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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探讨我国农村信用社体制改

2015-07-24 09:4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在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了解的同时,看到了农村信用社体制中的一些问题,比如体制定位不明确、管理水平较差、产权不明确、监督不通畅等问题,并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有关观点,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使农村信用社的体制改革能够深入的贯彻执行,真正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更好的解决人们群众生活中的资金需求,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 农村信用社 体制改革 改革方向

  概述:农村信用社是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的力量,担负着进行资金配置的重要任务。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为农村的经济生产提供资金以及生产物资,提供农村企业的资金补给,为城镇经济发展注入力量,通过弥补农村生产中资金不足的问题,来促进三农的实施,促进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鉴于农村信用社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应该按照新制度经济的理论从全方面进行体制改革,促进问题的解决,谋求农村经济长远健康发展。
  一、农村信用社的体制存在一些现实问题
  农村信用社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体制问题,信用社的体制直接移植到农村,忽视了农村金融的特殊性,可以清楚的看到经营主体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各方面不能够和谐的统一,这些深层的问题都导致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异常艰难,这些是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并解决的问题。
  1.农村信用社体制定性不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农村信用社的起源是作为一种合作组织出现的,是社员采取自愿加入的手段来组织生产的,但是在实际的经营运行中,管理人员是通过任命的方式进行的,农民参与到信用社的经验管理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得到发挥,加之政府部门决策思路不清,使农村信用社的体制的定性不能够得到明确的确定,致使有关的条例难以自圆其说,长期处于非官非民的尴尬状态,缺乏有效的监督。
  2.监管缺失,法人治理结构的形式健全但是实质上的功能得不到发挥,因此新一轮的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在管理中可能会出现了内部控制失控的局面,继而是有效治理结构的缺失,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是由商业银行的监管部门管理,有时会由于体制的不畅通导致的信息反馈不畅资金核算繁琐的现象,在加上其他的一些监管部门管理不自由,没有形成相对独立的管理机构,也没有形成具有本国特色的风险防控机制,依旧是沿袭了旧的管理和运行的模式,不能发挥出很好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3.体制中管理和运行因素缺乏创新意识,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的健康稳定发展。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要求,法律规定等外生制度要通过一种渐进式的内生制度来逐步的定性和发挥作用。信用合作社发展了很多年,对政策金融和商业金融的有着很强的依赖,农村信用社处在比较被动的地位,没能够突破路径上的依赖也就没有从根本上实现合作化,经营运行靠上层智慧,使得基层的创新意识得不到有效提升。
  二、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意见方向
  1.探索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的新模式,发挥市场调控的能力。因为农村信用社的体制改革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要结合现在的困难,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采取自上而下的制度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发展的新模式,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之一有形的规则与无形的观念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才是最有说服力的,才最能发挥作用,无形的观念要比有形的规则更长久。所以农村信用社应当自上而下的建立起适合当地实际的模式,减少政府对金融的直接干预,而是要从加强调控的角度做总体的统筹,在宏观上加强监管加强立法,只有顺应群众的观点,才能反过来促进信用社的管理运行,这才是一条好的思路。
  2.完善对农村信用社的各方面的监管。针对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需要农村信用社加强对资金和管理运行的监管。 一是加强社会监管,通过社会审计机构、监督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各方面的评估,可以更加独立公正的说明农村信用社的效益和服务管理问题,对于不合规定的、非法的、滞后的情况能够及时的调整、发现和制止。二是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督管理,这属于一个总的调控机构,对于化解金融风险、检查信用社的资金运行情况、监督其服务和管理是很直接的。三是加强内部的监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一个科学的内部的调控机制,建立监理制、投票决策、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制度等,不再是一个人做主,而是多人依靠信贷管理制度、稽核监督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参与到监督和管理过程中,避免资金的流失,提高工作的效率。
  3.加强制度创新,实现金融机构多元化。针对经营管理落后,发展没有动力的情况,急需加强管理创新。一是可以将加强农村资本的市场准入,通过民间的资本规范化可以增强金融市场的活力,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金融创新的主体。二是采用股份制的形式,将产权划分,还要鼓励基层农民建立自己的互助合作的金融组织,无论是农民还是工商业者只要是遵守章程,并且有一定的资金都可以加入到社员的行列。三是最直接的一方面,随着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存贷款业务已经不是单一的需求了,保险、基金等业务开始活跃起来,农村信用合作社据就是要在这种情况下开展多方面的经营,拓宽农村信用社的盈利范围,同时也更好的群众谋求一条新的投资理财方式。
  4.优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因为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模糊不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经营管理质量,因此要让农民参与到产权的经营中,农村信用社的产权经营模式要按照省级联社、县级联社(一级法人)两级法人并存的模式,在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可以引入竞争的机制,让多种资本参与到产权的划分中,可以通过股份转移并购来组织资本,把农村信用社的活力发展到最大的限度。
  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信用社在运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需要各方面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的通力合作,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最大限度的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带动作用,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注入更强劲的活力。
参考文献:
[1]闫朝霞: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若干设想  经济师2008,""(4)
[2]陈雪飞:农村信用社制度: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
[3]孔少飞:关于完善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体制的思考 - 学习论坛2010,26(2)
[4]刘春梅: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信用社大有可为 - 金融经济(理论版)2010,""(5)
[5]宋磊 王家传: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试点改革绩效的实证分析 -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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