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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保障机制的构建

2015-10-05 14:2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目前我国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已经形成了一系列主要的模式,但仍然存在着教学方式落后、顶岗实习管理不足、校企合作缺乏深度等问题。我们在现有酒店管理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以政府、企业、学校三方为主体,分别从法律、师资、课程、管理、合作对象等角度探讨如何构建及完善我国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保障体系。

关键词:酒店管理;人才培养模式;保障机制;职业技术教育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旅游与酒店行业成为朝阳产业,高级酒店管理人才在全球成为紧缺的人才资源。高职院校培养酒店管理高技能人才应基于学生职业发展需求与规划,学校与企业联合实施人才培养。因此,我们剖析当前人才培养模式的现状与问题,探索人才培养保障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现存问题
  1.在人才培养模式与教学方式上存在不足
  ⑴在人才培养目标上,重一线应用,轻意识培养;⑵在教学组织形式上,重技能训练,轻创业培训;⑶在知识结构要求上,重职业能力,轻综合素质;⑷专业市场定位不明确,教育教学形式高职特色不突出;⑸教育教学理论的研究尚不系统;⑹某些合作企业简单化地将顶岗实习作为挑选廉价劳动力的一种方式,忽视实习生培养等。
  2.在顶岗实习管理上存在不足
  ⑴实习单位相对分散导致学校监管难以到位。实习生分布在多个单位实习(且不在一个城市), 不利于学校的管理,不利于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容易出现漏洞。这方面可以借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网络管理平台的作法,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可以通过网络远程互动,保持监管到位。
  ⑵部分学生对顶岗实习认识程度不够。实习的目的是将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直接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获得真实职业体验,锻炼提高工作能力,达到从业基本要求,最终实现顺利就业。但笔者在对顶岗实习进行调查以及与兄弟院校进行座谈交流时了解到,部分学生在思想上对顶岗实习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期望值过高。如对于单位安排的一线工作、基层工作,不愿干、怕吃苦、讲待遇,完全没认识到这是在实习,是在完成教学的一部分,还不是正式的工作。思想认识的不足,必然导致实习质量的降低,比如,有的学生团队协作精神不强,工作不尽职,出工不出力,甚至不打招呼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等等。
  ⑶部分家长和学生对“2+1”模式的误解。部分家长和学生认为“2+1”人才培养方案是把学业从3年压缩为2年,因此,不愿缴纳第三学年学费与住宿费。这完全就是一种误解,因为,“2+1”模式的“1”,不是简单地安排学生到企业劳动,然后放任自流。“1”的教学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进行的,只不过是利用企业的相关资源,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学习做事和做人的本领。学生通过顶岗实习,真刀真枪地锤炼自己的动手能力和职业能力。并且,顶岗是带薪的,学校在联系实习企业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保障学生的基本生活费。在全国各地的顶岗实践中,学生得到的实习费为800—1000元不等(广州本地的高星级酒店甚至可达到1400元以上),包吃住,基本解决了学生的生活所需。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增强了企业和学生的双向了解,为双向选择打下了基础。
  3.校企合作需要加深融合
  ⑴企业与学生对待实习酬金的认识问题。学生对于实习工资普遍拥有较高的期望值,但市场的现状是实习生薪酬待遇不可能与正式员工一样。据前期调查显示,在这方面,实习生表现出了一定的不满意,而企业基于各种原因,往往对此问题重视不够,这给实习生管理工作加大了难度,需要校企双方加强沟通。
  ⑵实习生轮岗问题。从学校与学生的角度出发,希望能给予学生一定的轮岗机会,使学生能全面接触工作岗位内容,有利于人才的全面培养,提高综合素质;但实习单位往往从使用熟练员工的角度出发,基于人力资源成本等原因(部分酒店完全基于廉价劳动力的角度出发使用实习生),一般很少安排实习生轮岗。当前实习生(尤其是一线服务岗位)在酒店从事单一岗位的情况较多,而实习生结束顶岗实习后不少人主动离开原实习单位(不能轮岗是原因之一),重新寻找单位就业,这也导致实习单位不愿意深入培养实习生,由此更加导致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分歧加大。
  ⑶实习工作的内涵需要扩展。根据前期进行的顶岗实习抽样调查发现,学生们对实习工作整体评价很好的较少,大多数人指出虽然学校的实习工作大部分安排得很好,但仍然存在不足,特别是需要改进服务范围。这说明学校的实习工作仍然要扩展内涵,拓宽范围,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细致服务。
二、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保障机制的构建
  由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涉及到政府、学校、企业、学生及其家长等多方面,要真正有效推行工学结合职业教育模式,就必须积极探索有效的实现路径与保障体系,特别是要深入研究校企之间的合作互动关系,以实现学校内部以教学管理为主的各种制度完善与外部以行业企业、政府等各种影响因素的协调发展。我们借鉴国外成熟经验,以政府、企业、学校三方为主体,分别从法律、师资、课程、管理、合作对象等角度探讨如何构建及完善我国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保障体系。
  1.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职能的作用,积极完善有关工学结合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让企业真正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为工学结合的实施提供良好有利的环境。
  高职教育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政府应在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的法规和政策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一般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手工业法》、《企业基本法》、《职业教育促进法》、《青少年劳动保护法》等来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同时各教育相关部门也制定了配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例或实施办法,例如《实训教师资格条例》、《考试条例》等,这些条例或实施办法对职业教育的方方面面都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并以法律形式加以强化保证,为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和顺利运行提供了法律的保障。法国也通过立法强制企业承担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必须免费接纳职业教育的任务,接受职业教育的毕业生。
  我国《职业教育法》虽然自1996年起施行,但真正实施起来大打折扣。2010-2011年,教育部陆续修订《职业教育法》,目前已形

成送审稿,下一步的程序可能提交国务院法制办,修改以后提交全国人大,进行调研修改,最后提交全国人大进行表决。因此完善而科学的职业教育政策法规体系对我国开展工学结合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应注重通过立法等宏观政策的制定来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
  当前,高职教育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比较弱,产业及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之间缺乏良性互动、互利共生的运行机制,存在严重的脱节现象。政府应该扮演好企业与学校产学协调者的角色,在产学合作方面给予有力的政策导向,促进校企之间的合作,规范双方的合作行为,调动双方的合作积极性,防止产学合作中遇到问题无法可依时出现相互“扯皮”。2011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制定并下发的《北京市交通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暂行办法》就给予我们很好的借鉴作用。
  2.学校要进一步深化专业课程和课堂教学建设,积极推进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改革,同时配套建设师资队伍,形成一套内部体系完整、外部关系协调的工学结合教学机制。
  高职教育中开办酒店管理专业应避免成为本科压缩饼干型, 在与酒店的合作中不能仅单方依靠酒店支持来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学校应以人才培养模式为核心,在课程建设、教师激励、学籍学制管理、教学制度等方面加快配套改革步伐。
  首先,根据岗位能力分析设置课程。在职业能力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能力、素质结构,校企联合开发、设计和整合课程,针对职业素养、基础能力、核心能力、综合能力等岗位能力模块,设计整合课程,使能力模块与课程设置一一对应。
  其次,在政府和行业的宏观支持下,将“双师结构”教师队伍质量建设纳入到高职院校核心能力发展战略。一方面,校企兼容、双向互动,实现专业教育“双带头”。按照专业带头人培养目标,本专业带头人在具备相关职业资格的基础上通过到国内外考察或进修,企业挂职锻炼、主持科技及教改课题,使专业带头人备较强的职业教育能力、课程开发能力,把握专业建设方向。
  另一方面,内外兼修、深入企业,培养骨干教师。有计划地安排青年教师到校外实习基地或到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酒店企业及高校学习工作,追踪行业发展动态,学习及更新专业技术,获得企业工作经验,尽快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支持专业教师主持或参与科研和技术服务项目;安排教师参加对口的社会工作与技术服务。
  同时还要形成优质兼职教师库。从校外实习基地、酒店等单位及相关服务行业企业中聘请中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讲授专业技能训练课程和指导学生的顶岗实习,并帮助提升专任教师的实践能力。实施兼职教师的“教前培训”计划,参与核心课程开发及教学设计;定期参加教研活动,对学生顶岗实习、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等具体工作进行指导与培训。
      第三,高职院校还应继续改革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让企业深入参与学校的专业办学,形成有力的校企互动,如弹性学分制改革、校内实训与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评价考核办法、酒店管理专业培训包建设等,为推进工学结合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3.企业应加强对“工学结合”的认识,主动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
  酒店属服务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职业素养好、职业技能高的酒店管理专业人才,酒店企业渴求稳定的人才培养和输送。越来越多的学校意识到与企业合作的重要性,主动上门去“拉”企业进行校企合作办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作为市场主体,企业有了利益的驱动和约束,因而对职业教育也有了不同的需求,它可以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按自身的需要来参与职业教育,支配高职教育资源,并自觉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评价和调节资源分配。
  我们可以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充分调动行业与企业的办学积极性,寻找校企双方利益的共同点,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通过校企产学研紧密结合实现合作办学甚至行业或企业直接办学。
  首先,行业应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如酒店协会可以成立职业技术教育行业协调委员会。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在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的指导下,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参与制订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参与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大力推进高职院校与行业组织、企业开展多方面的产学合作。
  其次,“谁投入,谁受益”,保障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利益。一方面,让企业自主选择参与高职教育的形式。我们应该让企业自主选择参与高职教育的形式,鼓励企业根据自身的需求和资源条件选择办学形式。可以独立举办职业学院和培训机构,或与其他企业联合举办;可与高职院校合作办学,也可委托专门机构培养;可参与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也可侧重于职业培训;可以与学校共建校内生产性实习基地,也可以作为学校的校外实训基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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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晖.我国《职业教育法》修订完善的对策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0-9.

全国高职高等专科学校旅游管理类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2011 年度课题《高职酒店管理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路径及保障体系研究》(GLJKT201102043) 阶段成果。

作者简介:范智军(1975-),男,汉族,广东韶关人,副教授,经济师,系副主任,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旅游管理、高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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