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就我国在“三农”问题上遇到的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金融抑制现象,以及破解的对策进行论述
关键词:新农村 建设 金融抑制 破解 对策
2005年底,中国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角。大力发展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的综合改革,实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的增收就成为目前及将来一段时间农村工作主旋律。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宏伟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力量和资源的聚合。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资金是经济发展“血液”,加快新农村建设,离不开金融的支持。
一、金融抑制现象在农村地区的反映
1、市场城乡分割,金融组织体系的不健全。首先,农村金融体系中只有银行类的金融机构在发展。其次,银行类机构呈现快速收缩的态势。根据调查:从2000年以来襄樊市累计撤销农村金融网点302个,目前工行、中行、建行在乡镇一级网点已全部撤完:农业银行也将服务局限于县城,乡镇一级目前只有农村信用社在为农户提供信贷的服务。此外,融资担保、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在农村还是空白的。
2、金融管制的过度,机构经营的僵化。一是在金融市场准入上城市与农村一样高,导致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机构十分的单一。二是以服务“三农”为主业的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商业银行化倾向不断的延伸,管理的半径逐步的加大,机制日益的僵化,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也越来越难。许多由基层的农村信用社结合各地实际创新信贷产品因贷款权限的上收被停办。
3、农村信贷投放总量的不足,经济货币化程度的偏低。仍以襄樊市为例,2005年,全市共实现GDP612亿元,其中,县域部分实现325亿元,占比为54%。同期,全市的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560亿元,其中,县域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为264.68亿元,占比为47.3% ;全市各项贷款余额为259.77亿元,其中县域金融机构贷款仅119.42, 占比为46% 。金融深化比率约为81.53% ,仅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农村人均储蓄的存款3486元.约为全市人均储蓄的存款36% :人均占用的贷款2602元,约为全市人均占用贷款的58% ;若剔除生活在县城的非农人口,农民人均金融资产低于全市的平均水平的一半,总量明显的不足,经济货币化程度严重的偏低。
4、农村金融产品结构的单一,金融服务面的狭窄。根据调查。目前农村信用社发放涉农贷款中80%是针对一般农民发放的小额农贷,其余20%是县、市联社集中的向县属大企业发放的营销贷款。作为乡村经济发展主体的农业产业化组织、产粮大户的大额贷款要么无法满足要么满足很少,农田水利建设、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更是求贷无门。目前乡镇的农村信用社只有“小额农贷”一个产品,贷款的最长期限仅为9个月,最高金额仅为3万元;无论种养殖大户、农机专业户,还是乡村小企业生产所需资金都只能够按照“小额农贷”的管理办法来发放。种养殖的大户、农机专业户的贷款满足率只有12.5% ;乡村企业的贷款满足率只有可怜的7.5% 。
5、农村金融服务价格超出农民的承受能力。据人民银行利率监测情况和笔者的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农村金融服务的价格不仅仅远高于城市平均借贷的利率水平,甚至高于农村经济主体的承受能力。目前,襄樊市农村信用社1年期农户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为11.15% , 比城市居民1年期贷款的平均利率6.58%高5.57个百分点。过高的金融服务价格会继续的挤占农村生产部门的利润,很不利于农村资本的形成,也必定会提高农村经济主体享受金融服务的门槛。据调查显示 48%的农户认为可承受的最高利率为5%一10% :78%贷款农户认为信用社的贷款利率过高。并且有22%农户因贷款利率的过高而放弃贷款。
6、金融保险缺位,农业发展失去最终的保障。因为农业保险风险较大,一般的保险公司不会愿意介入,急需现代金融提供可靠的保障。据对4个乡镇政府及200户农户的调查,均没享受到农业保险服务。此外,如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农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政策性的保险业务也不是很普及, 少数试点的地区也因为财政投入的金额太少,收效甚微,因此,也急需金融的配合与支持。
二、破解金融抑制的对策
1、鉴于农业发展银行的功能仍然缺位、农村信用社的实力有待提高、民间金融有待规范等因素,农业银行的改革取向是有限度的商业化,并设置在农村的网点。
2、重构农业政策性金融。应建立健全法律体系,从法律层面规范农业政策性的金融机构的地位、作用、经营目标、管理方式、筹资机制等内容。规范自身的经营活动,明确界定与政府、财政、中央银行、银行业监管机构等外部主体关系;建立“政府主导、民间参与”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使农业政策性金融带有互助合作的性质。
3、对农村信用社因地制宜地进行分类改革。在经济发达地区按股份制原则将其改为标准的商业银行,并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在经济基础欠发达地区按合作制的原则进行改革,恢复其作为农民合作的金融组织本来面目,给予农村信用社更多政策支持。
4、调节资金流向,使邮政储蓄资金有效的回流农村金融市场。人民银行应降低转存款利率,把邮政存款限制在盈亏平衡、略有盈利水平,为其他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进入金融市场;人民银行可将转存款通过再贷款的形式,交由农业发展银行或农村信用社投入农村的金融市场。
三、结语
如今,我国在解决“三农”的问题中,面临着金融抑制的难题,只有在了解及掌握新农村在建设中金融抑制的表现形式后,才能对症下药,找到破解对策,从而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工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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