究:第一,只有必要劳动才加入商品价值这个规律,怎样适用于流通过程……”但他并未能展开,本文以“互联网+”为切入点,研究了交换劳动的价值创造,希望能对弥补价值规律在流通领域的研究空白做出贡献。
一、 交换劳动是必要劳动
1. 物质生产的极大丰富突显了交换劳动的作用。随着生产力的突飞猛进,物质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经济社会有了巨大的进步。商品的生产能力已经不再是制约经济发展的首要因素,随处可见的“过剩”不仅困扰着企业也更是让宏观经济决策者头疼不已。寻找市场,创造需求,至少在目前看来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最终诉求。交换已不再如物质生产相对落后、产品种类数量相对匮乏的时代一样容易发生。“酒香也怕巷子深”,积压在仓库中、堆放在货架上的商品要让渡其使用价值进而实现其价值的过程,迫切需要高质量的交换劳动才能够实现。此时的交换劳动,不仅仅是完成了简单的时空对接,还必须完成品种、数量以及价格的双向契合,在尤其注重个性化的今天,显而易见这并不容易实现,需要劳动者投入大量的时间、劳动和智慧。这其中既有具体劳动也有抽象劳动,与生产性劳动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且同样是商品实现其价值的必要环节,在物质大发展的今天甚至比生产劳动更为重要。互联网对传统贸易的促进有力的证明了这一点。互联网的大范围、快速传播及便捷接触等特点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进行高效的交易匹配,它能够迅速的、准确的定位某种产品的用户群体,同时能够将用户的个性化商品需求信息迅速的、准确的传递到生产者手中。可以观测到的事实证明,使用了电子商务交易手段的买卖匹配实现了井喷式的增长,足见纯粹流通环节蕴含的巨大潜力,而这种潜力已经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下最需要、最重要的价值所在。
2. 全球化和消费者需求的提升使得交换劳动复杂化。除了生产能力的提高,贸易条件的改善也为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气象。贸易壁垒破除、储运能力飞跃、信息全球同步等使得消费者能够在世界范围内选购商品,这就让交换劳动追求的“双向契合”更为复杂化。范围的扩大不仅是数学意义上排列组合的增加,更是消费者要求的不断攀升,这就意味着交换劳动的从业者需要付出的除了具体劳动之外更多的是智慧——如何才能更高效的识别和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对于生产者来说,交换劳动还肩负着信息传递者的重任,如何让生产环节更紧密的配合市场从而带来社会再生产的良性循环,交换劳动的质量是举足轻重的。
总而言之,交换不再是一个可以瞬间完成的简单劳动,而是商品实现其价值的必要环节。其复杂性不亚于生产劳动,需要劳动者付出大量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昔日交换本身相对简单容易及其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不高决定了其在经济理论中的分量亦不重,时移事易,交换劳动不仅是价值实现的必要劳动,其内涵也非常丰富且意义亦十分重大。
即使不把交换过程独立出来考察,也不认为需要有专门的劳动者来从事交换劳动,买卖的“双向契合”也是必须完成的,不过是由生产者向下游延伸或者由消费者向上游延伸。显而易见,这两种方法都将带来超额成本。交换劳动独立出来并由专人完成可以极大的提高效率,同时降低生产者的销售成本和消费者的选择成本,这不仅满足了效率的要求更是激励相容的,这为交换劳动的繁荣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直观来讲,生产者不需到处寻找合适的市场而能专注于生产,消费者不需到处寻找满意的商品甚至可以一站式购物,从而商品可以高速的流通起来,这就是交换劳动创造的价值。
二、 交换中的活劳动
把马克思的假设放宽,让交换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过程”而不是“瞬间”,我们可以很清楚的发现交换中包含了各种形式的人类劳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等形式概莫能外。这个过程中凝结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从本质上讲与生产过程的活劳动没有什么区别,其创造的价值既为消费者也为生产者所享用。
1. 交换劳动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生产力的发展和全球化的推进使得消费者的选择大大的丰富了,即使是完成了时空契合已经摆在货架上的产品也未必能够实现交换。在当前的经济社会环境下,消费者消费的已不再仅仅是产品,服务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不同零售业态的存在和层出不穷就是消费者对服务的需求有所差异的结果。一般认为消费者进行消费活动会面临六种交易成本,时间成本、运输成本、储存成本、调整成本、信息成本以及心理成本。其中,储存成本是指消费者批量购买商品时带来的家庭储存成本,调整成本指的是消费者不能在指定的时间购买到指定的商品而不得不进行调整(购买另一种商品或换一个零售点购买)而带来的成本,信息成本指消费者检索所需商品信息耗费的成本,心理成本指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由于环境令人不快而产生的成本。不同的消费者的交易成本不尽相同。为了降低这些交易成本,消费者不止选择商品,更要选择服务。实际上,消费者消费的商品是产品和服务的总和。交换劳动为消费者创造的价值在于针对交易成本不同的消费者,它可以提供不同的服务。
(1)提供环境服务。即购物场所的环境,这种服务决定了消费者的购物感受,直接影响心理成本的水平。尽管这种服务很难度量和定义,但消费者却可以很明确地感受到有些零售点的服务水平很低,而另外一些相对较高。零售点的环境和服务甚至会影响消费者对于商品价值的判断和购物选择。对消费者交易成本的节约将成为零售商的成本,并加入到商品价格中去。折扣店商品之所以低价可能是因为提供了低水平的服务,而高档商店的高价与其提供高水平的购物氛围耗费了更多资源有关。
(2)提供品类服务。品类分为宽度(不同商品种类)和深度(同一个商品种类的进一步细化),品类服务可以降低消费者在零售过程中产生的多种分销的交易成本,比如时间成本、运输成本和调整成本。零售业态中强调品类宽度的是超市、百货公司和大型超级市场,而强调品类深度的则是各种专业店。在销售商品的品类既定情况下,品类服务水平越高,消费者越容易选择到满意的商品,但零售商所承担的成本越高,这些成本体现在诸如挑选适销对路的商品、如何布置卖场等方面。
(3)提供区位服务。即零售点的地理位置是否便利,实际上选址可能是零售业考虑的首要因素,它直接决定了消费者在消费活动或购买过程中的时间成本和运输成本,也可能是消费者考虑购买行为时的首要因素。便利店是很好的例子,其提供的环境服务、品类服务与高档商店相去甚远,但位置便利却成为其与其他业态竞争的最大优势。
(4)提供交付服务。即按要求的时间和要求形式为消费者提供所需的商品,消费者的需求可能在一天的任何时间、一年中的任何一天,要求的形式可能是多种品类、数量和包装等。因此,交付服务可以影响消费者的时间成本、调整成本和储存成本。高水平的交付服务可以通过延长营业时间、提供信用额度、分担储存成本和降低消费者风险等方式达到,这也同样会提高零售商的经营成本。
(5)提供信息服务。消费决策需要商品的信息做依据,这些信息包括商品的价格水平、销售状况、商品属性和零售点信息等。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可以极大的降低消费者的信息获取成本、购买调整成本和商品储存成本。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足以说明消费者对信息获取便利性的需求,网络搜索商品并提供相关信息的快速是传统零售形式所不能比拟的。当然,提供这一便利的代价是零售商的辛勤劳动。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交换劳动提供的服务极大的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降低了消费者的交易成本,且其提供的各种服务与产品不可分割,生产者制造的产品必须与交换劳动提供的服务相结合才能成为可供交换的商品,服务是交换中活劳动的载体,其价值实实在在的为消费者所享受。
2. 交换劳动为生产者提供服务。交换劳动为消费者提供各种服务从而降低交易费用,其同样可以为生产者提供多种服务以减少成本。细化分工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专门从事交换劳动的商人团体不断壮大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更使得消费者和生产者同时受益,使得各经济主体激励相容。
(1)交换劳动为生产者提供分销服务。生产专业化和消费多元化是经济社会中的一对矛盾,随着消费者对商品种类和数量要求的提高,生产的专业化需要不断加深,这对矛盾将愈演愈烈。商业的存在就为专业化了的生产者提供了生存的可能,商业的技术创新(如商品运输、保管等)、制度创新(多种零售业态的出现)以及在网店、渠道、设施等方面的经验不只是免去了生产者自主销售商品寻找市场的任务,还出色的提高了整个经济活动的效率。尤其是生产相对过剩带来销售困难,流通领域的分销服务成为控制市场的重要环节,谁控制了分销渠道就掌握了竞争的主动权。
(2)交换劳动为生产者提供信息服务。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实现了海量交易信息碎片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这些第一手数据最直接的反映了市场需求,为生产者的决策提供了切实可靠的依据。商业在市场上发现销售的导向并把信息传递给生产者,生产者由此不断调整自己的生产结构,保证产品适销对路。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只有商业能够承担满足即期市场需求、开发潜在需求甚至创造新需求的功能,而这些需求正是生产者的衣食之源。
理论的抽象要追随现实的变化。买卖的“双向契合”,不只是由于物质生产的丰富以致相对过剩而导致的种类、数量契合复杂化,由于信息传递和物质运输方式的革命性变化而使得时、空契合也不再简单。举例来说,鲜活产品远距离运输的实现就带来了时间价值,交换活动的效率直接决定了商品的价值。综上所述,在当前的经济社会条件下,认定交换劳动创造价值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3. 交换劳动是智慧创新劳动。当今“互联网+”在商业领域的应用是交换劳动的典型代表,已成为创新的代名词和经济进步的首要推动力。
首先,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交换劳动是巨大的技术创新。信息技术不仅极大的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还从技术上大大提高了企业管理的能力。从微观生活层面来讲,利用互联网技术,我们可以寻找身边最便捷的生活设施,从吃饭、打车到资金管理都可以一键实现。从中观企业层面来看,利用互联网技术,我们可以监测每一个运营节点,从生产进度到每一件产品质量都能够实现全覆盖,使得企业的扁平化管理成为可能,极大的节约了资源、提高了效率,十几人甚至几个人的创业团队同样能够运作一个大规模企业。以阿里巴巴为例,其电商平台的年销售额近3万亿美元,而其企业规模仅为3.4万人,相比较传统国际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其年销售额同为3万亿美元却雇佣了240万员工。没有互联网这一技术手段,企业管理能力不可能实现如此大规模的提升。
其次,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交换劳动是巨大的思维创新。“互联网思维”是当今时下热议的话题,是创新的源动力。如果将信息技术作为第三次产业革命,那么从互联网思维来看,当前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就是以“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数据技术。信息是经过加工的数据,必然存在一定的失真、缺失,而数据时代是对大量未经加工的原始数据进行管理,令其服务于商业目的,将不可能变为可能,如实现完全的个性化定制商品,在传统产业链条下的成本和收益完全不匹配,但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则可以轻松实现。可见,“敢想”,也就是团队创业者的思维能力才是决定成功的关键因素,这是人类智慧在经济领域的极大体现,为交换劳动的能力赋予了无限可能。三、 交换劳动创造价值的意义限于时代特点,马克思对于纯流通领域的研究并没有展开。至如今,经济社会已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劳动价值论在纯流通领域的空白亟待填补,这对于劳动价值论本身以及基于劳动价值论的商业经济学研究都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解释了商业的发展,肯定了商业利润。现代商业的繁荣发展无法用一个没有内容的瞬间来描述,承认交换劳动创造价值,将交换的过程认定为一个复杂且丰满的过程,并对此进行详细的解剖研究才能展现流通过程的全貌。流通过程与生产过程一样,是商品实现价值的必要条件。在生产相对过剩的形势下,商品完成“惊险的跳跃”其难度甚至可能高于形态的从无到有,流通过程在经济循环中的作用不亚于生产过程。考虑交换劳动创造的价值可以为商业“进销差价”正本清源。同样的商品在便利店、超市、百货商店等不同零售业态的售卖价格不同,这些不同的进销差价显然不可能来源于这种商品,简而言之,便利店的进销差价更多的来自于其地点、营业时间便利性,超市则更多得益于品类齐全,百货商店则依赖于优质的购物环境和服务。而电子商务实践则充分说明了流通过程的巨大潜力。由此可见,商业的利润来源于商业本身,是流通过程活劳动投入创造剩余价值的体现,而非生产过程剩余价值的扣除。
第二,解释了价格与价值的背离,夯实了流通经济学基础。传统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但现实中的商品价格往往远高于按照这种方法计算的商品价值,同样的商品通过不同的渠道交易价格也是千差万别,这些都不妨碍商品价值的实现。以上现象削弱了劳动价值论的解释力,带来相关质疑。而考虑了必要流通费用之后,这些都不难解释。由于市场范围的扩大化和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流通费用甚至可能超过生产费用而成为商品价值的主要构成部分,这也可以有力的证明价值仍是商品价格的客观基础。回到最初马克思留下的开放问题“如何将只有必要劳动才加入商品价值这个规律适用于流通过程”,交换劳动创造价值进一步增强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完整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夯实了流通经济学的学科基础。
作者:骆晨 刘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