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通信、计算机及软件产业为主体的电子信息产业成为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战略性产业。良好的发展态势和对国家经济的突出贡献使得各个国家开始重视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潜力,拥有诸多跨国公司的美、日等发达国家在竞争中越发强势,形成了电子信息产业内的大国马太效应。
电子信息产业的主要利润取决于核心技术、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生产规模,其中拥有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数量至关重要。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数据,中国在2013年超过德国,成为仅次于美、日的世界第三大专利申请国,增速为全球首位。但是,在专利数量规模迅速增长的表象之下隐藏着一个严重的问题,即中国的专利转化率远低于发达国家。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专利技术应用商品化率不到专利总数的20%。由于专利的转化效率过低,因此中国专利没有很好地起到推动产业经济发展的作用。
1国内外研究现状
专利作为最具代表性的知识产权,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已经成为国内外学术界研究的焦点,其中不乏优秀的研究成果。找出专利如何推动产业经济增长的作用关系,对提升产业竞争力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外相关研究围绕内生增长理论、技术创新、技术转移等方面展开。20世纪70—80年代,Kenneth^从技术进步内生的角度出发,将技术进步引人经济增长理论,认为技术进步是经济长久增长的内在源泉,且技术知识的增长源于研究开发部门,以此形成了内生增长模型(Endogenous growth model),强调R&D的重要性,认为R&D经费的投人加快了知识和技术的积累效率。由于知识溢出效应(Knowledge spillover effect)的存在,KOCH-har™对专利技术保护在不同国家不同领域内发挥的作用做出了研究,在食品和医药领域中发达国家通过先进技术共享和公共信息披露实现了高速的产业经济发展,而发展中国家因为技术壁垒等原因则处于劣势。angus[3]分析专利政策对经济增长和不平等的影响,开发了财富的异质性和弹性的劳动力供给的质量阶梯模型,发现加强专利保护会增加经济增长,刺激研发支出和收人不平等。KEITH[4]发现,在国家贸易角度专利制度主要通过影响贸易商品的定价、FDI、技术许可等方面影响经济发展。这些研究肯定了专利保护对经济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专利与经济增长具有相关性。
陈美章[5]肯定了专利制度对经济发展的激励作用、调节作用、保护作用和公开作用。潘向军等[6]从宏观层面做出了解答,认为专利制度从地域、知识、结构3个维度对技术创新进行激励。吴志鹏等[7]从微观层面解释了专利制度从专利长度、专利宽度、专利高度3个维度对技术创新进行激励。叶静怡等[8]还对专利法2次改革后的创新激励效应做了研究,研究结果证实了专利制度的变革推动了高技术行业的技术创新。曾昭法等采用了协整和误差修正模型实证研究专利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结果表明,专利制度自引入中国以来,对中国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马军杰等™采用全要素生产率分析框架,运用2000—2008年中国30个省区的社会经济面板数据对专利产出绩效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中国专利产出绩效呈上升趋势的结论。
2中、美、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对比
2.1美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状况
根据《世界电子数据年鉴》2013年度的数据,美国电子信息产品市场总额为4331亿美元,同比增长3.3%。2009年市场总额虽然受金融危机影响下滑,但2010年即出现强势反弹。经过近5年的发展,美国电子信息产业趋于平稳,未来总体趋势良好。美国电子信息产业之所以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原因在于:1)其拥有一套系统且成熟的制度和机制,包括完善高效的创新激励机制、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和技术研发机制;2)其具有高度发达的金融资本市场,通过强大的资金融通功能,将全球资金为其所用,为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提供厚实的资本保障;3)重视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出台一系列政策向此倾斜,鼓励技术创新、基础实验等研究[11]。
美国电子信息产业布局主要集中在东西部沿海带的6个州和中部的4个州,密集链接的布局有利于同产业企业间的合作和资源交流。其实,在形成如今的电子信息产业布局之前,美国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大西洋沿岸地区是最早实现工业化发展的老工业区,包括电子工业在内,这些地区是美国早期工业最发达的地区,但是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电子信息产业总体出现了从传统东北工业区向西部、南部“阳光地带”转移的趋势。
美国电子信息产业向西部、南部“阳光地带”转移的原因在于:1)物流运输等交通成本降低,20世纪20年代以后,航空技术、电讯技术突飞猛进,货运汽车的发展使得原料、运输成本大幅度下降;2)生产要素成本低廉,“阳光地带”大多未开发或初次开发,土地供给充足,劳动力价格便宜;3)税收政策优惠,美国西部和南部的各级政府为吸引外来投资者,特别是吸引东北部老工业区域的企业迁入,纷纷实行较为优惠的税收政策,极大降低了企业成本。
2.2日本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概况
日本在当今全球电子信息产业中处于核心圈和产业链的高端位置,是仅次于美国和中国的全球第三大电子信息产业大国。根据《世界电子数据年鉴》统计,2011年日本电子信息产业总产值达到1634.7亿美元,其中集成电路、消费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液晶器件等行业产值位居前列,贡献了约51.4%的产值。
日本从起初的零基础到如今的电子信息产业世界大国,大致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1)初期阶段(1957—1970年),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技术引进、消化、吸收;2)赶超阶段(1971—1985年),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原基础上进行技术创新、体制创新;3)调整阶段(1986年至今),这段时间日本开始了产品结构的重构和产业结构的重整[12]。
1957年6月,随着日本政府第1次颁布的有关促进电子工业的法律——《电子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的实施,日本电子制造业开始了快速发展的阶段。靠着政府的大力支持,日本不断引进本国发展所需的先进技术,吸引外资补充本国工业发展需要,在短时间内缩小了与先进国家的技术差距。1971年至1985年间,日本政府依旧对电子信息产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调节作用,其强化开展半导体制造,帮助曰本企业通过加强自身研发、生产能力,有效抵御了欧美地区老牌半导体制造商的竞争,并且进一步以半导体为核心,带动日本电子信息产业整体上升,使曰本在不到30年的时间内成为继美国之后全球第二大电子工业强国。20世纪80年代后期,日本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进人困境,开始进行产业结构调整。1995年,日本提出以科技创造力为基础,全面推进“创新立国”的战略构想,将生命科学、信息通信、环境科学和材料科学列为研发重点领域。2001年,移动通信和网络技术迅速发展,日本提出发展信息化网络、扩大网络技术应用技术的目标,信息化领域集中发展IT战略。这些产业结构的矫正调整颇有成效,使日本成为了当今世界信息化技术强国。
2.3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电子信息产业当属中国与国际接轨最早、发展速度最快的产业。近几年,作为战略性新兴重点发展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整体运行呈现高速发展趋势,规模效益凸显并稳步提升,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程度持续提高。2013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人总规模已达到12.4万亿元,同比增长12.7%,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2.7%,明显高于同时期工业11.1%的平均水平。可见,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在工业经济中保持着领先地位,已经跃居为中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13],支撑作用不断加强。在世界范围,中国也是重要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之一。
与电子信息产业强国相比,中国还存在差距,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规模效应不明显由于国情,每年都有大量的电子信息企业成立,产业组织松散,市场完全竞争,企业数量越来越多,但是具有绝对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却很少,没有形成规模经济[14]。
2)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中国没有建立成熟的技术开发体系,应用研究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缺少核心专利技术导致了中国电子信息企业利润微薄,低成本的制造对产业发展帮助甚微。
3)研发投人能力与世界强国相比较低电子信息产业属于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是高投入高收益伴随高风险的产业,技术和创新需要持续性的研发收入作为支撑和保障。
3专利对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技术创新是中国增加电子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环节,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研发关键核心技术并进行工业化生产,实施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极大缩小与美、日等电子信息产业强国的差距。
3.1模型建立
本文选取了提出的单方向因果测度理论为主要分析方法。该方法基于协整概念和Granger非因果性理论,发展了频谱域和时间域的因果测度,以此为据讨论经济时间变量间的因果影响。本文计量经济模型的思路是:首先建立误差修正模型(ECM),选取专利和经济计量的若干个指标,将数据转化为频谱域计算。得到单方向因果测度谱图,分析专利与行业经济存在的长短期关系和因果关系。得到全方向因果测度值,若为零,则不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否则,值越大,相关性越强。
4政策启示
通过对比中、美、日3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情况,得出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一些启示。
1)积极出台政策法律措施。当前中国国家层面对产业转移进行规范引导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不但颁布得不够及时且数量相对较少,需要进一步加强。
2)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是承接外部产业转移的基石,基础设施的好坏决定了当地产业成长的硬环境的好坏。中国应做好产业转移的硬件准备,将电子信息产业向中西部转移。
3)提升研发投人力度,鼓励技术创新发展,健全专利法律保护,强化专利保护意识。
4)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自主创新,掌握关键技术,建立属于中国的电子信息产业技术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