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目前我国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已经形成了一系列主要的模式,但仍然存在着教学方式落后、顶岗实习管理不足、校企合作缺乏深度等问题。我们在现有酒店管理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以政府、企业、学校三方为主体,分别从法律、师资、课程、管理、合作对象等角度探讨如何构建及完善我国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保障体系。
关键词:酒店管理;人才培养模式;保障机制;职业技术教育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旅游与酒店行业成为朝阳产业,高级酒店管理人才在全球成为紧缺的人才资源。高职院校培养酒店管理高技能人才应基于学生职业发展需求与规划,学校与企业联合实施人才培养。因此,我们剖析当前人才培养模式的现状与问题,探索人才培养保障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现存问题
1.在人才培养模式与教学方式上存在不足
⑴在人才培养目标上,重一线应用,轻意识培养;⑵在教学组织形式上,重技能训练,轻创业培训;⑶在知识结构要求上,重职业能力,轻综合素质;⑷专业市场定位不明确,教育教学形式高职特色不突出;⑸教育教学理论的研究尚不系统;⑹某些合作企业简单化地将顶岗实习作为挑选廉价劳动力的一种方式,忽视实习生培养等。
2.在顶岗实习管理上存在不足
⑴实习单位相对分散导致学校监管难以到位。实习生分布在多个单位实习(且不在一个城市), 不利于学校的管理,不利于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容易出现漏洞。这方面可以借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网络管理平台的作法,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可以通过网络远程互动,保持监管到位。
⑵部分学生对顶岗实习认识程度不够。实习的目的是将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直接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获得真实职业体验,锻炼提高工作能力,达到从业基本要求,最终实现顺利就业。但笔者在对顶岗实习进行调查以及与兄弟院校进行座谈交流时了解到,部分学生在思想上对顶岗实习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期望值过高。如对于单位安排的一线工作、基层工作,不愿干、怕吃苦、讲待遇,完全没认识到这是在实习,是在完成教学的一部分,还不是正式的工作。思想认识的不足,必然导致实习质量的降低,比如,有的学生团队协作精神不强,工作不尽职,出工不出力,甚至不打招呼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等等。
⑶部分家长和学生对“2+1”模式的误解。部分家长和学生认为“2+1”人才培养方案是把学业从3年压缩为2年,因此,不愿缴纳第三学年学费与住宿费。这完全就是一种误解,因为,“2+1”模式的“1”,不是简单地安排学生到企业劳动,然后放任自流。“1”的教学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进行的,只不过是利用企业的相关资源,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学习做事和做人的本领。学生通过顶岗实习,真刀真枪地锤炼自己的动手能力和职业能力。并且,顶岗是带薪的,学校在联系实习企业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保障学生的基本生活费。在全国各地的顶岗实践中,学生得到的实习费为800—1000元不等(广州本地的高星级酒店甚至可达到1400元以上),包吃住,基本解决了学生的生活所需。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增强了企业和学生的双向了解,为双向选择打下了基础。
3.校企合作需要加深融合
⑴企业与学生对待实习酬金的认识问题。学生对于实习工资普遍拥有较高的期望值,但市场的现状是实习生薪酬待遇不可能与正式员工一样。据前期调查显示,在这方面,实习生表现出了一定的不满意,而企业基于各种原因,往往对此问题重视不够,这给实习生管理工作加大了难度,需要校企双方加强沟通。
⑵实习生轮岗问题。从学校与学生的角度出发,希望能给予学生一定的轮岗机会,使学生能全面接触工作岗位内容,有利于人才的全面培养,提高综合素质;但实习单位往往从使用熟练员工的角度出发,基于人力资源成本等原因(部分酒店完全基于廉价劳动力的角度出发使用实习生),一般很少安排实习生轮岗。当前实习生(尤其是一线服务岗位)在酒店从事单一岗位的情况较多,而实习生结束顶岗实习后不少人主动离开原实习单位(不能轮岗是原因之一),重新寻找单位就业,这也导致实习单位不愿意深入培养实习生,由此更加导致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分歧加大。
⑶实习工作的内涵需要扩展。根据前期进行的顶岗实习抽样调查发现,学生们对实习工作整体评价很好的较少,大多数人指出虽然学校的实习工作大部分安排得很好,但仍然存在不足,特别是需要改进服务范围。这说明学校的实习工作仍然要扩展内涵,拓宽范围,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细致服务。
二、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保障机制的构建
由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涉及到政府、学校、企业、学生及其家长等多方面,要真正有效推行工学结合职业教育模式,就必须积极探索有效的实现路径与保障体系,特别是要深入研究校企之间的合作互动关系,以实现学校内部以教学管理为主的各种制度完善与外部以行业企业、政府等各种影响因素的协调发展。我们借鉴国外成熟经验,以政府、企业、学校三方为主体,分别从法律、师资、课程、管理、合作对象等角度探讨如何构建及完善我国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保障体系。
1.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职能的作用,积极完善有关工学结合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让企业真正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为工学结合的实施提供良好有利的环境。
高职教育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政府应在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的法规和政策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一般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手工业法》、《企业基本法》、《职业教育促进法》、《青少年劳动保护法》等来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同时各教育相关部门也制定了配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例或实施办法,例如《实训教师资格条例》、《考试条例》等,这些条例或实施办法对职业教育的方方面面都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并以法律形式加以强化保证,为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和顺利运行提供了法律的保障。法国也通过立法强制企业承担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必须免费接纳职业教育的任务,接受职业教育的毕业生。
我国《职业教育法》虽然自1996年起施行,但真正实施起来大打折扣。2010-2011年,教育部陆续修订《职业教育法》,目前已形
参考文献:
[1] 易峥英.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法律保障分析〔J〕职业教育研究,2007-1.
[2] 谢春山“工学结合”培养模式保障机制分析〔J〕辽宁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
[3] 陈解放.基于中国国情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路径选择〔J〕中国高教研究,2007-7.
[4] 陈静.高职旅游教育校企合作动力机制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0-4.
[5] 王晖.我国《职业教育法》修订完善的对策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0-9.
全国高职高等专科学校旅游管理类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2011 年度课题《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路径及保障体系研究》(GLJKT201102043) 阶段成果。
作者简介:范智军(1975-),男,汉族,广东韶关人,副教授,经济师,系副主任,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旅游管理、高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